很多人啊,他们的心,比他们的嘴巴诚实多了。
反之,也有太多的人,他们做了很多令伴侣感动的事,心里却是没有爱的,那么,做得越多,也不过是营造了越多的假象,到最后,只会伤害对方,也虚掷了自己的青春。
呵,慕容森就是这样的笨蛋。
然而……
林子唯叹息一声。
然而,若非心里有一道别人看不见的伤口,谁愿意成为这种自欺欺人的笨蛋呢!
林子唯勾了下唇,关了电脑,起身,离开书房。
掌勺大厨听到动静,转过身,“唯少爷!”
正在拌茄子的宋曲,心脏怦怦地乱跳。
林子唯朝掌勺大厨递去一个眼神。
掌勺大厨会意,点点头,退出书房。
林子唯走到宋曲身旁。
宋曲的脸一下子就红得像枝头粉白粉白的桃花,眼观鼻鼻观心地搅拌茄子。
“这是什么?”林子唯指着酸辣泥土丝,看着宋曲,露出好奇的表情。
宋曲的脸越发地红了,尴尬地说,“酸辣土豆丝。”
林子唯拿了双筷子,夹了两根,送进嘴里。
宋曲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不由自主地紧张地看着闭嘴咀嚼的林子唯。
林子唯咽下去,舔了舔嘴唇,安静地看着宋曲,不说话。
宋曲按捺不住,主动小声地问他,“好吃么?”
林子唯看着女孩充满期待的小眼神,他第一次感到了无比的为难和棘手。
“呃,呃……”
宋曲尴尬地鼓了鼓腮帮子,“很难吃噢?”
林子唯点点头,“是挺难吃的。”
宋曲:“……”昨晚不是说喜欢她么?小说里的男主角喜欢女主角,哪怕女主角做的饭菜堪比农药,男主角都能面带微笑地狼吞虎咽呢!
“好吧!那,我把它倒掉了哦!”
宋曲端起哪怕酸辣泥土丝,眼巴巴地看着林子唯。
如果林子唯真的喜欢她,应该会说,“别倒掉。既然我喜欢你,当然不能辜负你的心意。”
林子唯点头,说,“倒掉吧!”
宋曲:“……”其实林子唯这么多年都是单身贵族,也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于是,宋曲便将那盘失败的土豆丝扔进了垃圾桶。
倒掉的时候,宋曲的心里泛起淡淡的失落。
林子唯就算喜欢她又如何呢?
林子唯的喜欢是非常理智的,而不是小说里的那种夸张的。
理智的喜欢能持续多久呢?
理智的喜欢能够细水长流吗?
宋曲正乱想着,身后传来切菜的声响。
她转过身,就看到林子唯正在切瘦肉的,旁边的一只白瓷碗里正在泡发木耳。
“呃,唯少,您这是?”
林子唯偏头看了眼宋曲,淡淡地说,“你不是喜欢吃鱼香肉丝?”
“呃,是。”
她很喜欢吃鱼香类的菜,所以,咳咳,刚刚掌勺大厨推荐了几样家常菜,她才毫不犹豫地选了鱼香茄子和酸辣土豆丝。
“做给你吃。”林子唯将切好的瘦肉用菜刀铲进碗里,对宋曲说,“把油、食用盐、糖和淀粉递给我。”
“哦。”
宋曲连忙把这两样东西,拿给林子唯。
林子唯一边往肉里加调料,一边问宋曲,“米饭蒸了么?”
一语惊醒梦中人!
“我忘了!我马上蒸米饭。”
宋曲连忙翻箱倒柜地找米。
“应该在上面。”林子唯淡淡地提醒手忙脚乱的女孩。
“哦。”
宋曲一个一个地打开,果然在第三个柜子里找到了种类繁复的养生杂粮。
“唯少,您要吃哪种米?”
“简单点,茉莉香米。”
“好的。”
宋曲将贴着“茉莉香米”标签的储物盒搬下来用量勺取米。
一勺,两勺——
“唯少,请问米放几勺?”
林子唯看了眼宋曲手里的量勺,“放四勺。”
“好的。”
取好了米,宋曲开始淘洗。
“唯少,煮米饭要放多少的手?”
“你目测一下,水量大概能没过手背。”
宋曲歪着脑袋,想了想,没想明白。
“这样吗?”
林子唯看了眼宋曲,这才看了眼电饭煲内胆。m.χIùmЬ.CǒM
他没说话,接过电饭煲内胆,走到洗菜池前,倒了一些水出来。
宋曲的脸火辣辣地烧了起来。
额,她之前咋没发现自己的智商也不太够用?
“不好意思,是我没有表达清楚。”
林子唯让宋曲看,“不用管米多少,以后蒸米饭,只要保持水在米上的高度,是你手掌的厚度,这样蒸出来的米饭,便可基本软硬适中。”
宋曲点点头,“我明白了。”
林子唯将电饭煲内胆递给宋曲。
宋曲将内胆放到电饭煲里,放下盖子,将插头插到插座上,按下煮饭键。
林子唯的脸上绽放淡淡的笑意。
对待老婆和教养孩子,有时候,是一样的道理。
能让对方做的,就让他们参与进来。
有合作,就有亲密。
有亲密,才能产生有力量的羁绊。
这样的力量不是林白白的那种征服世界的狂傲野心,而是爱产生的底气——你知道有人关心你,有人在乎你,有人对你没有要求,只是希望你简单地过好每一天,享受生命的大小事,那么,无论你遇到多大的苦难,遭受多大的打击,你都不会轻易放弃,不会轻易绝望,你会因着心里的爱咬牙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晚上哭一哭,早上继续微笑努力,你甚至能够买一束花给自己打气,而不是自怨自艾地想,“我活着有什么意思啊?还不如当一棵草,不痛不痒,乐得逍遥!”
宋曲看看林子唯熟练地翻炒瘦肉,又看看料理台上,摆放得井井有条的食材,心里的自卑就像野草一样,春风一吹,肆意生长。
林子唯这样的男人,就算她心里喜欢,也会抗拒和他在一起。
嗯,越喜欢,她越抗拒,越不想和他在一起。
因为他越是优秀,越是能给她安全感,她越是承受巨大的压力——因为她配不上如此美好的男人。
林子唯将炒好的瘦肉盛出来,端起锅,走向洗菜池,背对着宋曲,问她,“想喝什么汤。”
如此家常的对话,却让宋曲的眼睛一下子红了。
她好喜欢这样的对白,好喜欢如此简单温暖的林子唯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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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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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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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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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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