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木怔然几秒,夹了几根煮成深深墨绿色的生菜,嫌弃地打量着,语气平淡地说,“因为我没办法回到小时候。”
季小清看着眉眼沉静的少年,将她也觉得好难吃的水煮生菜,送进嘴里,心脏怦怦地乱跳。
是啊!
既然无法回头,就应该更努力地往前走。
只要走得足够远,就能离开阴霾存在的地方,看到从地平线升起的太阳。
“小姨,这个叫什么豆,水煮之后,倒是蛮好吃的。”
季小清看了眼林木木夹着的青色豆子,笑道,“这是我临时剥的毛豆。”
“毛豆?”林木木不明所以地摇摇头。
“黄豆你知道吧?毛豆晒干了,就是黄豆。我小的时候,每到中秋节,家里就会煮菱角啦芋艿啦带壳毛豆啦,算是一些地方的节日传统吧!”
林木木点头,“哦。你们不吃月饼吗?”
季小清摇头,“当然吃月饼。对了,你喜欢吃什么馅的月饼?”
林木木毫不犹豫地说,“鲜肉月饼。小姨呢?”
季小清笑了笑,“除了五仁馅的,我都爱吃。”
林木木歪头看着季小清,“五仁的话,不带那种红绿丝的,我还是能够勉强接受。”
季小清的眼睛发亮,“赞同赞同!我最讨厌的就是里头的那红红绿绿的丝儿!话说,今年的中秋节已经过去了……“
林木木看着低着头,啜饮杂粮粥的季小清,眼里闪过一丝若有所思。
今年的中秋节,因为小姨记起过去的所有事,整个花门每天都在愁云惨淡中度过,谁会记得过节呢?甚至因为怕小外公发火,连月饼都不敢准备……
“小姨,我吃好了,先去训练了。”
季小清点点头,“好。我收拾好了,也马上过去。”
“嗯。”
季小清快速地把粥吃完,解决了林木木留给她的酱牛肉,对着蔬菜拉沙大眼瞪小眼,最后将毛豆捡了吃,将其他的都扔掉了。
清洗完锅具碗筷,季小清想了想,凭借生活经验,将现有的食材进行分类。ωωω.χΙυΜЬ.Cǒm
毛豆,老南瓜,玉米,秋葵,芦笋这些可以水煮,白灼的,用来当早餐。
土豆,胡菠萝,菠菜,莴苣这些的,她决定少油清炒。
其他的,季小清决定用来炖她带过来的那些熟食吃,仿照东北乱炖,口感应该不赖。
季小清巡视拾掇好的小仓库,拍着手,点着头,叹息,“其实,食材还是蛮丰富的。要是有手机就好了。不对,就算有手机,也只能当砖头用啦!”
林木木远远地听到季小清深浅不一的脚步声,迅速将手机塞回口袋里,掏出一块黑布蒙住眼睛,进行枪法特训。
以后,他被小外公派去出执行任务,各种情况都会发生。
在黑暗中杀人,是基本功之一。
季小清今天也练习枪法,因为在她的脚伤彻底好利索之前,对于林木木来说,季小清完全是个婴儿级别的战五渣。
第一次近身搏斗练习的过程中,季小清简直不停地表演四脚朝天,乌龟翻壳!
季小清悄咪咪地揉了揉酸痛的屁股,也默默地掏出手枪,进行今天的训练。
时光就在两人的专注中,不紧不慢地流逝。
一天,一天,又一天,季小清的做菜水平和抢准率都在不知不觉中提升,印证古人说的,“熟能生巧”。
这天,季小清将红艳漂亮,色泽诱人的糖醋排骨,盛出来,放在折叠桌上,抬起头,看着披着黑色长外套,坐在树上的少年,眼神恍惚了许久。
而后,季小清看了看自己也穿上的果绿色的风衣,惊讶地问树上的少年,“木木,我们在这里生活多久了?”
林木木想了想,说,“花是目前为我们提供了8次物资补给。”
“8次了?”
林木木点头,“嗯。下次的物资,后天到。我在岛上待了54天,小姨也待了50天!怎么了,小姨?”
季小清笑叹一声,“就是觉得人类挺伟大的。或者说,习惯是一种可怕的力量。适应这里的生活之后,我们竟然能够浑浑噩噩地活得很好……”
林木木揪着眉毛,不赞同地瞅着季小清,“不是浑浑噩噩,是机械性地重复。”
“噗!好好好,是我表达得不对。木木,下来吃饭了。”
枝丫晃动,发出沙沙的悦耳声。
季小清看着林木木直接从树上跳下来,帅气地以手撑地,迅速站起,潇洒又翩翩。
她扑哧一乐,揶揄地说,“通过机械性的刻意练习,林木木终于变成原始野人啦!”
对于季小清的调侃,林木木向来是左耳进,右耳出。
季小清盛了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递给对面的少年。
“谢谢。”林木木双手接过,非常有礼貌。
季小清笑了笑,给自己也盛了一碗。
林木木夹了块糖醋排骨,送进嘴里,唾液急剧地分泌,眼睛也难得地瞪得圆圆的,颇为可爱。
季小清得意地说,“好吃吧?你小姨我还是很有做饭天赋的。”
林木木忙着吃,竖起一根大拇指。
季小清又给林木木夹了一块,端起米饭碗,拨了几颗米粒,塞进嘴里,干巴巴地咀嚼。
不知不觉,两个月过去了。
花错,他还好吗?
会不会在她熟练用枪的日子里,他也习惯了没有她的日子,身旁有了别的女人……
花错,只要他愿意,多的是年轻貌美,聪明灵慧的女人,如飞蛾扑火般爱上他吧?
“小姨,你干嘛夹姜片吃?”
季小清眨了下眼睛,笑道,“马上进入冷冬天了,吃姜片驱寒啊!”
林木木摇头,“不必。小姨,你又不爱吃姜,干嘛为难自己!再说了,花是不会舍得我们冬天在这里的!顶多再过一两个星期,就会接我们走。”
也就是说,最多两个星期后,她就能见到花错了吗?
季小清情不自禁地伸手抚摸自己的脸颊,心里紧张又慌乱。
岛上的生活,不比在家里,更不比在花门。
风吹日晒的,就算有护肤品,她还是觉得自己的皮肤变粗糙了好多。
就算花错身边没有佳人相伴,肯定也会嫌弃她活得很糙,一点女人味都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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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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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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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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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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