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清握着手机,匆匆走进自己的房间,反锁上门,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将洗手台的水龙头打开,这才去阳台上接听,声音压得低低的,“天奶……天姨。”
季小清低着头,听着电话那端的震南天说的话,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淡。
时过境迁,什么都会改变。
从前,在林家雨林的时候,对她爱护有加的天奶奶,这次的语气明显疏离了很多。
而且,天姨肯定知道花错去出任务了,她却选择在这个时候,要求和自己见面,只怕……
季小清自嘲地笑了笑,声音平和地说,“好的,天姨。明天见。”
挂断震南天的电话,季小清双腿发软,扶着自己的膝盖,虚弱地蹲在地上。
季妈妈站在门外,听着流水声,迟疑很久,皱着眉头,放下准备敲门的手。
女儿早就长大了,她已经老了。
有些事,女儿不愿意告诉她,或许是不适合让她知道。
季妈妈叹了口气,眼里有笑意,有欣慰,也有落寞。
季妈妈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掏出一把小葱来,细细地清洗,切段。
拿了个小碗,倒入生抽,老抽,白糖,再放点醋,香油,搅拌均匀。
热锅放油,将小葱放进去,小火煸炒。
季小清关掉水龙头,从房间出来,就闻到淡淡的葱香。
家里的抽油烟机是严谨的德国人出品的最好的牌子,平时做饭,别说油烟,连饭菜香都很难闻到。
这是香到一定程度,才满溢到客厅!
季小清面带微笑地跑进厨房,赖在季妈妈身边。
季妈妈转头看了看女儿。
女儿神色如常,而且还笑盈盈的,这反倒让季妈妈的心里沉了沉。
季小清好奇地问,“妈妈,还没炒好吗?葱都快糊了!”
季妈妈笑着说,“葱要炒焦了,做的葱油拌面才好吃!”
季小清靠向季妈妈的肩膀,“我要是每天都能吃到妈妈做的饭就好咯!”
季妈妈将事先调好的酱汁倒进锅里熬煮,说,“这有什么难的?你和花错以后住在这里,不就成了?”
季小清摸了下鼻子,苦笑,“不可能的啦!花错的事业重心不适合迁移到这里。”
季妈妈看了女儿一眼,还是决定问句,“这么多年过去了,花错再忙,你俩的婚礼总得抽点时间补办吧?不办婚礼,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季小清垂下眼睛。
婚礼?
花错肯定想办婚礼的,但,心心当年在婚礼上,险些丧命,这给花错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所以,这些年,他不说,她更不好意思去提。
而且,对她来说,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其他的都是作秀给世人看的仪式而已。
她很豁达的。
季小清低下头,自嘲一笑。
唯独不能豁达十年前的遭遇的痛苦。
她很聪明。
震南天是很爱护她,但这边不代表震南天会认为她适合成为花错身边的女人。
十年来,她能留在花错身边,不过是因为花错篡改了她的记忆,令她忘记过去,而震南天最怜爱这个小儿子,害怕花错崩溃,这才允许她留在花错身边。
如今……
她恢复记忆以后,在花门,甚至,在这里闹出的动静,逼迫花错用自残的方式,唤回她的意识……总之,所有的动静,肯定都会被天姨安排的眼线,及时地反馈回去。
这正是花是和花对突然登门的原因。
因为只有他们亲自央求花错,花错才会暂时离开她的身边,去完成天姨交代的任务。
如此以来,天姨才有和她单独见面的机会。
季小清从后面抱住季妈妈圆润的腰身,眷恋地蹭了蹭,“妈妈。”m.χIùmЬ.CǒM
季妈妈扑哧一乐,“你这孩子,越大,还越爱撒娇了!”她的乖女儿,只怕是在娘家受了委屈呐!不想她担心,才怎么问都不说,一个劲儿地岔开话题,可怜见的!
季小清感受着季妈妈身上传来的温热,笑嘻嘻地说,“妈,你身上的肥皂香,真好闻。”
有妈妈真好。
无论明天天姨对她说什么,甚至要求她离开,她都不会怨恨天姨。
因为天姨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们共同爱着的那个叫花错的大混蛋。
季妈妈关了火,拍拍女儿的小手,“好了好了,去把面条拿来,下到煮锅里。”
季小清眨了眨眼睛,赶紧去拿了一包细圆面出来,递给季妈妈。
季妈妈将面条洒进锅里,用筷子搅了搅,笑着说,“小清,我突然想起,你爸爸还说过情话呢!”
季小清好奇了,“我爸说什么了?”
季妈妈嫌弃地撇撇嘴,“你爸说,面条一下进锅里,就软了。我一见到你呀,心就化了!”
季小清:“……”噗!
——她爸爸要是活着,能出一本土味情话文集。
季妈妈将六七分熟的面条捞出来过冷水,看着囧囧有神的女儿,“干嘛一脸的嫌弃?我还想多听几句呢!拿盘子!”
季小清连连地点头,拿了两个专门吃面条的青花边的盘子。
季妈妈将面条分配好,淋上熬好的葱油,搅拌均匀,再将事先捞出的小葱放到面条上,摆成心形。
季小清笑着摇摇头,“妈,你真可爱!赶紧给自己找个老伴吧!不然,都没人欣赏您的有情调。”
“去去去!我要找,早就找了。我好不容易将你这个讨债鬼拉扯大,现在一个人过得自由自在,才不会想不开呢!”
季小清叹口气,默默地端走面条,走着走着,她回头对季妈妈一笑,“妈,我跟你说,真有让你动心的,千万别错过!相信我,爸爸也希望你以后有个人在身边照应。”
季妈妈愣了愣,没好气地说,“季小清,这种话,不要再说了。我就一个丈夫,不然,等上了天堂,他们会为我打起来的!”
季小清:“……”
——她妈妈的脑回路,还真是十年如一日的清新脱俗。
季小清卷着面条,看着闷头吃面的季妈妈,“其实,不是这样的。妈,圣经上说,在天国里,人不娶也不嫁。”
季妈妈惊奇地瞪圆眼睛,看着女儿,“啊,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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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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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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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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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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