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错伸伸脖子,瞄了眼,念出来,“至诚音像店?妈,你让我们拿什么东西啊?”m.χIùmЬ.CǒM
“哦,我让音像店老板帮我修好的收音机,这可是我的宝贝!你俩拿回来当心点,别又给我弄坏了!”
花错看了看季小清,笑眯眯地说,“妈,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哪还有人用收音机啊!你想听什么,我给你直接下载到电脑里。”
“我就爱用收音机听评书,这才是我们老年人生活的正确方式,要的是情调!”
花错赶紧举手投降,“好好好。我和小清去帮您把收音机拿回来。”
“收音机拿不回来,你俩也别回来了。”
季妈妈凶巴巴地瞪了女婿一眼,捂嘴连连打呵欠,“老咯老咯,半宿没合眼,困得眼泪哗哗的!”
花错笑了笑。
看着闷不吭声吃包子的季小清,花错将便签从她衣袖上揭下来,塞进自己口袋里。
“小清,你不吃啦?”
季小清不说话,起身就走了。
花错一口喝光牛奶,揉揉肚子,一手端着三明治,一手端着包子,跟进房间。
季小清的房间格局,站在门口,能够看见洗手间里的情形。
花错将两只盘子放在门口的置物架上,左手三明治,右手肉包子,左一口右一口,吃得欢乐,毫无花门门主的威严。
季小清低着头,吐出嘴里的牙膏沫沫,漱口,洗了把脸,用手巾擦干。
花错将包子塞进嘴里,迎上走出来的女人,空出一只手,指着梳妆台上的护肤品。
季小清面无表情地看了两秒这个卖萌卖得宛如智障的男人,绕过他,打开衣柜,怔在那里。
因为花门的特殊,这些年,她很少回来探望母亲。
上次回来,还是今年过年的时候。
然而,衣柜里,挂在衣架上的衣服,都是秋天穿的。
季小清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小清?”
花错走过来,紧张地看着又要哭的季小清,“怎么了?”
季小清不理花错,手指摩挲着的衣服,吸着鼻子,眉眼弯弯。
花错看看衣服,又看看像哭又像笑的女人,这次,他是真的完全摸不着头脑。
季小清最后挑了件黑色的薄羊绒堆堆领连衣裙。
花错眨巴眨巴眼睛,笑了笑,小声说,“好久没见清清宝贝穿黑色的衣服了,还蛮期待的。”
花错啃了口手上的白胖包子,将衣柜关好,打开另一组,入眼全是男士的衣服,准确地说,是他留在这边的这个季节的衣服。
花错低低叹息,“好吧,世上只有妈妈好。”丈母娘和他的母亲不一样,却同样的可爱。
花错将包子吃完,往旁边一躺,横在床上,无处安放的大长腿,伸到床下,他枕着没受伤的那只胳膊,大咧咧地吆喝,“小清,你好了没?哥哥我尿意盎然,快要憋不住啦!”
“亲亲,你快点哦!哥哥憋得好辛苦!”
“宝贝,我数到三,你不出来,哥哥就进去了哦!”
季小清瞪着镜子,心烦意乱地揪扯竟然提不上来的长靴。
“1!”
“2!”
浴室门被男人从外面推开,伴随——“3!”
季小清拎起另一只长靴,单腿往外跳。
花错委屈巴巴地贴着门,给女人让路。
看着季小清一屁股坐在床上,花错吹起了口哨。
季小清听着哗啦啦的动静,又是烦躁,又是尴尬。
花错的动作比季小清更快,三下五除二便洗漱好了。
而后,花错就坐在梳妆台前,仔仔细细地保养他那张俊美如花的脸蛋,边欣赏倔强的女人使出吃奶的力气,就是要穿上明显小了的长靴。
花错也觉得挺没道理的。
季小清最近的状态很糟糕,根本没什么食欲,按理说,靴子不可能小了啊!
“换一双吧。鞋子和裤子长时间不穿,布料会收缩的。既然你这么喜欢这双,改天清洗,做下软化处理,再穿。”
“小清,靴子要被你扯坏了。”
“宝贝,我们去逛街,你穿这种细高跟,很累脚的哦!”
季小清低着头,无语地抽了抽嘴角。
花错拍拍自己白皙光滑的脸盘,满意地起身,从鞋架上,取了一双黑色的芭蕾平底鞋,拎到季小清面前。
季小清看着男人单膝跪地,闷不吭声地继续扯长靴。
“靴子又没有惹你。”花错握住靴子的底部,轻松地拽下来。
季小清要将腿收回去,却被男人快速地握住了脚踝。
季小清脸上没什么表情,安静地看着男人将鞋子套上她的脚上,按按鞋头的四周,又捏捏鞋跟,心脏怦怦地乱跳。
花错仰起脸,对季小清笑,说,“皮子很软,大小合适,哥哥给你挑的,绝对是最好的。”
季小清别开脸,余光瞥着男人将另一只鞋也帮她穿好,也同样试了试会不会磨脚,她悄悄地吸了下酸楚的鼻子。
她已经想起过去的一切。
花错从来都是那种无法无天,凡事都随自己高兴的跋扈男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巨婴男,如今竟然也会照顾她了。
可……
她宁愿花错还是从前的花错。
这样的花错,几乎是一瞬成熟的花错,让她的心里产生了无法承受的负罪感。
她忘记了十年前的一切,也因此逃避了十年。
可,这十年来,擅自洗掉她那段记忆的花错,其实,每天都活在担惊受怕中,害怕她会想起过去,害怕吵吵闹闹的欢乐时光,突然结束。
花错看不到季小清脸上的表情,他直起身,径直走到衣柜,打开,挑了一套留在这边的粉色西装。
季小清用含泪的眼角瞥去。
男人脱下睡衣,大咧咧地嘚瑟健美的身材,套上黑色衬衣。
季小清抬起手,抓着衣襟,脸色倏然苍白,她不由地晃着脑袋,试图赶走那些可怕的画面。
没事的。
没事的。
这个人是花错。
花错又凶又幼稚,但是,他是世界上唯一不会伤害我的男人。
没事的,我不害怕。
季小清抱着脑袋,不停地在心里告诉自己,“没事的,我不害怕。我怕的是,肮脏的自己会玷污花错。我的自尊心,让我无法接受这样的自己,留在花错身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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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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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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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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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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