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你丈母娘?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季小清气急败坏地低吼,双手双脚更是没闲着,躁动如小狮子,“放我下来!我要回家!我俩一没领证,二没办婚礼!”
“臭丫头,你够了!”
花错疾走数步,将怀里的小女人扔到床上,欺身压下,“再吵,信不信我揍晕你!”
就季小清这动不动歇斯底里的状态,还重新相爱?
重新相爱个屁!
小丫头片子,对他的感情稀薄如他小时候吃的汤水!
“你揍啊,揍啊,揍不晕我,我跟你姓!你也不看看你这个德性,要魄力比不上我慕容哥哥,要气质比不上我偶像逸少,你就瞎吼吼的本领比他们厉害,凭什么绑着我啊!真是没有自知之明!”
季小清冷笑数声,眼里尽是嘲讽,字字句句,如同锋利的刀子,往花错的心窝子上捅。
花菲按着突突狂跳的太阳穴,伸手拉上房门,机智走人。
小清的状态,不是简单的抑郁症,是抑郁加狂躁,情绪随时失控。
能够基本控制住情绪,才是正常人。
小清,真的病了。
花错直勾勾地望着言语刻薄尖酸的女人,眼底血红,泛着水光,“你再说一遍!”
“花错,你除了身手厉害一点,还有什么优点?论综合实力,你连给慕容大哥和逸少……唔!”
季小清瞪大眼睛,伸手拼命地推搡男人的胸膛,“唔!”
花错发疯似的吻住季小清喋喋不休的小嘴,固定她的脑袋,辗转吮吸,不给她开口的机会。
季小清扭动身体,疯狂地挣扎,“唔,不,唔!”
不要!
不要!
走开!
好多人,好多一身漆黑的男人,像可怕的魑魅魍魉,都围绕着她,都欺负着她,让她也变成鸦羽般的脏人,不能活在日光下,只能藏身黑暗之处。
是的,是的,藏在黑暗里,花错就找不到她了!谁都找不到她!谁都伤害不了她!
花错将女人吻到快要缺氧,湿润的唇留恋到女人的脸上,尝到满口的咸涩。
他怔然,抬头。
女人闭着眼睛,无声哭泣。
认命麻木的表情,刺痛他的双目,心肝肺疼成一团。
他翻身而下,躺在女人身侧,胸口剧烈地上下起伏,呼吸急促,俊庞潮红。
抬起手,盖着眼睛,男人喑哑出声,“季小清,别闹了。”
季小清木愣愣地躺着,紧闭双目,听若未闻,不做回应。
刚刚的挣扎,累得甚至连呼吸的力气都丧失殆尽。
花菲姐不帮她。
花错不放她走。
花门里的老人,对于十年前的事,都是心知肚明。xǐυmь.℃òm
呆在这男人的眼皮子底下,她连死都死不了,只能承受所有人背地里的嘲笑。
花菲姐,明明知道灵魂才是最重要的,那么,为什么不理解她?不帮帮她?放她的灵魂,离开肮脏的身体!
一直一直这样睡下去,不吃也不喝,人也是会死的吧?
就用这种方式吧!
窗外的天空,碧蓝如洗,忽而,飘来一朵乌云。
紧接着,又一朵。
乌云越多,灰色越沉。
天地之间的颜色,黯淡昏黄,暴雨将至。
花错躺了一会儿,揉着脑袋,盘腿坐起,长久地望着吵闹过后,异常安静的小女人,眼底无悲无喜,心中自嘲无比。
重新相爱?
那就不能拴着季小清。
留在花门的话,季小清就得面对知道旧事的那些人,不如带她去国外散心。
这次去哪里好呢?
人没有那么多,又特别有趣的地方,嗯,培养感情嘛,还得有情调!
轰——
白光飞舞,雷鸣凄厉。
花错飞快地捂住季小清的耳朵。
他望着骤然变化的天色。
不消片刻,暴雨滂沱而至。
昏黄褪去,天色清明。
花错眯起眼睛,嘴角勾起坏笑的弧度。
还得是那种有点危险的地方。
主意已定,花错便开始为这次的出国散心,打点花门的上上下下。花错不炸毛的时候,智商还是在线的,稍微想想,便明白林逸跟着花菲,来花门串门儿,就是为了躲躲清闲,做点臭不要脸的事。
捏住了林逸的七寸,花错自然将林逸捧到了亲亲姐夫的位置,都是一家人嘛,姐夫帮忙照应他的地盘,非常合情合理的好吗?
林逸微微一笑,“也好。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让风肃安排几个工程师过来,将花门的防御系统也提升提升。”
花错:“……”
林逸恢复严肃,“花错,与其出门折腾,季小清回来之后,还是会触景伤情,不如就在这里,好好陪着她。花门这么大,到处都是你发挥的空间。”
花错神色凛冽,漠然半晌,肩膀耷拉了许多。
这样丧气的花错,林逸几乎从没有见过。
他熟悉的是被各国各组织头疼的邪王花错,动不动就发狂,任性得无法无天。不过,他觉得正常,天才都是疯子。
“小清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
花错突然说了一句。
林逸低头,看着孩子气地蹲在他轮椅旁的男人,笑出声来,“三天不吃,又饿不死。你现在的衣服,是怎么回事?”
花错恼羞成怒地瞪着林逸,“你很得意,是不是?”
林逸牵起唇角,“是嘲笑。你啊,画虎不成反类犬。”其实也很好看,但他认为粉色才适合气质癫狂不羁的花错,能勉强压制这家伙的邪性,和象征花门门主身份的胸针也相得益彰。
花错:“……”
撑着膝盖站起来,花错黑着脸走人。
“让菲儿给我送件外套。”秋意浓,晚上抱着老婆,才好眠。
从前,他是最惨的人。
现在,轮到花错了。
哼,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
花菲才陪了季小清十几分钟,见弟弟又跑来了,没好气地白他一眼——
“你男人喊冷,让你送外套。”
“……好吧!”花菲两颊微红,小步跑远。
花错看着蜷缩在床上,用绝食折腾自己的女人,低头,手扯着身上的玄色外套,“嗤”了声。
抬头,看向衣柜上的落地镜,吁出口气。
的确很丑。
他一直都知道,只是不肯承认。
连季小清都说,他装得再像,也比不上慕容欧和林逸。
pia~!
衣服被甩到地上,神奇地发出陀螺被无情抽打时的声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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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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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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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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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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