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他忍不住向餐桌尽头那位霍格思堡的小主人询问起来——当然,他其实是在通过霍顿小姐问她的厨娘,高贵的小姐怎么会知道卑贱的下厨之事呢?她们只需要会品尝和点评就行了。
“恕我冒昧,尊敬的小姐,我能知道这道甜品的名字吗?”吟游诗人先是小心翼翼地试探道。
餐桌尽头的小姐微微一笑,放下了手里的餐具——等等,她面前摆的是什么?
那是一整套的白瓷餐具!
我的天哪!
可怜的吟游诗人完全被这家领主的豪富惊呆了。
难道南方偏远地区的小领主已经发展到这程度了吗?
哦,不对。吟游诗人这是才再次想起,他们称这座城堡的主人为公爵大人。
同一个爵位的土地也可以有大有小,有的时候一位得宠的男爵的土地论综合价值甚至会不逊于一位伯爵。
这也是这些年王都权力斗争混乱之下爵位私授频繁搞出的乱象,甚至因为乱七八糟上台的人物太多,连一向自诩帝国贵族百事通的王都百姓们也开始弄不清到底有多少男爵又有多少公爵和伯爵了——连代表国家最重要荣耀的爵位都可以随意授予了,也难怪王都百姓一个个哭天喊地地祈求着这场混乱赶紧结束了。
隔壁邻国自他们的新王登基以来日显中兴之势,本来眼看着他们的新王朝要三代而亡了,偏偏这位新王在一众旧贵族和各地势力的虎视眈眈下还立住了自身,还不仅是立住了,听说在他的铁血治理下,隔壁国家的王都大贵族都快被杀完了。
明明都是死一堆贵族,可人家那是国王励精图治,他们的帝国却是死于各方势力内斗,唉,再不结束国内内斗,这天可真的要变了。
吟游诗人叹了口气,又重新回到刚刚的思绪上来。
因为爵位乱授的事例在先,他之前也当此地的领主是前三十年里某一任当权者手下走了狗屎运得到的公爵授衔,更因为此地的的确确是穷得响叮当,且在全帝国里都属于最偏僻落后的地区,故而吟游诗人是真的从头到尾都没怎么把这个地方的人和事放在眼里过,更别提仔细思量了。
此时被那位小姐的精美瓷器一惊,他才忽然意识到,即使是在最混乱,爵位最不值钱的时期,公爵的授衔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给人的。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公爵已经是除了王族的亲王之外最高级的爵位,甚至比起更多是荣耀和象征意义的亲王爵位来说,公爵那才是真正的实权授予,往往有大公之称,很多时候都有着能够主宰一国命运走向的力量——譬如如今的约克公爵。
能成为公爵,即使领地只是这么个不实惠地方还小的鸟不拉屎的地方,那这位霍顿公爵也不该是籍籍无名的人物啊。
然而在王都已经算消息灵通的那群人的吟游诗人却死活找不到任何霍顿公爵相关的信息,甚至在他出生的二十七年里,就从来没听说过还有这么个公爵。
难道是他出生前的公爵?可那也应该是历史悠久的家族,那就更不可能没听说过了。
才思敏捷的吟游诗人坐在餐桌尾席,一时间思绪纷飞,离题万里。
这时,那位小姐笑吟吟的回答打断了他的思考:“这是我最近研究出来的新玩意,我给它起名叫青团。”
“哦——哦?”吟游诗人回过神来,连忙带上营业笑容,下意识夸赞道:“真不愧是多才多艺的霍顿小姐,连厨艺也有所涉猎,您的才华令我叹服,这道甜点真是美味极了,我从未吃过如此清新特别的甜点,哦,它还是代表大自然的青绿色,它与您的白瓷是如此的相得益彰,正彰显了您高贵的审美,可惜我离开后,就只能终生在回忆里怀念它的美味了。”
陆瑶听得心里笑哭,在见识了这位吟游诗人张口就来的长篇彩虹屁之后,她才不敢相信他的鬼话呢,要知道他刚刚上来就夸她的城堡富丽堂皇,明亮通透,一看就知道住起来很舒服——这得是多昧良心才能说出来的话啊。
她可是已经从特蕾莎修女那里知道了,外面现在新建的城堡已经开始流行用大的琉璃装饰窗户了,那采光哪里是自家这三十年前建的老城堡可以比的。
不过她还是给面子地依言解释道:“之所以是青绿色,是因为外皮是用金盏花的叶子绞汁做成的,馅则是金盏花泡水后和豆粉、蜂蜜一起做的。金盏花葡萄鲟鱼派意味非凡,但非凡之物往往也有着非凡的味道,敬仰更好过品尝。”
“考虑到诗人先生可能会对本地的食物风味不适应,我便让厨娘参考罗塞的偏甜口味做了这道金盏青团。如果能得诗人先生美言,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这……这竟然是特地为我……为我制作出来的吗?”那位从未收到过贵族如此礼遇的吟游诗人受宠若惊地站了起来,一向以巧舌如簧著称的他,一时间竟然连话都说不利落了。
面对那位小姐笑而不语的默认,他在不知所措中深深吸了一口气,忽然郑重地低下头去:“承蒙您的厚爱,我,维克多·卡尔维诺,此生都会铭记您的这次招待的。”
有了这句话,之后的交谈进餐就轻松多了。
陆瑶特地准备的食物也仅仅是青团这一种新鲜食物而已,剩余的食物无非是那些吟游诗人之前在别的本地贵族家也见过的那些,就如他之前所说,不仅味道很差,而且相比于王都,实在是过时已久了。
但是正因如此,霍顿家的小姐愿意为他这样身份的人特意想出一道符合他口味的餐品才更显得难能可贵。
作为霍顿家的小姐,即使需要应对他所代表的来自本地贵族集团的考验,她也完全不必如此费心,毕竟他只是一个在贵族眼中卑贱如草芥的工具,贵族小姐完全可以用奢侈贵重的食物显示她的招待,毕竟她招待的从来就不是吟游诗人本身,而是贵族们的眼睛。
然而她选择看到他这个人。
吟游诗人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他只是这么卑贱的一个人,甚至在贵族面前根本算不上一个人,而只是一副乐器,一件取乐的玩意,他们高兴之时当然可以捧他上天,那是因为他们也随时可以把他打入地狱并不需要有任何后顾之忧。
可这位霍顿小姐却愿意对自己以礼相待。
天下还有比她更适合,更配当霍格思郡领主之人吗?更何况她本就有此资格!
此刻,可怜的、从未得到过贵族如此善待的吟游诗人已经完全站在了霍顿小姐这一边,并开始为她愤愤不平。
要不是帝国中央混乱已久,王都对各地的掌控越来越弱,怎么会明明写在《帝国法》上的继承规则在这里也得不到实施,反而要站在地方法之后。
堂堂公爵之女,要继承父亲的爵位却还要看本地贵族的脸色,这是什么道理!天下还有王法吗!可恶!实在可恶!
吟游诗人下定决心,等此地霍顿小姐的继承事件一了,他立刻就要到全国各地去宣扬她的伟大和英明,既是为伟大的霍顿小姐,更是为了这个王道不行的混乱国家。
这场混乱!真的早该结束了!
约克公爵自然会拥立新的王上台,可是久久混乱在人民心中留下的伤疤却不是那么好愈合的,而缓解精神之伤,恰恰是他这样的吟游诗人能帮上忙的为数不多的一点小事。
也是因此,本来打算赚了这波就跑路的吟游诗人决定,再在此地驻留一段时间。
他实在是很喜欢霍顿小姐这样平易近人的贵族啊,仿佛只有到了她面前,自己才算是人了。
吟游诗人在城堡招待客人的房间歇下后,仍然对这位未来的霍格思郡领主向往不已。
而另一边,霍顿小姐的房间内,陆瑶正对着凯茜修女微微一笑,拍了拍自己床边的位置:“凯茜修女请坐吧。”
凯茜修女没有坐,而是深蹲下行了一礼:“我错了,事实证明,您的选择是对的。”
陆瑶连忙扶她起来:“您不必这样,我尊敬您正如尊敬我的祖母一般,您的深识和远见都是我所没有的,这个家没了您的帮助还不知道要怎么样呢。”
凯茜修女摇头:“过于局限于眼前所见所得,这大概就是我们这些人永远都无法成为您这样生而高贵之人的原因。您也许自己没有意识到,当您于众人面前做出决断时,您的眼眸是那般的熠熠生辉——您梦中的神谕也许是真的,您是天生的王者。”
陆瑶哑然失笑,一时倒不好反对她了,毕竟这是她自己编出来拿来说服凯茜和特蕾莎她们的话——解释自己忽然之间的性格变化,以及随手在城堡内的花园一指就能挖掘出来的宝藏瓷器。
事实上,那是陆瑶提前放进去的。
一天以前,陆瑶从梦中醒来,告诉特蕾莎和凯茜,她得到了神谕。
神说国家和人民身处水深火热之中,而她将要拯救国家和人民——管她是不是呢,不是也得是。
更何况,中世纪的人民,说一句水深火热,那可都算是粉饰了,在仍有黑死病肆虐的霍格思郡,中世纪的人民活得连草不如,而其他地方,即使没了黑死病,在十三王之乱的影响下,百姓的生活也好不到哪里去。
迄今为止,陆瑶都没能获得任何领土点或者领土面积,之前她和荒岛人民的交流时因为系统的屏蔽,她也没能从他们口中获得副本内通关的具体情报。
于是她只能按经验自己推测,这个副本的背景和性质让陆瑶深知,要想获得领土点和领土面积,恐怕就非得先成为真正的领主不成。
不过在此之前先聚拢一波民心是没问题的。
而要在宗教为先的中世纪收民心,还有什么比神给予的使命更加名正言顺吗?君不见当今王室也是凭借着“神赐”的金盏花当上的王呢。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世纪时期的生产力注定了,想要发展现代科学唯物思维是几乎不可能的,你总不能让绝望无助的人民连最后一点念想都不能有,正是因为现实中不可能靠唯物手段获得幸福,才会有这么虔诚的对神明的信仰。
陆瑶要做的,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一天前,她选择遵循“神的昭示”,从自家花园里挖出了神的餐具,并谨遵神的恩赐,将它作为自己的餐具。
当然,仅仅是这么凑巧的一点走运并不能完全取信于凯茜修女,她们在关于如何招待吟游诗人上产生了更大的分歧——仅此于对洗澡的态度。
凯茜修女认为应该按照惯例用豪华大餐招待诗人,这样就能将霍顿家的贵气彰显无疑,而越是华贵的食物就越是能吓住对方,更能说服那群顽固不化的本地贵族,让他们知晓霍顿家是多么地贵不可言。m.xiumb.com
陆瑶采取了她的建议,但并不是全部。
她坚持要用一种新奇的食物招待那位客人,当然同时也要用上珍贵无比的瓷器夸富。
凯茜修女深以为这是小孩子的天真见解,并断言:这只会让那卑贱的人认为霍顿家的小姐软弱可欺,有损身份,徒增笑话。
但是今日吟游诗人的表现证明了一切。
陆瑶是对的。
“我并没有什么伟大之处,不过是承蒙神明的怜惜罢了。”她说。
“神明的选择总是正确无比的,愿意追随您,我的小姐。”凯茜修女深深地弯下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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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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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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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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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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