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白言起身洗漱完后,坐到梳妆台前绾发,新郎官则四仰八叉的摊在床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梳妆台前的媳妇——他的。
白言实在被他盯的心里发毛,回视过去。
两人就这么互看着对方,不言也不语,最终还是女方笑着败下阵来,嗔道:“你到底起不起来?”
床上的人表情痛苦的把脸埋进被褥里,瓮声瓮气道:“头疼。”
“我让东儿煮了醒酒汤,起来喝一点,兴许能好受一些。”起身从衣柜里拿出一身他的新衣搭到床头,侧坐在床沿,伸手耙耙他的头发,趴在他耳侧诱哄道:“起来吧,一会儿还要到父亲那边请安。”
“我们家没这么多规矩。”她的小手挠的实在太舒服,正好能缓解他欲裂的头痛。
“家里还有那么多客人,我可不想让人笑话。”新婚头一天,她可不愿被人说成是没规矩的懒媳妇,“快起来,等拜见完长辈再回来睡好不好?”
“……”他抬头瞅一眼外面的天色,还是一片灰蒙蒙,“躺会儿再去。”侧过身,一手托着媳妇的后脑勺,一手托着细腰,一个翻身,两人又滚回了床上。
一上一下,四目相对,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在打什么坏主意,“休想,你。”青天白日的,哪能做那种事。
他却嗤嗤一笑,“天还没亮。”
在一阵轻浅的反抗声中,床帐又落回了原处,床帐内的喘息声由痛楚渐渐转为细软——他一向善于在失败中积累经验,无论什么事。
伴着细碎的喘息声,窗外的日头越升越高,直到一缕阳光穿过窗缝斜迆在纱帐上……
最后的最后,白言还是没能得到她想要的“勤快媳妇”的名头,直到辰时末,小两口才到前院跟父亲大人请安。
当着一堆亲朋好友的面,白言简直是无地自容——谁说他家没请安这规矩的?那么多人等在这儿呢!掐死他也于事无补,只能低眉顺眼的站在他身侧,乖乖按照临川的习俗改口、敬茶。
期间有个堂叔辈的弟弟打趣道:“勋哥,这都快午饭了,不该叫早茶了吧?”
听到这话,白言的脸刷的红透,司马炎看她一眼,回头怼堂弟一句,“这就是我们家早茶的点,嫌晚,你赶紧找一个回去改时辰。”
众人一阵哄笑。
在笑声中白言终于拜完了司马家最后一位长辈,按规矩,新妇要亲手给夫家每位嫡亲的长辈做一身衣帽鞋袜,司马麟一共兄弟三人,兄长司马麒二十九年前已经过世,弟弟司马嵘人在域南,继母冯氏年迈,不宜长途跋涉,一直住在临川,屋里能算得上嫡亲的只有一个堂叔辈的妹妹,就是昨日帮忙迎亲的那位,闺名叫司马兰的,司马兰也不做作,堂兄让坐就坐下来,接受新媳妇端茶倒水,接过新媳妇亲手做的衣帽鞋袜,其余宗亲长辈,司马炎事先也给白言列了一份清单,白言都一一备了见面礼,小辈们到是没备礼物,每人一份喜钱,都用红布袋装着,但凡来秦都的,人人有份。
这么一一分派完,也到了吃午饭的时辰,司马炎跟父亲告假,客栈里还有他一帮远道而来的朋友和同僚,婚宴完了,有些人要启程回去,他得带媳妇过去送一程。
走了一批,还有一批,当天晚上,少不了又是一顿酒,司马炎再次醉醺醺的被人给驾了回来,白言刚哄他喝完醒酒汤,前院小厮就过来传话,说是大老爷(司马麟)请他们小两口到前边去,有话要跟他们谈。
费了半天劲,好不容易才把他叫醒,领着歪歪扭扭的醉鬼来到前院。
临川那边的亲戚都还没走,几个年长的长辈睡得晚,还在正厅里喝茶聊天,小厮没领他们过去,而是直接把两人领到了偏厅后的小书房。
小书房里只有司马麟一人,他们进门时,他正蹲在书架旁的矮柜前,像在整理什么东西,见他们进来,忙招呼小厮关门出去。
“你们俩过来一下。”司马麟从矮柜里搬出一只破旧的长方形木箱放到书桌上,招手让小两口靠前。
司马炎头疼的很,拉把椅子直接摊到书桌旁,白言没敢这么随意,恭敬地站在桌前。
司马麟也没管儿子的坐相,抬手从袖袋里摸出一把铜钥匙,神情专注的打开木箱。
木箱里的东西乏善可陈,只放了一只卷轴和一个锦缎绣面的囊袋,司马麟把卷轴放到一边,打开锦袋,里面赫然安放着一只金丝翠玉手环,“这是伯勋的母亲留下来的,就交给你了。”把手环连同锦袋一同递到白言面前。
白言瞥一眼摊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的家伙,双手捧过手环,恭敬道:“媳妇一定保管好。”
司马麟也转头看一眼椅子上毫无反应的儿子,叹口气,低头按一下木箱里侧的卯榫,只听咔哒一声,木箱底板弹开一条缝,司马麟的手指顺着缝隙轻轻一摁,底板整个竖了起来——原来木箱底下还有隔层。
白言就站在旁边,里面的东西看得一清二楚。
木箱底部用毛皮和丝绒嵌实,丝绒中间镶嵌了一把长剑,长剑旁的小格里还扣着一块拇指长宽的铜块。
司马麟望着长剑和铜块半天,暗暗叹口气,伸手拿起长剑,刷一声拉开剑鞘——
一道寒光闪过,司马炎倏然睁开双目,鹰隼般瞄向寒光的源头——父亲手上的那把长剑。
“这是你生父用过的,先王御赐的长宁剑,那块铜疙瘩则是他的私印。”司马麟觑一眼椅子上的司马炎,“你不是一直都在怀疑么?今天我都告诉你。”合上剑鞘,把剑抛给椅子上的人。
司马炎不是司马麟的儿子,准确的说,他应该是他的叔父,司马炎是已故司马家长子司马麒的遗腹子。
当年华阳之争的初期,几位王子佣兵自重,受各大势力挑唆,以及诸国势力的渗透,最终酿成兵变,眼见局势越来越难以控制,先王命得力干将杨启出兵平乱。
司马麒作为杨启手下的第一先锋官,年纪轻轻就参与了几次大战,深得先王和杨启的器重,如此重大的兵变,他自然是随军一同出征,在华阳一待就是三个月,“军中将领都怕一旦出手,或伤了哪位王子,会让自己留下污点,有碍将来的仕途,便开始相互推诿,以致闹到最后,兵变终于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司马麟深深叹口气,“我也劝过大哥不要去出这个头,大哥当时说了一句话——”目光盯住司马炎,“为国为民,兵不畏死,竟畏前途?”说罢凄笑一下,为这父子俩如此雷同的性格,当年这小子毅然决定远赴乌卢时,他也曾匆匆跑过去劝阻,这小子当时一句“不打仗,我从军干什么?”那神情,跟大哥当年简直是一模一样,“大哥若是还活着,你们父子俩到真是有话可聊。”不像他,憋屈的活了这么多年,最终却是一事无成,“算了,不提他了,说说你娘吧。”双手缓缓舒展开,拍拍椅子的扶手,努力回忆起有关嫂子的事,“你娘是东乐王家的女儿,当年赵军偷袭东乐,王家一干女眷逃家避难,恰巧遇到趁乱打劫的匪徒,大哥领兵路过,正好救了她们,因此结下了一段姻缘,你娘怀你的时候,正好碰上大哥去华阳平乱,因怕把她留在眷属村没人照顾,就送去了王家,想着平乱回来后再接回来,谁知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你娘生完你,得知你父亲战死的噩耗,积郁成疾,没几个月就随你父亲一道去了,当时华阳之争已平定,两位王子命丧华阳,朝廷本想彻查兵变一事,谁知边疆却接二连三的出事,未免动了国本,先王不得不快速了结此事,因为一时间找不到问题所在,朝廷里变得风声鹤唳,未免君臣失和,杨启将军不得不挺身背下这个责任,大哥是首站先锋,罪名自然也不会小,因怕连累宗亲,我便斩断了与司马家的关系,王家也害怕,遣人来问,于是我就去了一趟东乐,把你娘的骨灰,连同襁褓中的你一道带了回来,因怕你将来受你爹的罪名连累,便把你寄在了我的名下。”这就是整件事的过程,“你该叫我一声二叔。”
“……”司马炎看着脚下的地面半天不吱声,没错,他的确怀疑过自己的出身,一来老头从小到大都没谈过他娘,二来小时候过年祭祖时,他老让他朝一块无字牌磕头,所以他一直怀疑自己的出身,然而从小到大,身边的人都说他跟老头长得像,所以这种怀疑也渐渐消逝,哪知突然来这么一下,“我只有一个父亲。”起身出去,今晚的事就当没听过。
司马麟愣愣的望着儿子的背影……
良久后,白言起身微微朝司马麟一福,也退出了书房。
在后院的垂花门前,白言终于追上了丈夫——因为酒劲上头,他正扒着假山石呕吐。
白言蹲身帮他顺抚后背。
“我刚才是不是太无情了?”吐完之后,司马炎背着身悄悄问一句身后的妻子。
“没有。”她觉得公公听了他那句话心里应该很安慰。
“咱们能不能在临川多住些日子?”刚才看着老头,突然觉得他比他印象中的样子老了许多。
“好。”
两人相互搀扶着站起身,穿过垂花门,沿着抄手游廊没走两步,他突然伸手将她拥到了怀里,下巴搭在她的额头,仰面望向夜空,“靠一会儿。”突然觉得哪里空落落的,抱着她安心一点。琇書網
白言抬起双臂,双手摸索着他的两颊——
这无心的安慰让司马炎心里生出一股莫名的熟悉感,是了,二十年前,第一次抱她时,她也是这么双手捧着他的脸颊。从小到大,印象中身边没有女性角色这么对他做过,那是第一次,第一次感受到来自异性的抚慰,所以他才忘不掉她。
“你一定要好好的。”不能生病,不能受伤,不能像他生母那么脆弱,早早离他而去。
唇片轻轻在她的手心印一下,亲的怀中人嘴角微弯,低低应他一声:“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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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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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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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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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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