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阴阳劫>第七十三章 成长岁月
  爷爷似乎迟疑了一下,一咬嘴唇,对我厉喝道,小凡,你先回屋子睡一觉,快去!

  我刚想说那屋子里一片狼藉,我哪能睡得着?一抬头,却见爷爷正用要吃人一样的眼光瞪着我,吓得一缩脖子,灰溜溜从书房中走了出来。

  书房中点燃了火烛,爷爷和那黄衣道士相对而坐,将声音压得很低,似乎在小声交谈着什么。

  我被爷爷赶出来,又冷又困,却不敢直接回房,只能先找个地方将就窝着,等待两人把事情谈完。

  可爷爷和那黄衣道士聊起来似乎没完没了一样,直到后半夜,我又困又乏,实在受不了了,才缩在一个角落里,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一觉,我睡得无比安稳,醒来天色已经大亮,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被爷爷抱进了书房,靠在他时常休息的躺椅上。

  我睁眼醒来,见爷爷正坐在小马扎上替自己包扎伤口,口中长吁短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爷,那个道士呢?我抹了抹眼角,从椅子上坐了起来,昨晚挨了一脚,直到现在小腹还疼,一撩上衣,发现整个肚皮都变成了青色。

  这个姓秦的老东西,下手还真够狠,好悬没一脚把我活活踹死!

  爷爷察觉到我的动静,回头淡淡地瞥我一眼,已经走了。

  我好奇道,他好厉害啊,是什么来路?

  爷爷嘿然冷笑,白门楼的人自然是厉害的,如果不是为了那件东西,这人也不会千里迢迢赶来。

  我很迷糊,又问道,爷,你昨晚交出去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大家都想抢?

  听到这里,爷爷脸上浮现出几分唏嘘,又垂头沉声道,这东西,设计到一个很大的秘密,甚至有可能直接在玄门中掀起一场风暴,我已经保存了二十多年,现在也该卸下身上的担子了。

  说道最后,爷爷捂着嘴角低咳,我竟然看见他指缝中有血丝冒了出来。

  爷爷你没事吧?我吓坏了,赶紧从椅子上跳下来,快步奔向爷爷,发现他胸前的伤口虽然已经包扎好,却仍旧在不停渗血,殷红的血丝已经将纱布都染红了。

  咳,爷爷没事,你别担心我!爷爷十分疲惫地将手伸出来,在我脑门上轻轻摸了摸,然后摇头说道,

  伢子,你愿意入行吗?

  爷爷口中所谓的入行,入的是阴行,也就是成天和鬼魂打交道的行当,他之前一直禁止我接触这一类的事情,如今却主动问我愿不愿入行,这让我很迷惑。

  我沉思了一会儿,重重地点头说道,爷,我想入行!

  爷爷惨笑道,你这小子,入了术道这一行,将来可就没有法子再过普通人的生活了,你可有想好?

  我咬牙说道,我不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只想爷爷一样,能够不受人欺负!

  爷爷自己也说了,我是童子命,这种命格天生就适合跟鬼魂打交道,假如我不学本事,将来见了鬼,怕是一样要东躲西藏,这日子我过够了,只想不再继续被人欺负下去!

  无论是人还是鬼。

  爷,你就带我入行吧,那个姓秦的不是说了吗,他将来还会找我们,要我们陈家断子绝孙,如果你不教我本事,我以后该怎么办啊?

  我抓着爷爷的手说道。

  唉,也罢!爷爷摆手摆手,这事先不急,本事也不是一两天就能学会的,你先把伤养好,过段时间我教你!

  接下来整整一个月时间内,我和爷爷都缩在家里养伤,哪儿也没去,好在此时正在放暑假,要不然我铁定要被学校开除了。

  一个月后,我的身体彻底恢复了,爷爷也开始照看我练功。

  术道上行走,讲究的是术武双修,驱鬼需要术法,而跟人动手则是拳脚买卖,爷爷常说走江湖不是打擂台,除了要防鬼,也必须防备坏人,所以练功先练拳脚,至少不会那么吃亏。

  而练拳脚功夫第一件事就是扎马步,这可把我难为坏了。

  我从小就没有任何功夫底子,十二岁才开始扎马步,根基太浅,付出的努力也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

  爷爷从那天开始,对我变得格外严厉,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扎马步,我也从来不需要坐凳子,甚至连吃饭也是扎着马步吃的。

  两个月后,暑假假期结束,轮到开学了,爷爷替我选了一个离家比较近的中学,让我每天清晨起床,必须绑着沙袋跑进学校,放完学再绑着沙袋跑回来。琇書蛧

  也因此我成为了整个学校的异类,每天上学放学都会引来很多人异样的目光,甚至一些同学会骑在自行车上,边骑边向我喊,陈凡,你跑得太慢了,要不要跟我的自行车比比?

  白天练功,晚上学经文,画符、念咒,这日子过的飞快,转瞬间我就长到了十八岁。

  这六年辛苦锻炼,为我增长了不少体质,十八岁的棒小伙子长得高高壮壮的,浑身都是肌肉。

  我长得越来越高,爷爷的身体却眼看着越来越不行了,腰也边弯了,走路支着个拐棍,一大把年纪还要出去给人算卦,攒钱替我交学费。

  我几次都想告诉他,要不别去了,要不由我代劳吧?

  爷爷每次都拒绝,呵斥我努力练功,将来有的是机会。

  但由于大部分重心都转移到了术道修行上,所以我的学习成绩也是一塌糊涂,高考只考了两百分,注定和大学无缘。

  回家待了几天,学校通知去拿毕业证书,班长提议大家先留下来不要走,同学三年,马上就要各奔东西了,不如先找个地方聚会郊游,好好地玩上一场。

  我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也跟着加入了他们,班长好心,知道我家里没钱,所以免去了我的费用。

  我们班班长叫李钰,是个活泼俏皮的女生,非但学习成绩好,而且人长得也漂亮,家里条件据说不错,郊游那天也是她花钱包了一辆大巴车,载着大家一起去了郊外。

  上午采茶、野炊,大家玩的不亦乐乎,忘记了时间,傍晚降临,眼看天要黑了,班长提议大家先回农家乐,晚上还要帮篝火晚会。

  我们沿着荒山小道往下走,天色渐晚,顷刻间暴雨倾盆,下起了银龙般的水柱,连天色也变得格外昏黄,班长只好领着我们在山里东奔西跑,忙着寻找躲雨的地方。

  跑过一片山脚,班长忽然指着前面的一座慌宅,大家快看,前面有宅子,我们先进去躲下雨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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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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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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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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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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