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手的主人更是呆住了。
此刻,只觉手上触感温润,柔软有弹性。隐隐的温暖,让人不想抽离开。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云歌。她手上此刻正抱着毛球,知道这也不是对方有心要揩油,纯粹是巧合,为了不让大家尴尬,她先是用眼神,看看这手的主人,再看看这手,无奈,示意多次,这人居然一副呆滞模样。
于是,云歌只好让毛球出马。
一个眼神,毛球会意。一个起身,扑向那雪白修长漂亮的手,刚要张嘴,那手,突然抬了起来,猛地一甩,毛球猝不及防,被甩得飞出老远。啪,一声,直接啪在了墙上。
眼冒金星,晕晕乎乎,半天也没爬起来。
那手的主人,直奔赵一打的水而去,一瞧,好像毛巾用过的,立马转身狂奔而出。
眨眼间,人已经不见了。
云歌风中凌乱。纳兰璟倒是从容,一点不惊讶。只是心里,对于刚才那一幕,还是有点吃味:这个杜灵鸿,太鲁莽了。我的女人,也敢碰。要不要给他下点痒痒粉?让他咸猪手。
正想着,云歌到底还是好奇,问道:“郡王和杜神医认识?”
“嗯。”不悦中的纳兰璟,惜字如金。
“他这是……”云歌迟疑。
“洗澡去了。”
“洗澡?”
“是啊,被不明动物给碰到了。”
“什么不明动物?明明是他的手放到我……我……”云歌不好意思说胸,只好,噤声,但是,对于杜灵鸿这么大的反应,心里还是很不满。自己有那么脏吗?碰一下,就要这种飓风的速度跑去洗澡?
纳兰璟心里知道云歌理解错了,其实他指的不明动物是毛球,而不是她。
但是他突然想起那一日早晨,向来不碰别人东西的杜灵鸿,手里居然拿着云歌丢弃掉的衣服,而且还是黑色的衣服,抓在手里,不舍丢掉。这已经是大大的反常了。
杜灵鸿,不是向来讨厌白色以外的颜色吗?他总说,纯洁的白色,也不一定是纯洁干净的,更别提黑色了,所以他的衣服全部都是白色,各色的白色。
他每次见到自己穿黑色,总是要唠叨几句。所以呢?事有反常必有妖。
况且,这小子长得不赖啊,万一这姑娘动心了,那……这么一想,纳兰璟眼睛一眯,决定不纠正,因为突然觉得,云歌这样的误会挺好,顺带他还要再帮助他宣扬一下:“是啊,灵鸿什么都好,就是这一点不好。你知道吗?”纳兰璟突然声音低了下去,对着云歌招招手,让云歌附耳过来。
云歌此刻心里想的是,几日后,自己和这所谓的神医有个赌约,多知道点他的事情,也好提前筹谋啊。所以云歌果真也就附耳过去了。
纳兰璟对这么听话的云歌感觉很是满意,于是抹黑杜灵鸿的行为更加积极欢乐。
“你知道吗?这神医很怪。仆人们帮他穿衣服,必须用白纸裹住手指,才能碰他的衣物。”
“你知道他一天洗多少次澡吗?早起沐浴更衣,午膳后沐浴更衣,晚膳后沐浴更衣。”
“你知道吗?上次我带奔雷来他家,哦,奔雷是刚才追毛球的那只狗,奔雷在他家的柱子上撒了个尿。后来听说他仆人给冲洗,后来还不行,让仆人用刀子刮。刮了还是不满意,干脆把柱子砍下,重新换了一根。”
云歌听到这事,突然想起了昨日,这位杜神医向自己索赔的事情,那因为被自己站脏了的瓦和墙被换掉的事,看来,是真的。不是故意讹诈呀。
一瞬间,云歌心塞,心里觉得自己特别倒霉。这么随意一站,一躺,也能遇上个重度洁癖患者。纳兰璟看着云歌的脸色,慢慢变郁闷,变懊恼,还以为是自己的宣扬起了效果,更加卖力了。
“你知道吗?据说,他每天都给院里的一棵树洗澡。不知是树受宠若惊了,还是咋的,这棵树后来竟干枯而死。现在,他家院子里只有药草了。说也奇怪,他的药草倒是都好好的。”
“他喝水只喝井里挑的第一桶水,烧材定要剁成一尺长才会用,吃葱要切成一寸长才食用。”
“他从来不吃煮鸡蛋,怕鸡屎味儿会煮进鸡蛋里。”
“最为让人赞不绝口的要数他家的香厕了。”
“香厕?厕所还有香的啊?”wWW.ΧìǔΜЬ.CǒΜ
“那当然,估计可以算是天下第一厕了。他用上等楠木悬空建了个空中楼阁,下面填土,中间铺满洁白的鹅毛,凡便下,鹅毛起覆之,不闻有秽气也。”
云歌嗤之以鼻:“那可不就苦了他家的小厮?必须随时移走秽物,不然还是会有气味啊。”
“是有一个小厮,专门负责及时移除秽物。”
“要不,我带你去他家的香厕瞧一瞧?”
“这东西,我这俗人可享受不了。估计用上这个,我怕我都会便秘一辈子了。”
纳兰璟对于这个结果还是很满意的,基本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正咧嘴一笑呢,突然瞥见杜灵鸿已经站在了门口,那脸,简直拉长得跟马有的一拼。
纳兰璟心情颇好,装作没看见杜灵鸿的脸色,一本正经招呼道:“神医快来,正等着你呢。”
云歌听了,微微抬头,看着这样一个杜灵鸿,依旧是白衣,但却不是刚才那件了,远远地,皂角的清香已然飘了过来。云歌脑中突然起了一幅画面:
用白纸裹着手纸的仆人,拿着白衣服,给杜灵鸿穿上,那是不是仆人的脸上也得带个白色的头套,只挖两个眼睛洞出来,免得呼出的气,污了他的衣服去。
这么一想,觉得挺搞笑的。就咯咯地笑出了声音。
杜灵鸿其实听了个七七八八,对于纳兰璟的做法,实在是不开心,但是人家说的,好像都是事实。自己无从反驳。
此时见云歌笑了,以为是笑自己,也就没好声气了:“姑娘好得很哪,哪里奄奄一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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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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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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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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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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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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