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歌看了一眼猛点头的毛球,良心终于有点不安,又看了自己的这身衣服,虽然知道这布料应该不错,但是贫穷还是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不由得问道:“何以见得?”
“姑娘可知精一坊吴氏绣?举国驰名,不特翎毛、花卉、巧若天成,而山水、人物,无不逼肖活现,向来价亦最贵,尺幅之素,精者值银几两,全幅高丈者,不啻数金。而姑娘这一身衣服,就是出于精一坊。这兰花暗纹,除了精一坊,别无他家能做得如此逼真,如此大气。”
云歌一听,坏了,遇上行家了。今日出门没看黄历,真是倒了血霉。怎么偏生鬼使神差就穿了这一件呢?
都怨那人,好端端的送人一件这么名贵的衣服干嘛?
云歌其实冤枉他了,其实,人家睿郡王用的都是顶级的东西,这锦缎,对于他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不算是什么好东西了。
这下,装穷也没人信了。云歌只好苦兮兮地说:“公子,那请您将住址告知,等本姑娘回府,定将银子送上。”
那男子不知道是傻,还是太天真,竟然点点头,道:“也好。请姑娘将一千两银子,派人送到杜府。”
一听杜府,周围的人哗然:
“我就说是杜神医嘛,你还不信……”
“杜神医还是那么爱钱啊,他要那么多钱干嘛?……”
议论声一片,有看热闹的,有百思不得其解的,有幸灾乐祸的,就是没有仗义解围的,大家瞧着这一男一女,津津有味,仿佛今日,这眉山茶馆是云歌和这白衣男子唱主戏的。俊男靓女,养眼,不亏。最好能再来点激情的……
云歌此时已经打定主意了,干脆道:“一定一定。”说完之后,携着水怀珠和毛球,一阵风似地走了。
没了看点,大家也都散了。那白衣男子嘴角隐隐上翘,丝毫不认为,这女人能爽约得了。
他的眼睛眯了一眯,要是敢爽约,那,他还是有办法的……想逃走?也没那么容易吧?这西京,到底他也是个地主啊。
云歌特地绕了一大圈路,最后看了又看,直到确认后面没有什么追兵,也没有什么可疑人物,才翻墙回府。
水嬷嬷很是着急上火:“国师,我们哪里去找这一千两银子啊。而且我们似乎忘记了问具体地址。”
云歌淡定道:“不就一盆墨菊吗?这是敲诈!对于敲诈,认真就不对了。况且,人家也没告诉我们住哪,我们找不着啊。”
水嬷嬷道:“可是人家说国师你的体味比较特殊。”
云歌倒是认真思索了一下:“那你就给本国师制造点体味,来掩盖掩盖。”
……
此夜,毛球也是知道自己闯祸了,乖乖地,吃饭睡觉。生怕惹毛了主人,免得被无良的云歌暴打一顿。
云歌抓紧时间,练习了下内功心法,丹田日渐充盈,除了偶尔毒发无力之外,平时觉得身姿轻盈,走路都脸不红气不喘的。
第二日,就是农历九月初九,赏菊大会的日子了。
云歌心里百感交集。八月初一穿越而来,这么快,四十九天过去了。
八月十五惊魂夜,后来自己遇见了毛球,遇见了石韫玉和水怀珠,莫名其妙成了国师,莫名其妙又成了蒋露珠,入住了这国舅府。一切似乎都那么不真实。
这天一大早,舒眉便让人来催云歌了。
等到云歌带着战夏走到了门口,便看见了盛装打扮的舒眉和蒋明珠,各带着一个丫鬟,早已在门口等候。
今日,蒋明珠梳了流苏髻,额前贴着几辦梅花形状的妆,与众不同,仔细一看,原来竟是将蜻蜓翅膀剪成梅花花瓣形,涂上金粉,贴在额上,比金片更轻薄精致。
云歌暗叹:心思灵巧!不错不错!再往下看,明珠身着绯色吴绣锦缎裹胸广袖长裙,袖口用金线绣着蟹爪菊花,裙摆处用银线勾勒出祥云图案,同色薄纱罗制成披帛,松松挽在臂间,胸前如雪脸如桃,娇俏的颜色衬着娇俏的脸庞,走路时,随风起舞,缥缈朦胧,好一个身段婀娜的美人!
反观自己,梳了一个双缨髻,将头发中分缚住后编盘两个缨状的髻高耸于头顶,每个缨髻前饰式样简单的银花一朵,其实云歌觉得比较像兔子耳朵~虽然不丑,但是看着傻傻的憨厚憨厚的。一袭青蓝色的蟹爪菊花碧霞暗纹交领窄袖长裙。整个装扮,也挺隆重的,就是有哪里说不出的怪异。
舒眉和蒋明珠看了,内心不约而同地在想:“果然是乡下呆久了,不知道京中流行的是什么了。”
舒眉巴不得露珠儿被明珠给比下去,内心喜悦,表面不露半丝,违心地说道:“露珠啊,今日打扮,端庄大方。快上来,就等你了。”
云歌乖巧地应了一声。眼看着舒眉和蒋明珠都上了马车坐定,云歌突然捂住了肚子,哎哟一声,对着舒眉道:“母亲,露珠早上恐怕是坏了肚子,你看,这时辰也不早了,要不,母亲和妹妹先去?女儿这里解决好了马上就来。”
舒眉嫌弃地看了云歌一眼,道:“嗯,那你快去快回。”
蒋明珠此刻正一门心思在今日的宴会上,哪有多余的时间去看云歌。
大家都没有想到云歌是假装的。就这样,马车走远。琇書蛧
但是,等到马车走很远了,云歌还是捂着肚子保持着弯腰的姿态。
这是他们家小姐的作风吗?
战夏忍不住提醒道:“小姐,走远了。看不见了。”
云歌慢慢直起了腰,脸色却很苍白。
今日,莫非,毒又发作?刚才的眩晕是怎么回事?
不过等到她直起身子的时候,又恢复了正常。
停了一会,没有感到异样。云歌道:“好吧,我们也出发。毛球带了没有?”
毛球从战夏的大袖子里钻出头,朝着云歌咧了咧嘴。
两人,都不是寻常闺阁女子,具有武功底子,这么一点路还是不在话下的。很快就到了。“卫国公府”四个烫金大字,龙飞凤舞,门口蹲着的两个大石狮子,气度尊严不可侵犯。此时天色不早,门口各色马车来来往往,云歌看着国舅府的马车已经被安排着停好了,门口也没见着舒眉和蒋明珠,料想着已经进去了。
云歌和战夏,没有往正门去,而是绕过众人耳目,绕过围墙,往卫国公府的另一侧而去。
不多久,云歌就找到了那个传说中的狗洞。这就是那位女子被狗咬的地方吗?
“来呀,放毛球,引狗!”云歌奸笑着一声令下,毛球即便在战夏的袖子里,都感觉到了瑟瑟的寒意,悲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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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二已经出现。男一也即将再度出场!亲们,你们还在看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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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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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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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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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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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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