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摇头,道:“没有,俺和大哥才认识了一个多星期。”
听闻,吕颂眼睛不由得瞪大,吃惊道:“不会吧!我看你们至少是认识了几年的老朋友了,一点也不像才认识一个星期的样子。”
李鑫哈哈一笑,摸了摸头:“大概是因为大哥是个容易相处的人吧!”
“李鑫兄弟,你这话说得很对。”吕颂举起酒杯。“来,兄弟们,为了我们凌风队的友谊之情,大家干一杯。”
“好!干杯。”
李鑫们纷纷举起自己的酒杯,欢呼着。
“兄弟们,能够聚集在一起喝酒是一种缘分,为了缘分,我们大家再来干一杯。”
“好!”
“干杯”
一开始大家还有点小生疏,就只有李鑫和吕颂还能聊一些话,至于其他的人,口里就只是说,“吃,赶紧吃,干杯,再干一杯。”
当喝到一定的程度后,大家都放开了,开始说起自己的一点小秘密。
“兄弟们,你们有没有初恋对象?”吕颂眼神迷离的开口说道。
“有!”大伙异口同声的喊道。
然后吕颂站了起来,看着大伙,问道:“兄弟们,那有谁先来给我们讲讲,你们的初恋对象。”
“我,我,我。”大伙争抢着一同出声。
“今天你们谁也别跟我抢,我要第一个讲。”平日里沉默寡言的于琛猛地站起来,大声喊道。“谁跟我抢,我就跟谁急。”
“哈哈~”众人一笑。
吕颂说道:“那好,大家就让于琛兄弟先来讲,在这之前,我们干一个”
“砰!”玻璃杯之间相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喝完酒,于琛整理一下思路,开始讲述起他的初恋故事。
“那是上年发生的事,那时家里帮我报名了一个培训班,都是周末上课,培训地点离我家很远,每次我去上课,都要骑很远的车过去。”
“于琛,不是说将初恋的事嘛?你怎么讲起培训班了。”吕颂突然开口道。
被打断,于琛狠狠瞪了眼吕颂,然后继续讲他的初恋故事。
“我的班训班只上四个月的课,在培训班结束只有一个月的时候,培训班来了一个女生。”
于琛脸上露出一丝怀念。
“女生长得很可爱,从我第一眼见到她,我就深深地喜欢上她,那天她穿着一件oversize的卫衣,黑色的紧身裤,高帮帆布鞋,那一天我没敢跟她讲话,第二天也没有,就这样,我错过了那个周末。”
“吕颂,oversize是什么意思。”李鑫小声的问道。
“超大尺寸。”
“星期天我上完课回家,我都是自责与后悔,一直骂我是个懦夫,之后的几天时间里,我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她,白天想,晚上想,吃饭想,睡觉想,我感觉整个人都快疯了,我只希望日期快到周末,我一定要去和她说话,我一定要认识她。”
“终于,我熬过了周一到周五,周六那天我起得很早,收拾打扮后,就去培训班了,不过女孩还没有来,我只好等着女孩的到来,可那天我左等右等,都没有看见她,就在我以为她不来的时候,她来了,还是那样的漂亮”
“上课的时候,我都没有去听课,一直看着她,纠结等下要不要去问号码,那时我的心中就好像有团火在烧,很难受。”
说完,于琛抄起酒瓶,猛喝了一大口。
“等到中间休息的时候我没敢去跟她说话,因为人太多,不好意思,所以我打算等到上午课完,大家都要去吃饭的时候,我再去。下课后我老早就在教室门口等她,不过,看到她的瞬间,我又害怕起来,没去,之后她上厕所去了。”
“当时我突然想到培训班就剩下三次课,也意味着我只有三次见她的机会,于是乎,一股子勇气冲上来,致使我跑向女生所。”
听到这,众人不由得瞪大眼睛,难道平日里斯文的于琛要……?
“到女生厕所后,我就在外面等着她。”于琛的话瞬间打消大家的猜想。
“呼~”大家呼了口气。
“她出来后,我什么也不管,就跟她问了她的联系方式,当时她看到我,她一脸惊愕,以为我要把她怎么样了呢?”于琛忽然笑了一下,“不过她还是给了我号码和名字。”
“能到的她的联系方式,我欣喜若狂,之后,我不上课的时候,我就用手机跟她聊天,我一发过去,她就立马回我,我们聊得很开心。”
“到周末上课的时候,我们吃东西,一起聊天,相处得很开心,当时我认为我们已经相处得可以了,?于是我就跟她表白了。”说到这于琛表情黯淡了下来,再次猛灌了口啤酒。
“她拒绝了我,还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
大家都没有说话,静静地听着,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当时我的心碎了,心很痛,但我不想放弃,既然都是学生,机会是平等的,我要得到她,让她做我的女朋友,所以我开始用最原始的方法去追求她,写信,写情信,我希望这样能够打动她。”
于琛眼中流露出一丝柔情。
“在那段时间里,她不理我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是灰暗的,她理我,我就觉得世界是五彩斑斓的,心里如同灌了蜜,甜甜的,我以为自己一定会成功的。”
说到这,于琛突然哽咽了,“一天一个对我来说,更为大的打击来临了。”
“砰”
突然飞来一个啤酒瓶在吕颂们的桌子上炸开。
“他妈的,谁呀?”吕颂大喊起来。
转起头,便看到一群人来势汹汹的站在他们的身后,而这群人正是,下午与他们一起打球的郑杰一行人。
见状吕颂们快速从桌子上站了起来,一脸的愤怒。
吕颂冷冷开口道:“郑杰,怎么说,难道是输不起,想来这找回点面子?”
郑杰轻蔑一笑,道:“哼,输不起?真是笑话,我郑杰会输不起吗?”
说完然后郑杰将目光看向李鑫。
“郑杰,我们这里不欢迎你,请你离开。”李鑫说道。
“离开?”郑杰不屑一笑。“我们之间的帐都还没有算清,我怎么能走。”
郑杰说完,他身后吴云一群人肩上扛着棒球棍,大摇大摆地走上前,每个人都是眼神不善的看着吕颂一行人。
战争一触即发。
李鑫大吼起来,“郑杰,俺警告你,你可别乱来,否则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李鑫兄弟,跟这些人没有什么好说的,既然他们想打架,我们也不怕,跟他们干就是了。”于琛抄起一个啤酒瓶,死死看着郑杰一行人,自己刚才讲得好好的,竟然被这群可恶的家伙打扰了。
“呦呵,一个瘦猴也敢这么猖狂。”吴云轻蔑的看着于琛。“兄弟们,谁帮我教训一下这个瘦猴子。”
“我。”一个魁梧大男子走了来。
看着大汉,于琛丝毫不惧,狠狠说道:“哼,谁教训谁,还不一定呢。”
“住手!”见剑拔弩张的两人,李鑫大叫起来。走到于琛身边,将酒瓶子给拿下。“于琛兄弟谢谢你,他们要找的人是我,你们别插手。”ωωω.χΙυΜЬ.Cǒm
“李鑫,我们是兄弟,兄弟之间,什么事就应该一起承担。”
“不”李鑫摇头,拍着于琛的肩膀。“你们有这份心,俺真是很感动。”
李鑫说完,便朝郑杰们走过去,看着他道:“今天我们就把一切都解决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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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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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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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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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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