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也梦见了汉斯。”我微微的吐出了一口气。“这些日子我已经好久没有想到他了。他几乎从我的生活和我的大脑中消失。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在睡梦中,我居然又看到了他。和你一样,林森,”我抬起头来望向了林森,看着他此刻正望着我的双眼。“我和你一样也梦见了他,那张充满阳光的明媚的脸。他依旧是二十年前的那个样子,一点儿都没改变。”
现在我和林森两人都站在我们的农田边缘,我们望着那田里丰收的庄稼,两人都不再说话,空气中飘荡着一种沉寂的氛围,让人感到有些压抑。
“为什么,我们都梦见了他。”就在一阵沉寂过后,林森转过脸来看向了我。“可儿,你认为。。。。。。”他沉吟着,过了一会儿才继续说道,“他还会回来吗?”
“不知道。”
现在,我只能回答这三个字。我真的不知道汉斯还能不能回来。如果说这个问题是在二十年前问出的,那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道,“汉斯他一定会回来的。”但是如今二十年都过去了,这片土地依旧没有他的影子。如今,我真的不敢理直气壮地这么回答。
“可儿,你希望他回来吗?”林森问我。
“当然,我几乎无时无刻的不在希望他回来。”我回答道,我的声音不高,这样的音量甚至低到连我自己听起来都觉得有些吃力。“你呢?”我反问了一句,并且此时我问话的声音同样轻微。
不过,林森还是听到了这句话。
“我不知道。”他微微的吐出了一口气,“我说在二十年前,我一定会斩钉截铁地,毫不犹豫的说我不希望他回来。但是现在,可儿,不瞒你说,我的内心。。。。。。我的内心,希望他回来,甚至这种希望非常的强烈。其实就在几年前,我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但是不知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想法就越来越强烈了。我实在弄不明白这其中的原因。”
“也许是成熟了吧。”我笑了一声。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却发现我的笑声显得有些刺耳。
“好了,可儿。我想关于汉斯的话题咱们暂时可以放一放了吧。不管我们怎么期待他回来,他的出现毕竟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是吧。”最终,林森说道。
“那倒也是。”我喃喃。
“可儿,”就在此时,我觉得他再次抬起头来看向了我,“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说吧,什么问题。”
“为什么,你想和我结婚呢?”
我没有料到,他居然问出了我这个问题。因此一下子都愣住了。
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他说那样的话。对于我自己来说,对于结婚这种事情,我似乎并没有什么强烈的愿望。结婚这个概念对于我来说几乎就是可有可无的。但是或许是经历了太多人世间的变迁。也许是因为年龄的原因吧。这个年龄的人,因为总想着能有一个安定的家庭。并且如今我已经希望我能够在这片土地上落地生根了。在我的眼前,有其他任何的人。只有阿玛祖,这片土地和林森。或许我对于结婚的这个概念只是一种落叶归根的期盼。也并没有其他太多的执念。
“可儿,如今你真的将他忘记了吗?或者说虽然你依旧记得他的名字,他的长相,但是它的分量在你的世界里已经减轻了吗?”就在此时,林森问我道。
“不,汉斯的分量在我的心里一直没有减轻过。从来都没有。特别是他阳光灿烂的脸,在我生活的低谷中几乎就是我唯一的精神上的支撑。他在我的世界里的分量丝毫也没有减轻过。”我说道。
“可儿。。。。。。”林森喃喃了一声,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可是最终他什么也没有说。
“林森,”我并不知道他到底想要说些什么,并且此时他那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我觉得即使让他说些什么,他也不会很好的说出来的。因此,我便转移了话题,“二十年前,你的印象是完整的。但是对于我来说,几乎只有很少的片段了。今后有时间的时候,你能多对我说说过去的事情吗。”我对林森说道。
“好的,可儿,如果你想听的话,以后我可以慢慢地将过去的事情讲给你听。”林森说道。但是看上去,从他的表情来看,我觉得他发自内心的热情并不多。
这一天同往常一样,最终还是在我们辛勤的劳作中度过了。一个上午的阳光明媚和挥汗如雨,到了中午的时候,我们全家四个人一起享受了一顿美美的午餐。
在我们的午餐过后,有人来敲门。当门打开的时候,我看到了聆风。
“林可儿,你有没有看到我们家夜一?”当门刚刚打开,聆风见到我,便有些着急的问道。
现在,因为是第二次见到聆风,她看起来已经自然多了,完全没有第一次的那么拘谨。可她直呼着我的姓名,就好像在对她家人说话一样随意。
对于这种效果,我还是比较满意的。不过,要说有没有看到他们家夜一,今天我还真的没有看到。鉴于这种情况,我便对她说道,“聆风,昨天晚上夜一倒是道到我家里来转了一圈。但是今天我确实没有见着他。”
“这孩子,一大早我就不知道他跑哪去了。这孩子实在太让人费神了。”说到这里,聆风叹了口气。“如果他也像他其他的兄弟姐妹那样,那该多好。你看看他那样,长相古里古怪的倒也罢了,就是这性格实在太让人不敢恭维了。”聆风在我面前哭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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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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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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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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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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