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可儿,林可儿。”我一边说着,一边朝那个人伸出一只手。我记得这握手的礼节是我在外面闯荡江湖的时候学到的,当时那些镇子上的人在相互礼貌交往的时候,他们常常会伸出手来,相互握了握,以示礼貌。而这一次在不知不觉中,我竟然将这个用上了。而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情不自禁的觉得脸色变得绯红了起来。因为这里毕竟是乡村,我面对的也是一些几乎目不识丁的村民。这些礼节他们自然是不知道的。不过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在我面前的这个鹏鹏稍微犹豫了片刻之后,居然朝我伸出了一只手,就这样我们握了握手,会很自然的将手放下了,这一切显得非常自然,丝毫不造作。
“可儿,你看现在这样,大家不是挺好。”就在此时,林森笑道。
“是啊,”我答应道。“也许是因为大家相互不了解,所以才产生了矛盾。其实,从我的内心深处,我一直都希望里尔村的村民们能够相互友好相处。现在我又看到了希望。林森,谢谢你。”
“我叫鹏鹏。”就在我刚刚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面前的那个鹏鹏又开始说话了。“林可儿,你看看我的名片上面的字写的可对?”
听鹏鹏这么说,我便低下头来仔细察看他的那张名片。发现的字还真的不太地道。但是即使如此,也大体差不多了。更让我感到很是幽默的是,在这张名片上还画了一张画。那是一张鸟的图画。如果不仔细看也看不出那鸟是什么。但是稍微研究一下,你便可以发现那是一只大鹏鸟。
我将鹏字的正确写法告诉了鹏鹏,看上去鹏鹏也显得非常开心。
“林森,林可儿,你们都姓林吗?”现在鹏鹏没话找话的和我说道。
“是的,鹏鹏,”这时,林森插话进来。“可儿是被我妈妈发现的,最初妈妈是带她来到我们家居住的。但是因为家中人已经太多,所以就被阿玛祖安排到了别处。这是一个我一直都感到非常遗憾的结果啊。一直到今天想到这个,我心中都会觉得很是遗憾。”此时林森面带微笑的说道。
“林森,这件事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就别遗憾了。”见林森如此,我便安慰他道。
林森点了点头,然后说道,“是啊,是啊,这件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其实,那也早就不重要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可儿已经回来了。”林森望着我,嘴角露着微笑。
“好了,二位朋友,今天我到你们田地上来,没有想到最终会是这样的结果。”现在鹏鹏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林森,脸上满是友好的表情,“原本我还真以为我们的庄稼是被你们破坏的,但是现在我想你们一定不是那个罪魁祸首。所以我们的心便也放下了,能坦然地和你们做朋友,这种感觉真好。”
林森见鹏鹏这么说,便也礼貌地寒暄了几句。
最终,鹏鹏说道,“好了,林森,林可儿,现在太阳已经挂得高高的了,今天的太阳我们还没有好好的晒呀。晒太阳的时间早就过了,因此现在我们得告辞了,晒太阳去了。”鹏鹏一边说一边朝身后这几个人使了使眼色,意思是该走了。接着这几个人便和我们打了声招呼,然后高高兴兴的离开了。
看着那五个人离开的背影,我的手里还拿着鹏鹏的那张名片,心中也是感慨万千,原来他们并不这么坏啊。此刻,我心里想道。
人性是什么?或许我还要好好的去琢磨一下。也许一个善于公关的人,就是善于将一个人体内的天使给激发出来的人,一个不善周旋性格木讷的人,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就将别人体内的魔鬼给激发了出来。看来我要需要学习的东西还非常多。m.χIùmЬ.CǒM
想到这里,我抬起脸来看,向了身边的林森。这个男子此刻正站在我的身边,古铜色的脸在太阳的照耀下散发着点点的光芒,面对他,我突然有了很多的感慨。
我实在想不出二十年前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而在这二十年里,他又经历了一些什么?让他变得如此成熟而且稳健。
当我想着这些的时候,突然心中生出了一些感动,“林森,谢谢你。”我对他说道。
“谢我?!为什么?”
很显然,此刻林森并没有看懂我的意思,也没有理解我的心情。
不过,即使不理解,那又如何?我的谢意依旧是需要表达的。
“好了,可儿。今天我们可是浪费了半天的劳动时间啊。”林森从口中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然后对我说道。“半天的劳作,这就相当于更多的庄稼和果实,我们的收获就因为这半天而耽误了一些。”
见他如此踏实,如此勤劳,我的心中再次生出了无数的对林森的好感。
这家伙,还真的不错。我在心中感慨。
“既然时间已经耽搁了,”现在我说道,“那么耽搁的时间咱们就不用去计算了,放眼未来吧。”我一边说着一边拿起工具,然后朝田间走去。林森也看明白了我的意思,便立刻跟了过来。紧接着我和他二人再次辛苦劳作起来。
看起来我和他都是辛苦的傻子,但是我知道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收获也将是甜蜜而且丰厚的。
并且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些打算,那就是将我们收获的多余的粮食,赠送一些给我们的邻里。
今天,原本这邻里之间绷紧的玄已经被无意间松开了。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好的兆头,接下来,为了这邻里间的和谐,我们或许可以去努力地做些事情。
就这样我们欢天喜地的忙碌着,很快,小玲也加入了我们。后来阿玛祖也煮着拐杖,搬了个小凳子坐在一旁看我们热火朝天的劳动。
阿玛祖虽然没有开口询问事态的发展,但是从她那舒展的眉眼可以看出来,她已经全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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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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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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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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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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