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李明已经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母亲和妹妹也被他接到了城里,和他一起居住。这个家不仅没有垮掉,反而是越来越好,前天晚上,李明又做了一个梦,又回到了那个上午,李明在后面叫住了正要走出门厅的父亲,父亲回过头,脸上却是没有了愁容,给了她一个肯定的微笑。m.χIùmЬ.CǒM
不知何时起,他们二人身后突然出现了一辆轿车,这辆车出现得无声无息,飘然而至。
这是一辆八十年代中国街道上常见的上海牌轿车,形体朴素又不乏美观,两盏前灯如一双眼睛,只是车前的方形散热片略显呆板,看上去挺像一张蛤蟆脸。然而,一般的上海牌轿车涂装多呈现天蓝色,而他们二人身后这辆车,通体白色,且并非那种闪耀的金属光泽的银白,更象是纸张所呈现的那种暗白,灰白,总之,看上去让人很不舒服。
我突然感觉到压抑无比,心脏象是被什么东西重击了一下一样,拼命想对他们喊叫,可是嗓子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那一男一女面带微笑,挥手毕,转身打开车门,上了那辆通体灰白的轿车。我想留住他们,但却无能为力,眼看着轿车启动,飘飘忽忽地驶离原地。
那车启动后依旧悄无声息,轻如纸张,就像被一股风吹跑的似的。
那分明,就是一辆纸车。
我在后面拼命追,奇怪的是,那车开得明明不快,但我却无论如何也追它不上。我和车之间,总保持着一段距离。
“阎洛,快回来!”一道呼唤的音声从身后传来,是爷爷的声音。我回头望去,爷爷正向我奔过来,他伸出一只手拽住我的肩膀,猛地将我向后一拉,我只感觉天旋地转,然后。。。。
冥阳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大学生活,周围的同学都非常热情开朗,时间不久,性格内向的冥阳,也开始有了一些朋友,这让他非常开心。
其中一个朋友叫做方顺,家里是卖豆腐的,据说还是很有名的豆腐。
他家的豆腐坊叫做瘸腿方豆腐坊,冥阳很好奇为什么他会取这么一个听上去十分怪癖的名字。而方顺一听冥阳这样评价,十分不高兴地说道“你不要乱说,我对这个名字可是很骄傲的!”
他家的豆腐坊已经有了百年的历史,可以说是他们县城里很有名的老字号。至于为什么会取这么个怪名字,还要从他家祖上一个叫方润平的开始说起。
方润平从小是个苦出身,小时候因为调皮,从土坯房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腿,虽然让村子里的土郎中给接好了,但从此以后便成了一个瘸子,走路一瘸一拐的。因此也获得了瘸腿方这么一个外号。就是因为这瘸腿,再加上家境贫苦,方润平一直讨不到老婆,熬到了三十五岁,说上了一个逃荒的女人,算是勉强结婚成家了。
到了第二年,女人给他生了个儿子,方润平心中别提多高兴了,心想着这方家,可算是有了后了。我的名字叫李辰博,辰是钻石星辰的辰,博是广学博闻的博。
这名字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有点不雅,然而我是个八零后,我的父母八零年结婚,八三年有了我,那个年代的人思想单纯,没觉得这名字有啥不妥,只是因为按照家谱取名字的排序,到我这辈犯一个辰字,而我李家祖上三辈贫农,没出过啥有大出息的人物,而我这长孙一出世,自然全家乐欢颜。
据说我刚生下来时,长得那叫一个水灵,我爷爷看我第一眼,立刻就拍板儿,要给我取名叫李小花,幸亏我奶奶及时拦住他,骂道“老头子你眼瞎啊,这是个带把儿的,大孙子!”
这时我爷才回过味儿来,随即又讲“咱孙子男身女相,必有大福气啊,这样貌一看就是当博士教授的材料,干脆就取名叫博啊,李辰博!”也许各位看官会感觉奇怪,一个人长得好看,给人第一感觉不是将来必定能成个娘炮一般的大明星吗?难道不该取个李辰鹿,或李辰晗这类名字吗?其实这是时代原因造成的,那时候演员没有如今的天价片酬,还不是年轻人趋之若鹜的理想职业,而知识分子则是很受尊重的,当时的大学生也是妥妥的稀缺资源,绝对的褒义词
我的名字就这样被以貌取人地定了下来。
我是个美男子,美中不足,生下来时前胸部位长着一大片清淤,是块胎记,一般的胎记形状都不规则,而我这块胎记刚好是个方方正正的正方形,恰好生在了身体的中央,不偏不倚。
我是男孩,样貌又漂亮,而我父母长相都比较朴实,可以说我和他们俩谁长得都不像,当时他们都沉浸在喜得美贵子的欢乐里,也没太在意这些事,只是感觉庆幸“瞧咱孩子,这胎记都这么会长,这万一要是一不小心长到脸上,这闭月羞花的美貌可就全白瞎了!”
按现在的话讲,我爷爷当初那句“必有大福气啊”这句话,算是立了个fg,随后便招至了疯狂的打脸。
我的成长历程并不顺利,在我依稀的记忆中,从我三岁记事到上小学,虽说没闹过啥大毛病,但小灾小病基本上就没断过,童年时光留给我最深印象的,不是外婆的澎湖湾,而是医院里浓重的来苏水味儿。而我的身体也越长越清瘦。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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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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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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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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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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