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长大后,因为冥阳一直有点与众不同,和小时候的玩伴就疏远了。而每年过年也就成了几个人唯一的相聚时间。
李辰博一直是比较贪玩的存在,提出黑夜去小时候常去的小树林套兔子,但小三儿却好像不怎么愿意,不断地找着借口,最后李辰博也不再征求小三儿的意见,而是转向了冥阳。
冥阳一想,不能让对方瞧不起,于是便同意了。李辰博一听冥阳都同意了,立刻就开心地笑了起来,每次李辰博和小三儿都要斗嘴,最后也都是由冥阳来拍板,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这个习惯依旧没有改变。李辰博看小三儿上钩了,更是得理不饶人,不断地说着小三儿小时候的糗事,眼看着小三儿就要发火,冥阳赶紧拍了拍小三儿的肩膀,道:“行了,行了,就这么说定了,黑夜再见吧!”
就这样事情算是定了下来,冥阳几个人也各自地回了家,已经回来一趟不容易,百年还是多陪陪老人比较好。
西树林在我们村西边面,不大,也就二十多亩的样子,但却是我们小时候的天堂!小时候一起上树掏鸟下地挖鼠,小三儿明面上反对,其实也不过是为了故意和李辰博唱反调,没办法,这十几年的老习惯是改不了的。
冥阳吃过了晚饭,穿上羽绒服,拿上一顶爸爸的棉帽子,把几根铁丝放在兜子里,便抓着手电筒出了门。七点多,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我来到约定的地点,静静地瞪着小三儿和李辰博的到来。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小三儿和李辰博才来,这可是让冥阳好一顿的抱怨,毕竟大冬天的在外面呆这么久任谁也受不了。
冥阳看着人都到齐了,也不再和他们计较这些,便当先往前走去,而小三儿和李辰博也紧随而上。没多久,我们就来到了西树林,这里一点没变,树木依然很茂密,就连入口的那块“严禁烟火”的牌子都没换。
话不多说,几个人直接钻进了林子,而李辰博一进入林子就进入了状态,别看这么些年了,这家伙的本事还真是没扔下,寻爪印,下兔套,那叫一个利索。几个人从树林东边一直走到西边,套子也设了十**个。
“差不多了吧,咱们先找个地方避避风吧,这里太冻人了!”说着话,没走多久就看到了李辰博说的废屋子,屋子的门明显被人破坏过,整扇门已经躺倒在地上,而窗户也是破的!
李辰博说道:“我前几天转悠的时候看见前面有个废屋子,咱们去那里吧!”
小三儿也答应道:“咱们先进去避避吧”wWW.ΧìǔΜЬ.CǒΜ
进了屋子,冥阳大致观察了一下,估计原来也是有人居住过的,一个火炕,一个灶台,火炕上还有一个桌子,上面还有一个茶杯和一个破旧的老式手电筒,茶杯李貌似还有水!看到这些景象,小三儿有些疑惑,问道:“嗯,估计一会儿兔子就上套了!“这屋子以前的时候是何人所住?”
冥阳回答:“这我哪里知道?这也是咱们进城之后才盖起来的!”虽说窗户有些破洞,但也比外面直接受风吹强多了,冥阳将手电筒放在炕上,便倚靠着墙壁,吟吟地说道:“倒是能避避风头,休息会儿再走吧!”
“对!”李辰博迎合道,“倒是也能避避风,休息一会儿再走吧!”而另一边,李辰博显然是烟瘾犯了,进屋就开始点烟,也不知道是不是风大,到现在都还没有点着。只见他骂道:“真是费劲啊!”
着了急的李辰博也来到了炕上,用后背挡住了风,希望能将打火机打着。
而小三儿看李辰博竟然连抽个烟都吃瘪,不停地调侃着他:“你慢点,小心把房子点着了,到时候林子着火了咱们罪过可就大了!”
小三儿话音刚落,李辰博的打火机突然就点着了,可是他手里的打火机虽说冒出一条老高的火舌,除了把烟点着了之外,头上戴的帽子也被点着了。
看着李辰博将自己的帽子也给点着了,逗得冥阳和小三儿是哈哈大笑。
但是马上我们就笑不出来了,眼看着李辰博头上的火越来越大,但他却是像没有知觉一样,一动也不动,此时,李辰博的头就像是一个火把一般。冥阳一看事情不妙,冲过去不断地拍着冥阳头上的火苗,奇怪的是拍了几下火反而是更大了,而冥阳竟然感觉不到火苗的温度。
小三儿听到冥阳说水,抓起桌子上的水杯,就把水杯李的水直接泼到了李辰博的头上,这一下子才把李辰博头上的火给浇灭了。这时冥阳的心里也是越来越慌,为什么李辰博一动也不动,而对头上的火也无动于衷,可小三儿的一句话却让冥阳懵逼了。
小三儿看我没明白他说的意思,面色难看地又说了一遍,当冥阳知道杯子里的水是热水时,心一下子就慌乱了。
小三儿看我不相信,便让我自己去摸摸看,拉起李辰博就向外面跑去。冥阳来到李辰博坐着的地方,伸手摸了一下,真的是热的,现在的我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一回头,小三儿早就拉着李辰博跑了出去,冥阳也不敢再呆着了,拿起手电也向外跑去。
冥阳在情急之下也没看清,一下子没停住,直接撞到了三儿的背上。可是冥阳一抬头就呆住了,在手电筒的照明下,一排坟墓进入了冥阳的视线,而最显眼的那个显然是个新坟,坟上的纸钱都还在!
说完,冥阳第一个就向着村子的方向走去,这个时候冥阳也感觉不到风了,一门心思地就是想早点回家。也不知走了多久,冥阳第一次感觉羽绒服是个累赘,走着走着就感觉不对劲了,为啥越来越黑,而冥阳和三儿两个人都拿着手电筒啊!
没得到回答,冥阳回头一看,冷汗就顺着额头向下不停地流着,哪里还有三儿和李辰博的影子,整个林子里黑漆漆的一片,就只剩下冥阳一个人了!
为了壮胆,也为了赶紧找到三儿和李辰博,冥阳不停地大声地喊叫着,但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应。喊着喊着冥阳才猛然间意识到,冥阳的手中也是有手电的,按理说不应该这么黑呀!
冥阳低头一看,恐惧感顿时席卷全身,他手里拿着的竟然不是自己的手电,而是破屋子里桌子上放着的那个老式的手电筒。冥阳大叫一声就把手电筒扔到了一边,不敢再去看它。
冥阳意识昏聩,他感到自己仿佛掉进了一个无限的深渊当中,一股强大的引力在吸引着自己,这个深渊就叫做死亡。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系统的提示音响起:“叮咚,成功购买灵泉补药,功效:。。。。”
林凡恢复了意识,他发觉自己依旧躺在床上,而刚刚那种浑身瘫软,痛苦濒死的感觉全然消失,精神百倍,思维清晰。
林凡立刻调出系统面板,点进了系统日志。这个日志记录了林凡自使用它以来全部的操作,其中有这么一句:“购买灵泉补药,消耗50点整蛊币”
林凡心想不好,五十点整蛊币,这是系统刚刚挂靠到自己身体里时,赠送的初始币的数值啊!全都花掉了!
冥阳心里这个心疼啊,不过想想自己原本一个要死的人,现在又恢复了健康,不仅如此,状态比健康还要好,仿佛有使用不完的精力,这五十张冥币花得也算是值了!
深邃的密林中,鸟兽鸣叫。林凡躲在掩体背后,端着枪,严阵以待。
这次的任务,是对付一小撮越境毒贩。
这是冥阳第一次执行此类任务,任何军事素质都拔尖的他,却缺乏一些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
突然,对方不远处飘起了白旗。一道虚弱的声音从白旗处传来:“我们投降了,放我们一条生路!”
林凡缺乏经验,以为对方真的投降了,顿时放松下来,他冲着匪徒回话道:“放下武器,把人质交出来!”
特种兵大队周振刚没来得及阻止林凡这个愣头青,他突然有些后悔带林凡出来执行这次任务。在训练中,林凡各项军事素质都拔尖,也因此,周振刚十分看重他,很想早点带他出来见识真正的战斗。他没想到,就是因为他这个冲动的决定,害得林凡丢掉了性命。
当冥阳喊出那句:“放下武器”的一瞬间,已经暴露了目标,与此同时,万箭齐发,对面的毒贩集中火力攻击了林凡,周强几乎来不及去把冥阳拉开。。。
冥阳实在不敢再呆在这里了,三儿不知道拉着李辰博跑到了哪里,三儿不知道拉着李陈波跑到了哪里,只剩下冥阳一个人,黑漆漆的林子让他从心中感到十分恐惧。
当冥阳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他心中疑惑。“这是怎么回事?”他环顾四周,发觉自己所在的屋子很大,几乎可以用富丽堂皇来形容,而此时自己正斜靠在墙边,面前还有一滩腥臭的呕吐物。
“醒了,醒了,总算是醒了!”林凡发现一位老者蹲在自己面前,他头发花白,满脸慈祥,在他旁边,还有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医生。
冥阳晃了晃脑袋,只觉得脑仁很痛,突然,一种更加强烈的刺痛从头部传来,让他几乎昏厥,林凡一下子瘫倒在地上,口中不住地哀嚎。
冥阳感觉,一股陌生的记忆流在脑海中就像电影般划过,每每出现一个片段,大脑就像被锤子重击了一下,这种痛苦足足经历了十五分钟,头部的剧痛才得以舒缓,而冥阳,也慢慢地消化了这些陌生的记忆。
现在,冥阳总算面对了这个事情,自己重生了。
他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大概疏解了一下这些陌生的记忆,因为这些记忆太多,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消化,只能理解一点是一点。
冥阳发现自己在雨林中和毒贩战斗,战死后便重生进了这个豪门,现在自己所占用的身体曾经是豪门公子,名字也叫冥阳。而这个豪门冥阳,死得却是有些荒诞:食物中毒。
冥阳低头看向面前的呕吐物,顿时明白了,在这个豪门林凡死前经历了不小的挣扎,虽然吐出了许多毒物,可依旧没能保住性命,而现在,自己则在占用这幅**,而面前的老者就是冥阳的爷爷,林志强,他旁边的白大褂就死他请来进行急救的医生,现在,老爷子还以为是那医生把自己救活了呢。
哦,不,林凡想到,对于自己即将展开的新生活,林凡丝毫没有接受无能的感觉,上辈子自己是个兵王,本来就经历过面对各种复杂环境迅速适应的训练课程,而现在的这个环境,又是如此优越的一个豪门环境,可以说,根本无需特别去适应,只需要慢慢地享受。
现在,自己就是这个豪门的冥阳了。
林凡几乎忘乎所以,上辈子是克己的兵王,这辈子是任性富二代,也算是还了上辈子的苦债。
就在冥阳兴奋得忘乎所以时,突然听到脑海中传来一个机械音:“已经进入地狱模式。”
冥阳眉头一紧,叫道:“谁在说话!”
面前的爷爷眼圈早已哭红,现在得知自己的宝贝孙子死而复生,高兴得无以复加,他此时却误会了,林凡是在质问他。
于是,老爷子陈明马上对着身边的医生竖起一根食指,做出一个嘘的手势,道:“阳阳刚刚被救醒,咱们别打扰他了,来,把他搬到自己的卧房中,先好好休息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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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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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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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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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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