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故事,真是一个好故事啊!”其中一人感叹道。
“是啊,这个故事充分教育了我们,要珍惜生命!”周彩霞评价道。
又有一人说道:“故事中的王鹏能够痛定思痛,改正错误,最终没有在不归路上越走越远,也得益于爷爷的灵魂对他最后的教化啊!”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非常热烈。
玉小霞举着酒杯,说道:“请不要再沉溺于故事中了。不要忘记大家是来干嘛的,来来,吃着喝着!”说着,便举起酒杯,大家又唱又跳,玩得不亦乐乎。
话题再度转向冥阳。话说童子山一直在冥阳的脚下不敢动弹,但是看到他的心思,竟然没有放在自己身上,以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可以趁着冥阳分神的阶段,突然挥出了两计重拳,直冲冥阳的胸口砸去!
可是,还没等童子山出手成功,冥阳便飞起一脚直踢童子山的胸膛,狂暴的力量直接将这个二百斤的壮汉踹得飞了起来,直退出了七八米远!
这时,突然从空中下来一只浑身长满了长毛的鬼,它的速度极快,在怒火之下,不遗余力!它几个跳落之间就来到了冥阳的面前,可是冥阳连看都没看,随手一掌就拍到了这个长毛鬼的肩膀,这鬼也总算明白了,为什么童子山会受那么严重的伤!这种力量,简直是一种非人类的力量,就连自己这种非人类,也无法承受!
我是八零后,名叫李辰博,辰是钻石星辰的辰,博是广学博闻的博。虽说这个名字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多少有些不雅,然而在我出生的那个单纯的年代,这却是个寄托着父母望子成龙期望的名字。
按照家谱的排序,我这辈儿犯一个“辰”字,而我家祖上世代都是没多少墨水的贫农,达官显贵不说,就连一个文化人都没出过,而我家人偏偏又都特要面子,越缺啥就越想啥。据说,为了给我取一个儒雅不俗的名字,我出生后,父母爷奶聚在一起为“辰”后面的那个字讨论了好一阵子,最终由我爷爷拍板,确定辰后面的那个字为“博”,为的是我将来能够广学博闻,考上大学,当个博士教授啥的,成为李家的第一个知识分子。
那个年代的人,还笃信“知识改变命运”。
后来的我也确实如家人所愿,考上了大学,不过,是扩招之后的大学。此事暂且不表。wWW.ΧìǔΜЬ.CǒΜ
下面我要讲的故事,说实话我也搞不清楚真假,因为它们全部来自我的梦境,这梦境是如此的诡异而真实,我实在无法将它们等闲视之。
我生于江都市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在所有的省会城市中,这个城市不好不坏,而我的家庭,也平平常常。至于我,更是个平淡无奇的孩子,除了一点:我只会做同一个梦。
我自记事起,就是这样。梦中,一个全身散发金光的“人”对我说道:“你有另外一个人生。”梦中的他声若洪钟,震动天宇,俨然有神之气象。
我不明白他这话的意思,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他身上发出的金光遮住了他的面庞,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冥冥之中,我能感到他是一个我非常熟悉的人。
每当我想继续追问的时候,那个金色的形象就会逐渐消失,我便会从梦中醒来。【第一个大悬念】
梦的颜色是金黄色的。在梦中,金光炽燃,圣音震宇。
“你到底是谁?我的另一个人生在哪里?”我不停地追问道。
金色神人的形象渐渐虚化褪去。这次,我是被一泡尿憋醒的。
我揉着惺忪的睡眼,去厕所放水。
今天是周日,自打工作以后,能自由支配的时间越来越少,每天在繁重且收入低微的工作中身不由己,很多休息日都被无良老板剥夺了,这个难得的休息日我当然要尽情受用。现已日上三竿。放完最后一滴,打了三个寒颤,我扭头透过厕所的窗子向外看去。
梦的颜色是金黄色的,现实中的颜色亦然。已然是深秋了,黄叶铺地,爽风飘逸。【衔接】
我突然想到,如果还在大学的话,现在应该是窝在校园里做梦的最后一个秋天了。再过一个寒假,就要去面对社会的蹂躏。
这种从校园迷梦到被现实蹂躏的经历,大部分人都有过,我不愿多想。浑浑噩噩地混到三十岁依旧一无所有的我,只能对此报以苦笑。
我收回心神,走出厕所。只有睡眠才能让我逃离现实的压力。
我想借着回笼觉再去会会那个金色的神人。我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我无数次地把这个梦讲给大人,但他们都不以为意,只有我外婆半开玩笑地说:“辰辰也许是神仙转世。”
假如这世上真有神的话,我迫切地希望得到救度,因为只有借助超自然力,才能让我这种工薪背景,长相平淡,智商庸碌之辈实现“最初的梦想”。可是梦中的那个神很不给力,除了会说一句:“你有另外一个人生”之外,既没有象许多网络玄幻小说那样传授我什么秘籍,也没有象灵异怪谈那样给我召灾引祸。
这个奇怪的梦,仅仅是个奇怪的梦而已。初中的时候,我沉迷网络小说,极度怀疑这个梦召示着我有可能是位面之子,无奈查阅大量资料无果,现在年至而立,我早已学会对它视而不见。
汽车马达,声声喧哗,叽叽喳喳,这些噪音突然从楼下传来,搞得我心情烦躁。
我走到阳台向楼下看去。因为我家住二楼,所以对下面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能听得分明,看得清晰。
只见一辆身上喷印着:“搬家公司”四字的卡车已然停稳。卡车货斗上用绳子捆着两个足足一人高,一人宽的大纸箱子。五六个工人正站在卡车的货斗上解绳子。卡车下站着两个身材适中的男子,一边嘟嘟囔囔,一边比比划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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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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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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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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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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