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行哉被程大雷噎得够呛,他尴尬的笑笑:“似乎大当家有什么高见?”
“其实为了荣誉战斗的军队,也并不是最强的。”程大雷漫不经心道:“更强的军队应该是为了信仰?”
“信仰?”
“对,信仰!一支几千人,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组成的军队,每个人都拥有共同的信仰,不惜死亡,不惧失败,一个人死了自有千千万万人上,这样的军队自然百战百胜,所向披靡。”
“世上真有这种军队?”李行哉难以置信。
“当然有。”程大雷想起前世所知道的历史。
李行哉和李婉儿互相对视一眼,心中都有些震惊。世上真的有程大雷所说的军队么,这样一支部队投入到战争中,又会是怎样的一副场面。
今夜二人随口说起,聊着聊着就聊到一个古往今来,所有名将都在思考的问题:
如何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去死?
冷兵器时代的战斗,你将和你的敌人面对面,刺刀见血,你的战友在你身边倒下,内脏从肚子里流出来,下一个死的人可以是你,也可以是任何人?
这种状况下,人根本没有时间去想自己所掌握的战术动作,只能是靠着本能厮杀。这个时候每个人都会想,我究竟为什么在战斗?
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只有一条,每个人都想活下来,可如何才能活下来?转身逃跑,远远的离开战场几乎是本能的选择。
可一旦这样做了,一支部队就会成为溃兵,让敌人如杀猪一样砍掉脑袋,就像黑石城面对蛤蟆寨,在最短时间被摧毁战斗意志,所以五人可以胜一千。
所有的指挥者都要面对这个问题,真正的战斗不是你一挥刀说杀,士兵就会像机器一样冲过去,真正发生的情况可能是,你一挥刀说杀,手下士兵已经跑光了。
那么,每个指挥者都要思考这个问题:如何让你的士兵停下转身的动作,迎着敌人的兵器发起冲锋,用自己仅有的生命铺开一条道路。
生存,利益,荣誉,信仰……这些是否能成为真正的理由。
土屋内,程大雷和李行哉都保持着沉默,似乎都在思索着这个问题。李行哉看了程大雷一眼,对方身体窝成一团靠在墙上,鼻涕一吸一吸的……www.xiumb.com
李行哉心里琢磨着:我想这些理所应当,你一个山贼究竟在琢磨什么呢?
“其实,由信仰凝聚的军队也并不是最强的,最强的军队是为了生存。”程大雷打破了沉默。
“生存?”李婉儿道:“那岂不是每个人都做了逃兵?”
“可逃跑也未必能让他们活下来呀。”程大雷稍微舒展身体:“就像戎族和帝国的战斗,为何戎族能屡战屡胜,帝国却屡战屡败?”
李行哉正色起来,这也是一个困扰帝国上百年的问题。帝国论兵力,装备,军队组织都远远强过戎族,可在战斗中十比一的比例都不能取得胜利。
“大当家有什么高见?”
“高见谈不上啦,随便说说罢了。”程大雷却很轻松,他问道:“你有没有想过戎族为什么要入侵帝国?”
“这……”李行哉刚想说话,发现这个问题竟然不太好回答。
“帝国和戎族是宿敌,互相之间已经打了几百年,只要戎族一有机会就想入侵帝国,他们残暴,粗鲁,不通教化……根本就是一群强盗。”李婉儿插口,说到最后,她忽然想起面前这人也是个强盗,识趣的闭上嘴巴。
“说是这么说,帝国都觉得戎族像恶魔一样,整天没事干,吃饱了撑的就想打帝国。”程大雷摇摇头:“其实戎族之所以打帝国,并不是因为吃饱了撑的,而是他们……根本吃不饱。”
李行哉屏住呼吸,认真倾听着程大雷的话,这个山贼口中的一言一语,就像钥匙一样为他打开了一方新的天地,让他思考那些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
“戎族生活在草原上,以畜牧为生,天灾人祸,其实他们比帝国子民活的更难。一场白毛风就能让草原成荒漠,牛羊大片大片的死亡。一边是活不下去,吃西北风都要看老天爷心情,一边在距离他们不远处,就有帝国这么个花花世界,在那里有食物,有女人,有绫罗绸缎,换你你不打啊。”程大雷打了个哈欠,慢悠悠道:“死又算什么,反正回到草原也是一个死,索性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一支部队人人都被逼上绝路,他们为了活下去,自然会爆发出超强的战斗力。”
李行哉沉默,过了很长时间才道:“三十年前,戎族入帝国时,似乎那时就是一场罕见的旱灾,不仅戎族草原,就连帝国很多地方也是颗粒无收。而这么些年来,若是年景好,戎族那边的骚动就小些,若是年景不好,戎族的入侵规模就大些。”
程大雷继续道:“戎族抱着人人必死之心,而帝国的守军心里想的是什么?边疆守不住还有中原,吃了败仗还可以逃跑。一方是打不下就饿死,一方是逃跑就死不了,如此作战,帝国又怎能不败。更不必提军队朝堂之中,各种勾心斗角的内因。”
李行哉仔细咀嚼着程大雷的话,忽然接受到这些新鲜信息,他需要好好消化一下。帝国自从立国以来,和戎族每年都在打,却是败得多,胜得少。
所有人都在想,为何会如此,而今天程大雷三言两语,却直指问题关键。可这些字字珠玑的话,却出自一个山贼口中。
“程先生!”李行哉猛地抬头:“可愿意随我回京州?”
程大雷吓了一跳:“和你回京州干什么?”
“先生胸怀锦绣,腹隐山河,实在不该在草莽中埋没,若是随我回京州,自有先生一番大前程!”李行哉猛地攥住程大雷的手。
程大雷被李行哉直勾勾的看着,心里有些发虚:这娃,该不会是被忽悠住了吧!
前世宿舍卧谈会的时候,谁不是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粪土当年万户侯,至于说得是对是错……喂,喷子还要负责么!
今天程大雷也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他是没怎么往心里去,反正说错也不用砍头。可看李行哉的意思……是当真了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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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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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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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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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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