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意味着,三连离开安丰乡的日子,正式进入了倒数。
走出安丰乡,他们中有的人会继续穿着这身军装,也有的人选择了退伍。
憨厚老实的段大勇,成了战友们之中最为果决的一个人,他向上级打了退伍报告,打算继续留在安丰乡,跟随父亲老段在小黑山上当一名护林工,也算是留在这里陪着连长,继承连长的遗志。
任谁都能看出他的这份决心。wWW.ΧìǔΜЬ.CǒΜ
让苟小小意外的是,任良这个军事迷居然没有选择跟三连一块儿收编,而是选择离开三连。
不过话说回来,他本来就不在三连的正式编制内,就算脱下军装离开三连,也不算是退伍。
任良从三连工兵营搬出来,回到了洪家。
这天,苟小小打发任良去商店买了几瓶白酒,自己在家炒了几个下酒菜,把这些天来情绪一直很消沉的郑国华请到家里来。
连长虽然走了,但三连还在,郑国华就没有离开。其实他老早就可以回团部,继续当他的政委。
身边的挚友走了,人的情绪难免会跌入谷底。但郑国华未免也太看不开,一直没有从失去连长的悲痛中缓过神来,却也没有把伤心难过表现出来。与其说他是在压抑自己,不如说他迷失了自己。
苟小小不能放任这样的郑国华不管。
郑国华坐苟小小跟前,失神了半晌,双眼目无焦距的盯着堂屋外面的院子,桌上的酒菜丝毫没能打动他。
苟小小给他倒了一碗酒。
听到汩汩的水声,郑国华回过神来,闻到酒香,连忙摆手,“我待会儿还要执勤呢,不能喝酒!”
“现在安丰乡的老百姓都过上和和美美的日子了,你还需要执啥勤。”苟小小继续给他倒酒,“来,给你满上,走一个!”
酒香,散发着一股让人难以抗拒的you惑力。
郑国华咬紧牙关,似在竭力抗拒着酒香诱人的力量。大概是他用力过猛,以致可以让旁边的人看到他额角浮现出的青筋。
片刻后,他紧绷的面庞蓦地一松,端起碗来将满满的一碗酒豪饮而尽。
一碗酒入喉后,他秒变关公,双眼和脸色一样通红。
他重重的将碗搁在桌上,“再来!”
接着,苟小小又给他倒了一碗酒。
郑国华喝完了满满三碗酒,才肯罢休。
苟小小闲话家常一般,“老哥,离开安丰乡,你还继续回去当你的政委?”
郑国华一脸平静,平静之下,是难掩的哀伤。
苟小小正试图找到他的宣泄口。
“这样也好,恐怕以后,咱们见面的机会就少了。”苟小小长长的叹了一声气。
郑国华冷不丁的开口:“我想退伍。”他重复着连长卧病在床时说的一些话,“现在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开始实行了,时代不一样了,我想去外面的新世界看看……”
他想代替连长,弥补这个遗憾。
连长没能做到的,他帮连长完成这个心愿。
苟小小说:“出去走走也好。老哥儿,那你是要南下,还是要北上?”
郑国华脸上一脸茫然,“不知道……”
这段时间,他像是失去了生存的意义,完全没有方向感。
苟小小笨拙的安慰他,她本就不怎么会安慰人,“老哥儿,连长已经走了,你也别太难过。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我要是能跟你一样,就好了……”郑国华说着羡慕的话,却让人听不出一点羡慕的感觉。
苟小小嘴角轻咧,扯出一个自嘲的笑容,“很多人都问我,连长走了,我为啥不难过,我对那些人只是笑笑……”
郑国华看向她,听她似笑似叹一般,舒了声气。
“我并不是不难过,”苟小小说,“可能是每个人难过的方式不同吧,比起那些人死了一了百了的说法,我更愿意相信,死了的人只是去往一个更美好的国度。你可能不相信,我就是从另一个与这个世界平行的国度来的。”
郑国华目露诧异。
“开玩笑的!”在这个话题上,苟小小一笑而过。
郑国华却能感觉到,她刚才说那话并不是在开玩笑。
苟小小说笑一般岔开话题,“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老哥儿,你不想当兵,出去干干别的也好。现在改革开放了,国家发展正需要你我这样的人才。我还等着你在外面混好了抱你的大腿呢!”
郑国华笑笑,“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要出去做生意,但是你这个年纪吧,应该去学校上学。老连在的时候,就跟我说过,将来三连被收编以后,他想办法把你弄到学校去——”
苟小小啧啧了一声,她本来是想借这顿饭劝慰郑国华,郑国华怎么反倒劝起她来了……
“正说你呢,咋说起我来了。”苟小小把话语的主动权拿回来,“你看看你,一天到晚无精打采的,让人看了心里怪难受的。”
郑国华笑不出来了。
连长的去世,对他的打击太大了。
他双手按在大腿和膝盖上,垂首掩饰眼中的悲伤,“老连就我这么一个交心的朋友,我明知道他有这个病,还眼睁睁看着他操劳病情加重,现在想想,挺对不住他的……”
“老哥儿,今儿你也跟我交一回心,心里有啥就说出来,别总憋着。”
苟小小那轻柔的声音,起到了很好的安慰人的效果。
郑国华心里一松,瞬间想把心里那如山洪爆发的话一股脑儿都倾泻出来,却不知该从何宣泄。
可能是酒精作用,郑国华神经被麻醉。他像个孩子一样哭起来,“老连啊,我对不住你啊——”
他一边哭,一边含含糊糊的说着胡话。
苟小小静静听他倾诉。
说着说着,他找到了下一个人生方向——
“老连没能做成的事,我替他做。我出去替他看看外面的这个新世界,我替他看着他的孩子出生——”
“闫嫂子……”连长去世没多久,苟小小就再也没见过闫氏了。不过她对闫氏的现状还数比较放心的,那天她看着闫氏被带上一辆军车,跟着某个军官走了。
郑国华说:“嫂子被连师长接走了。”
这位连师长,便是连长生前的养父。
郑国华喝的大醉,被送回工兵营了。
酒醒过后,他整个人的精神头都不一样了,清醒了很多。
很显然,大醉一场,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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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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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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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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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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