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一个人来的,一同来的还有同村的其她几名主妇。
昨天晚上吃了饭,杨氏和这些村妇在外面乘凉。她们听杨氏说将要跟着苟小小上山挖野菜,便请求一同前往。
今儿天蒙蒙亮的时候,就有人等不及,背着篓子挎着篮子到杨氏家门口集合。
人都到齐后,杨氏领着她们到洪家来找苟小小。她一下领来了七八个,这还不包括小孩儿。
苟小小一看上山挖野菜的队伍如此壮大,顿时头大,心里也有点儿怕。
山上都是雷区。这么多人跟着一块儿到山上去,万一出了啥事儿,她可担待不起。
何况还有小孩儿。
这个点儿,大部分小孩儿都在家里睡懒觉。而跟着来的这几个小孩儿,那都是一听说要到山上去兴奋的睡不着觉的。
他们从出生到现在,都没上过山,觉得山上新鲜,肯定有好玩的东西,听他们娘说要上山挖野菜,从昨天晚上开始就嚷嚷着要一块儿去。他们的娘们拗不过,今儿便将他们带在了身边。
谁成想,他们到了洪家,被苟小小一句话判了“死刑”。
“小孩儿不能去!”
一个年纪稍大点儿的小孩儿,一脸不服气,跟苟小小顶起嘴来:“为啥我们不能去!?”wWW.ΧìǔΜЬ.CǒΜ
“因为你们调皮捣蛋,因为你们不听话,因为山上到处都是雷区,不让你们去,是为了你们好!”
“谁说我们不听话啦!”
“你跟我犟嘴,就是不听话的表现!”
“我们保证听话!”
“你保证听话,我没法保证你们的安全。你们出事儿,我要是能给你们爹娘赔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保证带你们去。”
苟小小好说歹说,那小孩儿就是不听。
他仰脸儿蛮不讲理的说:“我不管,我就要去!”
苟小小也懒得费口舌跟他讲道理,“那你去吧,你自己一个人去吧。”
跟她顶嘴的这小男孩儿叫王康,家里两代单传,打小被惯坏了,是村里一霸,到处欺负人。
串儿他们都不爱跟他一块儿玩。
他还有个身份,就是王乡长的孙子。
康康他娘陈氏嫁进一个思想观念封建传统的家庭中,家中的人重男轻女,她并没有因为生了王康以后而母凭子贵,依旧跟她刚嫁进王家那时一样,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在王家操劳了将近十年,看上去跟快四十岁的黄脸婆一样。
王康没能称心如意,横眉怒目得凶着脸,指着苟小小,当众骂起来:“你这个不要脸的小婊砸,当时就该把你浸猪笼丢河里淹死!”
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儿,能自主的想出这些话么,十有八九都是跟身边的大人学的。至于他从谁那儿学来的,答案不言而明。
即便王康出口成脏,唯唯诺诺的陈氏也没有张口训斥他,就连示意性的阻拦都没有来一下。
这就是当娘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苟小小摊着双手,向王康翻了个白眼,“你那乡长爷爷都拿我没办法,你能奈我何!”
陈氏对儿子王康不管不问不打不骂——
杨氏也见不惯陈氏教育孩子的这套方式,心中仍怜悯陈氏的遭遇。她见其她村妇已经把各自的小孩儿往家里送,于是上前劝岿然不动的陈氏:
“康他娘,你带康康先回去吧,我们挖了野菜回来,给你送去点。”
陈氏是个没有主见的,听别人说啥就是啥。只要要求不是太过分,别人让她干啥她就干啥。
陈氏向杨氏点头,同意打道回府。
王康却不依不饶,一屁股坐地上,扑腾着俩腿和胳膊,死乞白赖说:“我就要上山,我就要上山!”
苟小小最后看了一眼坐在洪家门口哭闹不止的王康,收回目光时摇头叹息,继而对杨氏她们说:“今儿就算了吧,山上不安全,我也不敢领那么多人去。你们把篮子篓子先搁我这儿,回头我把野菜装满,给你们送回去。”
上山不成,有人不开心,却没有怨怪苟小小。
一人指着地上撒泼的王康,又气又无奈地对陈氏说:“小孩儿这样,你也不管管!这要是我们家小孩儿,我早就把他打听话了!”
陈氏低着头,也不知听进去没有。
她任由王康坐在地上哭闹,不骂也不哄。
四周的人散完,王康哭累了,大约也是觉得再继续这么哭下去没意思,就自个儿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无视陈氏,往家走了。
陈氏紧了紧肩上的背篓,默默的跟在他身后。
苟小小在生产队接触过王乡长的儿子王顺,觉得王顺是个没啥上进心挺阴沉的人,后来听说王顺的心思不在务农上——
王顺想到城里打工,然而王乡长不让。王乡长不止一次的对他说过,将来要他接乡长的位子…
王顺不像他爹那样异想天开,他知道乡长的位子由谁来做不是他爹能决定的。
…
洪家院里。
任良正端着缸子刷牙,苟小小过去拍了一下他微佝的背脊。
他浑身一震,喉咙里呛了一下,险些把一口牙膏沫子吞进肚子里去。
“咳咳咳——”
任良忙喝了一口水,把涌进喉咙眼里的牙膏沫子咳了出来。
他扭头怒视苟小小,低吼一声:“你干啥!?”
苟小小一副好奇模样,“你小时候是不是跟王乡长他孙子一样?”
“你才跟他孙子一样!”
任良像王康那么大的时候,那可是学校里正儿八经的三好学生。同学都以他马首是瞻,老师也把他捧在手心里…反正没有人像苟小小一样舍得摧残他这棵祖国未来的小花朵。
苟小小再次拍他肩膀,引起他的注意后,往杨氏她们走之前放院里的篓子篮子睇了一眼,然后对他委以重任,“交给你一个任务,去工兵营把试验班的人叫来,把犬也带上,拿上这些篓子篮子,到河边去找我。”
这是要带他们上山挖野菜的节奏。
任良心里是不愿意的,但身体还是蛮老实的,刷完牙洗完脸就去执行任务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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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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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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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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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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