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下午三点,店里就开始陆陆续续进人,龙龙走后“散伙饭”再无驻唱歌手,音箱里传来王菲慵懒的声音:“天越黑心越累我看见你的脸/听着你说不出口的誓言/那一刻我发现我有天/经过你的身边找不到你的视线”,那是她早期唱的《誓言》,由窦唯作的曲。那时的王菲,还是个可以为爱生为爱死的小女子,可美好如她,仍然留不下一段逝去的姻缘。
誓言轻薄,人心难料,岂是我等凡人能够左右?xiumb.com
“我可以上去唱一首吗?”大目不知何时已经走下楼来,他坐在我身边,手里拿着一把木吉他。
“你就是那个台湾人吧?我叫橘子,是这里的老板之一,你会唱歌?”橘子小姐递过来一杯柠檬水,脸上写满了兴趣。
我看见他卷曲的头发,心里就萌生出一种天然的厌恶,语气冷淡地回绝了他,“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有驻唱歌手!”
“在哪里,我怎么没看到?而且你们的主页上说,谁都可以讲故事,谁都可以唱心事的哦!”说这话时,他脸上依然挂着那该死的笑容。
“你看不到的,不代表就不存在!”
橘子小姐忙推了我一把,“你发什么神经病呀?”为了打圆场而向大目解释说,“你别介意,她这人最近内分泌失调!我们这里曾经有一位驻唱的民谣歌手,不过去山沟沟里寻求创作灵感了,所以最近都没什么人唱歌。舞台灯光都是现成的,你愿意的话,就上去唱啊!”
“你们说的人,是不是叫龙龙?”
“你认识龙龙?”橘子小姐忙问。
大目也不急着回答,而是拿出手机打开相册递给我们,里面的龙龙正穿着冲锋衣站在他身边憨憨地笑,胡子拉碴皮肤黝黑。“我们是在张掖途中遇到的,他们有十几个人,而我是一个人,就与他们搭伙走了一段。是他告诉了我你们这家店,还分享了你们的主页给我,他常常讲你们三个的故事给我听!”
“这孙子,不说去西藏吗,怎么又跑甘肃去了?给他发微信也一直不回,我还以为他被狼崽子叼走了呢!”我气鼓鼓地抱怨。
大目连忙解释:“估计是他手机又欠费了吧?他说山遥路远资金有限,钱绝不能浪费在话费上!”
我和橘子小姐不由得相视一笑,这窘迫的样子,倒是符合龙龙平日的常态。
(2)
“这是最最遥远的路程/来到最接近你的地方/这是最最遥远的路程/来到以前出发的地方/这是最最遥远的路程/来到最最思念的地方/naluwaniyaohaiyoyan/haiyeyoyannaiyaohaiyahai……”
大目一开口,仿佛全世界都沉默了,那一刻我就知道,他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橘子小姐放下手中的调酒器,喃喃说道:“他真是个迷人的人,你以后别再说话呛他了!”我翻了个白眼,但是事实上我很认同她的观点,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龙龙会与他交好,他一开口,我们就全被他引入了他的世界。那一刻,我开始好奇,好奇他这个人好奇他的经历也好奇他心爱的姑娘。
那一晚,他连唱了十几首歌,有他自己写的,也有些我听过的没听过的台湾民谣。那一晚他也喝了很多酒,他的酒量很好,他告诉我们他其实是客家人,他父母都在城市里工作,而他则跟随着爷爷奶奶在海边长大。他的爷爷奶奶都是最传统的渔民,所以他很小的时候就会织渔网,过了十岁就开始跟着爷爷出海了。再后来,他被父母送去寄宿学校读书,可是最盼望的还是放假,可以回到那个小渔村,那里才是他的根。
“我还没坐过渔船,唯一见过的大海都是黄色的,更没有你歌里的白浪逐沙滩!”我不无沮丧地说道。
“如果有机会,想不想跟我去我长大的小渔村看看?那里的人都很热情,我奶奶也会很喜欢你的!”
尽管我知道,这只是一句普通的客套话,而我依然很开心地答应了,或许是在内陆长大的缘故,我从下便对大海有一种莫名的心驰神往。
读大学时,我们班上有几个南方人。我清楚地记得大一那个冬天,当时我们正在上管理学课程,突然一个男生指着窗外尖叫起来,紧接着班里那几个南方同学都起身走向了窗口。还有一个女孩子居然哭了,她说她妈妈之所以给她起名叫周小雪,就是怕她一辈子都见不到雪。但其实南方也下雪,只不过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鹅毛大雪,他们家那边的雪,永远都是落在地上就立刻融化。那一次,我们班的铁面教授也第一次没有发火,他笑着打趣说:“你爸妈给你起错了名字,该叫你周大雪才是!”后来他还给我们提前下了课,他说人生的第一次就该尽情体会,若是下一次再看见更大的雪,恐怕这些孩子也再无今日的雀跃了。
(3)
大目嫌楼下太吵,他拿着酒叫我去他房间喝,我们坐在窗台上继续聊天,阳光打在他脸上,这一刻他看起来似乎没那么讨厌了。
他给我讲了,那个关于他自己的故事。
三年前,一个大陆女孩去台湾旅行,原因简单到令人不可思议,竟然是为了一部叫做《海角七号》的电影,她花费了一整年节省下来的生活费。
我笑说:“你不懂,那部电影当时在大陆很火,还有那首好听的歌。”
当时大目就在女孩联系的那家当地旅行社上班,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她的导游。他们很投缘,旅行项目结束后,女孩干脆住进了大目的奶奶家里,每天大目一下班,就赶回去骑着摩托车带她到处闲逛。再后来大目干脆辞了工作,两个人每天手牵着手踩在沙滩上,女孩还学会了潜水,那是一段特别美好的时光。
很快,女孩的签证就要到期了,她也要回去读书了,毕竟她还是一位大三的学生。临行前两天的晚上,女孩摸进了他的房间,他知道女孩不想走了,可他却什么也没说,只是抱着女孩静静地睡了一夜。
他没有女孩的勇气,他喜欢女孩,却不敢轻言承诺,更没想过这么早娶妻生子。
第二天一大早,他端着早餐回房间的时候,女孩已经不辞而别,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他甚至不知道女孩的家在哪里,也不知道女孩的学校名字。其实他可以去旅行社询问女孩的身份信息的,虽然这违反规定,但毕竟在那儿工作了一年多,还是有办法的。可他却迟疑了,不知为什么,他选择了沉默。
三年一转眼就过去了,这三年中,他换过两份工作,交过数不清的女友,原本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女孩。直到去年年底,他偶然收到了一张明信片,上面画着一只贝壳。他当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因为他知道,女孩又来台湾了。可他找遍了他们去过的地方,依然一无所获,这时爷爷说:“喜欢就去找她喽,如果当年我不咬牙追回你奶奶,哪里还有你呀?”
所以新年一过,他就来到大陆,最后他问我:“怎么样,是不是有点傻?”
我摇摇头,“不傻,有点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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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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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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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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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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