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迟慕>第 62 章 长长久久(03)
  颜晞怀疑是自己幻听了,因为许慕迟竟然说爱她。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把许慕迟这三个字和“爱”联系到一起的了,可是这就像是一个秘密,她羞于对任何人启齿,包括许慕迟。

  因为骨子里,颜晞觉得自己还是学生,没有身份谈及爱。

  可是许慕迟说出口了,并且,自然地就像是他已经这么说过一千次一万次爱她。

  颜晞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比第一次跟他接吻的时候还要强烈,她甚至有点傻气地伸手试图摸了摸胸口,很久,才轻声开口:“许慕迟,刚刚……你是不是说爱我了?”

  月光透过偌大的落地窗倾泻进来,恍惚间一地好像都是明亮闪烁的碎片,而许慕迟看着她的眼睛,比月色更皎洁,也更温柔:“是,我说了,我爱你。”

  说完,像是在嘲笑她似的,“不是说喝醉了?该听的一句都没落下。”

  颜晞忽然觉得,遇见他之后,发生的种种都像是上帝的恩赐。

  她也曾经觉得上帝对自己不公平,为什么她的父母不爱她,交往过的男朋友不爱她,甚至真心以待的朋友也不爱她。

  可是现在都不重要了。

  有许慕迟爱她就够了。

  他一个人就足以抵挡所有的不被爱了。琇書網

  “我也爱你,许慕迟。”

  互道爱意或许真的是一件很俗气很肉麻的事情,但是如果对象是他,她愿意说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

  说完,颜晞学着他的样子,也凑过去亲了亲他的侧脸。

  许慕迟轻轻笑起来,他的双眼皮褶皱很浅,瞳仁是漆黑的,眼睛形状也很漂亮,是看一眼就再也忘不掉的程度。

  第一次在书店里见到他的时候,颜晞只觉得他特别,没有生出任何风花雪月的心思来。

  因为觉得像他这样的人,不可能会缺人喜欢。

  “说实话,我有点惊讶。”

  颜晞的思绪被他拉回来:“啊,惊讶什么?”

  许慕迟慢吞吞答,“惊讶你会对我说,你也爱我。”

  “这有什么好惊讶的。”她有些疑惑地眨了眨眼睛,不知道是不是酒精作祟,抬头看着他,很认真地又重复一遍:“我爱你。”

  他挑挑眉:“平时不是最要面子,这会儿又不要了?”

  “面子算什么,”颜晞觉得自己头还是有点晕,于是往他身上蹭了蹭,“我要许慕迟。”

  颜晞曲着腿盘坐在沙发上,黑色百褶裙稍微卷了几道边,露出大腿上白皙细腻的皮肤。

  她完全没有在意,还在叽叽喳喳跟他聊着天,许慕迟只好伸出手,小心地帮她把裙边放下来。

  “许慕迟……”半晌,她像是保持一个姿势太久,有点累了,于是身子往前倾,把脑袋慢慢放在他肩膀上,“我们什么时候才能高中毕业啊。好累,感觉快要撑不下去了。”

  “一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许慕迟把她抱进怀里,他身上还有淡淡的沐浴露味道,很清新,很好闻,“要不,你提前想想大学生活?”

  听到这里,颜晞立刻就来了精神,“我已经想过好多遍了。”

  “比如?”

  “比如……想试着跟同学一起翘课,出去做什么都好;想夜不归宿,跟你手牵着手轧马路,从日落到日出;还想在假期的时候,跟大家一起出去自驾游,哪怕没有目的地,一直在路上感觉也很自由,很美好。”

  她手舞足蹈地描述着自己对未来的畅想,连眼睛里都闪着光,说到最后,忍不住叹了口气,像是迫不及待似的:“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才能来呢。”

  “很快。”

  许慕迟一下一下抚摸着她的长发,“你所有的愿望,我都会帮你实现的。”

  颜晞抬起头看他,“许慕迟,我是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他似乎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你最多只能算是第二幸运的人。”

  她忍不住皱起了眉:“那第一幸运的人是谁?我不服气。”

  许慕迟终于忍不住笑了,那笑意落在她眼里,很难形容,掺杂着少年人的热烈和毫不掩饰的爱意,很好看,也很清晰。

  是记忆里再过多久也不会褪色的风景

  “第一幸运的人,当然是我。”

  暑假接近尾声的时候,颜晞去看望姑姑。

  从她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周晶蝉对她的教育方式过于严厉,也没给过她多少好脸色,所以每次只要姑姑来做客,她甚至可以兴奋地一整夜不睡。

  在她心里,姑姑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也最温柔的人,会给她买好看的裙子,洋娃娃,会夸她笑起来真可爱,也会牵着她的手出去逛街,路人问起,就说她和颜倦是一对双胞胎。

  即便经历了这样的天灾人祸,也没有怨天尤人,这几年里,就连想念姑父这样的话也很少对他们提起。

  颜晞有时候会觉得,这样长久地压抑自己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每次当她想要开口劝说,一看到姑姑脸上温柔平静的笑意,就什么都说不出口了。

  午饭过后,颜倦去厨房洗碗,她推着姑姑站在院子里晒太阳。

  不知道是聊到什么话题,女人笑着问她:“找到了吗?你喜欢的人。”

  颜晞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过来,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嗯……”

  “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总之就是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放弃我的人。”

  女人看上去好像有些惊讶:“这么肯定吗?”

  颜晞觉得自己有点脸红,却还是笑着点点头:“嗯,很肯定。”

  “那你很幸运,有些女孩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遇到这样的人的。”

  说到这里,她稍微顿了一下,然后才用打趣的语气试探着问,“让姑姑猜一猜,该不会……是之前在河滨公园给我们送伞的那个男孩子吧?”

  颜晞一愣:“这都过去多久了,姑姑竟然还记得他?”

  “那当然了,气质那么好的男孩子很少见的。”

  “那……姑姑也觉得,他很好吗?”

  女人抿着唇笑了,转过头看着她,眼神很温柔,没有不赞同,也没有觉得她幼稚:“我觉得他好不好不重要,你觉得他好才重要。当时我跟你姑父结婚的时候,家里人也不看好,说他人太木讷,不解风情,是个书呆子。可是就是这样性格的人,每晚下班了都会给我带一束花回家,偶尔加班晚了,如果花店关门,他就会用白纸给我折一朵带回来。到现在,家里还有一个罐子,里面都是你姑父给我折过的纸花,虽然已经泛黄斑驳了,我还是时不时就会拿出来看看。”

  或许是她描述的这幅场景太令人心动,颜晞发现自己脑海中竟然浮现出若干年后许慕迟的样子。

  未来他会成为一个怎样的丈夫呢?

  但是就算没有花,嫁给他的话,一定也很幸福吧。

  又亲亲热热地聊了会儿天,姑姑回房午睡,她和颜倦一起出门去买辅导书。

  马上就要高三了,颜晞最近很紧张,精神压力也很大,虽然练习册写完了好几本,却总还是觉得心里没底。

  两个人步行了十分钟左右,颜晞视线里就瞥见新华书店的红底招牌。大概一两个星期之前,她在书店附近偶遇了于渺渺,还邀请对方一起去看了场电影。

  她真的很喜欢于渺渺,不仅仅是因为她简单纯粹,更因为她身上有一股劲儿,明明很柔弱,却又很勇敢,很坚韧。

  想到这里,颜晞扭头,闲聊似的问他:“渺渺选了文科还是理科?”

  颜倦正在帮她推门,闻言,不假思索地答:“文科,历史。”

  “可以,对人家选了什么还挺上心的。”

  她忍不住笑起来,停了停又问,“对了,听说今年的文理科会在两栋不同的教学楼,而且隔得很快,那你们以后不就没什么机会见面了吗?”

  盛夏的午后燥热得难以忍受,天空干净的像一块蓝色幕布,空气里沉沉的,连一丝风声都没有,只有草丛里偶尔的蝉鸣。

  颜倦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眼角的泪痣是暗红色的,被日头照得清晰分明,很久才开口:“也不远,想见的话还是能见到的。”

  没太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颜晞走到高三区域去挑辅导书,随口问:“但是要分清楚,是你想见她,还是她想见你。”

  他这次答得很快:“她也许会来问我数学题。”

  “那你呢?”

  好像她问了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颜倦后背靠在书架上,没有去拿辅导书,而是随便拿了本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边看边说:“我好像没有什么理由见她。”

  颜晞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见一个人又不是非得有理由,就不能只是想见她而已吗?”

  日光透过窗户折射进来,将整个书店都染上暖调的黄色,很温柔,很静谧。

  颜倦本身是一个很冷的人,尤其是不说话也不笑的时候,往人群里一站,像朵孤零零盛开的花,即使经过多少次,也绝对没人敢摘下。

  而他此刻视线明明专注地盯着书页,却很久都没翻页,语气里有隐隐的困惑:“姐,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颜晞沉默,半晌才长长地叹了口气:“……算了,不跟你说了,对牛弹琴。”

  也不知道于渺渺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么一颗不开花的铁树。

  她开始专心去挑选辅导书。

  结果挑着挑着又想到许慕迟。

  因为他最近的进步真的很大。

  有时候他们会去图书馆一起做题,就当是约会,这是以前颜晞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

  许慕迟学习的样子跟她想象中很不同,他只要一握起笔就非常专注,不会被任何人任何事所打扰,直到解完一道题为止。

  刚开始,颜晞还能非常游刃有余地给他讲题,到后来自己几乎派不上什么用场,因为许慕迟实在太聪明。

  比如,一道非常复杂的理科题他能够很快就找到思路,可是面对非常简单的公式却总会忘记。还好物理这门科目,死记硬背的东西相对来说比较少。

  颜晞有些时候会觉得他比自己还要适合学物理。

  她还记得有一次晚上,在他家用投影仪大屏一起看罗马假日。

  许慕迟不喜欢看这种爱情电影,是颜晞好不容易才说服的,可是看到最后,因为实在太累,先睡着的那个人反而是她自己。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身上还盖着羊绒毯,而许慕迟已经不见了。

  颜晞一路找到二楼,轻车熟路走到他的房间门口。

  房门半敞着,透着光。

  她踮起脚尖往里看,一眼就看到那个坐在书桌前正在认真做题的熟悉背影。

  这一刻她真真实实感受到,许慕迟也是一名再过一年就要参加高考的普通学生。

  桌上的台灯很亮,照在他头顶,连头发的颜色都显得浅了一点。

  颜晞不由自主地想起他刚转学过来的时候,那头扎眼的蓝发。

  明明校长和老师说了一千遍一万遍都没用,他却在那个普普通通的夜晚染了回来,然后跟她先斩后奏地表白了。

  说表白好像也不太对,因为他的原话是就跟我试试,如果觉得不开心了随时可以走。

  许慕迟当时看着她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很新鲜的玩具,只有好奇,没有真心。

  所以她也小心翼翼藏着自己的真心,不敢泄露分毫,像亡命天涯的赌徒,陪着他玩这场心血来潮的游戏。

  最后不知道是谁赢了,也许都没赢。

  他们完全背离了初衷,甚至忘记了游戏规则,彼此都把手里的筹码毫无保留地摊开,开始比谁陷得更深,谁爱得更满。

  作者有话要说:高三会比较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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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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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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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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