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迟到的时光>第十六章:清明(2)
  他们坐在小河边湿辘辘的草地上,天下起了小雨,马俐和鲁西相拥而泣,鲁西一直在等林涛,却始终没有等到。李磊和韩馨月长久地沉默着。一贯调皮的吉米打破了沉重的气氛,故作轻松地说:“这十几年来,上帝带走了三毛、邓丽君、张国荣他们,可可也是因为太优秀了,上帝嫉妒她才将她带走了,我们这些不争气的笨蛋都得好好地活着,活聪明了才有资格去见上帝。”

  鲁西说:“我是你们中间最笨的,高中肄业,还成为全校的笑柄。我也曾想过跳楼、割腕或者吞安眠药,可我没有可可勇敢,我想活下去,向所有嘲笑我的人证明:我不是笨蛋,我一定会比他们活得精彩!后来,我做到了。我从超市营业员做到超市主管,又从保险公司普通职员做到了经理,现在又升职成麦当劳的地区经理,下一步我也许还会折腾,我一次次让自己跳到谷底,就是想让自己变成一个弹簧,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大的弹力和承受力……我活着还有一个理由,我想亲口问一下那个人关于鸡蛋的事,可惜他今天没有来……”

  马俐道:“读书的时候,我的成绩总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不服气,就将可可和馨月作为学习目标,拼命努力,却永远也跟不上她们的步伐。模仿别人的时候,我总是找不到自己,其实最快乐的事是,做好你自己。我用了几年的时间才想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可可是我最好的老师,她却不辞而别,太自私了。”

  李磊说:“可可非常争强好胜,但那次班上‘五四评优’时,起初有五个名额,陈老师报了包括我在内的五个人,后来却被告知只有四个名额,于是我们五人抓阄,可可本来抓到了,可她却把宝贵的名额让给了我。”

  吉米飞起一脚,将一块石子踢进河里,道:“因为这个家伙太聪明了,我从前老是故意欺负她,揪她的辫子、藏她的课本、将缺一条腿的凳子换给她坐……这个坏家伙,怕被我欺负就故意藏起来是吧,真没劲儿。有种就再穿越回来让我再欺负一次啊。”

  韩馨月哽咽着说:“我妈生我时早产,我一出生就生了场大病,差点小命不保。后来又被河水淹、被开水烫、手臂摔成骨折,还晕倒过几次,我能活到今天,实在是个奇迹。活一场不容易,我们一定要努力活着,就算再苦再难,就算一事无成,就算没有人爱……”Χiυmъ.cοΜ

  说完,她迅速瞟了李磊一眼,李磊也正好看着她,二人四目相对,很快将视线挪开。几秒钟后,目光重回到对方身上,又转瞬移开。

  隔在李磊和韩馨月中间的吉米,悄悄往旁边挪了挪,让他俩的眼神交流更畅行无阻。

  20多位同学送别林可可后,一言不发地各自回家。难得聚得如此齐的他们,没有想像中的聚会。事后,马俐不解地问韩馨月:“为什么大家都不聚会了?”

  韩馨月答道:“因为,面对突然死亡的青春,我们只能狼狈至极地落荒而逃。”

  当天,韩馨月在书柜里找到了一本爬了蛛丝的作文本,是她初三时写的一篇关于林可可的作文:

  她叫许秋意,而我叫许秋娥。

  她的名字洋气十足,我的则土得掉渣。一字之差,注定了我们命运的千差万别。她来自江城,我刚农转非。她皮肤白皙,我黑里透红。她永远考第一,我时常在第十名上下沉浮。她是众星捧月的班花,我是可有可无的杂草。海拔170的我在158的她面前,总觉得卑微。

  她的钢笔字获得了全国各种数不清的奖项,荣誉证书和奖状装了满满一柜子。她的书法引领了全校学生的练字风潮,我也开始每日拿一本《庞中华字帖》抄写汪国真的励志诗,像诗人食指一样相信未来。我们像崇拜偶像一样,纷纷找她签名。那年,她在我带锁的日记本上写下“前程似锦”四个大字,我奉若至宝。我反复描摹这四个字,却始终没她写得好。

  后来,我成为了她的同桌。我对她礼节性一笑,她只匆匆扫了我一眼,便在课桌上划了一条醒目的三八线。六月的天,竟有些冷。我一旦越界,她会用冷冷的目光斜睨着我,我冲她谄媚地笑着,这笑令我更矮了。

  她从不迟到。为此,我在课桌上悄悄刻下鲁迅先生写过的“早”字,然后每天比她提前到校,擦好课桌椅,顺便将她的课桌椅擦拭干净。她从不说一个“谢”字。

  她自学《新概念英语》,我省下买零食的钱也买了一套,她英语考145分时,我将《新概念英语》翻烂了也只能考125分,250除以2。我听说,她有一个当官的父亲,很大很大的官,以后会送她出国留洋。我想,当我终于成为一名合格的城里人时,她已经远渡重洋当了令我们艳羡的老外。

  一本物理习题她只挑几道题来做,我却老黄牛似的从头做到尾,还是没她考得高。上语文课她背单词,上数学课她预习化学,上英语课她写作文,她的世界于我,是一个颠倒众生纷繁复杂的谜。她将自己顺风顺水活成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而我则东倒西歪过成了颠三倒四的笑话。

  当我穿着姐姐小了的衣服上学时,她天天换她父亲从国外带回来的各种裙装。有一天,她红着眼光着脚来上学,原来,她穿着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上学时,遇到几个小混混,将她的鞋抢走了。那年,我第一次知道“阿迪”是名牌,知道名牌鞋可以买十几双“双星”。

  那年,她经常被几个混混拦在校门口,她除了送“阿迪”给他们,还得送钞票。有一次我看到一个混混的爪子摸到她白皙的脸上时,我捡起一块板砖狠狠地向小混混砸去。回头时,她已经跑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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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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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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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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