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迟到的时光>第十三章:小雪(3)
  韩馨月童年关于吃的记忆,是母亲提着菜篮的身影,从田埂上逆着光,匆匆而来。

  是夜,她躺在儿时住过的石头房子里,对着天窗外闪烁的星星说,从前那个野孩子回来了。

  年幼的韩馨月时常跑到村口一家租书摊,一坐便是大半天。摊主是一位白发老人,因她极少言语,被误以为是哑巴。尚不识字的她胆怯地向老人讨来一本小人书,老人微微一笑,皱纹漾开在苍老的脸庞,他用树皮一般枯槁的手,双手递过一本书,她虔诚地接过,贪婪地读起来,虽只看得懂图,却也能悟到书中的奥妙。读完,冲他羞怯一笑。她想向老人道一声“谢谢”,又唯恐太多礼数破坏了彼此之间的默契。此后,韩馨月天天来,老人也天天免费让她读书。二人面对面坐着,几乎不言语,坐成两口钟。不久,她念了小学,忙于学业也耽于玩耍,来的次数少了些,每次来他眼中都有一道惊喜掠过,尔后双手奉上一本小人书。他能清楚地记得所有她看过的书,每次交给她的书绝不会重复。上了小学的韩馨月开始懂得鞠躬表示尊重,便在离开前,恭恭敬敬地向他深鞠一躬,然后蹦跳着跑回家。

  如此这般,一晃就是三年。三年级写的第一篇作文成为范文后,韩馨月突然意识到同在老人那里读的小人书有关,便兴冲冲地来到老人书摊前,却发现他已不知所终。原来,老人年事已高,悄然离世,生前将几百本小人书交给女儿打理。他的女儿已嫁为人妇,她们两家相距不过百米,一有空,韩馨月便到她家借书,每次借书时,总会看到昏暗的客厅供着的老人的遗像,照片上他安详地微笑,似乎在欢迎她。她照例在借到书后朝他深鞠一躬。老人的女儿对书摊疏于打理,不久便关闭了书摊,将小人书随意弃置在几个大竹筐中,她每次借书,都得在竹筐中费力翻找。不久,原先被老人保管得平整有序的小人书渐渐出现了破损,甚至有可恶的耗子光顾。韩馨月无比痛心,痛惜,不忍让老人看到这一幕,含泪将书借回家,却不愿还回去,便悄悄将它们藏在木柜中,视若珍宝。所幸老人的女儿对小人书毫不重视,才使得她这个“蠹虫”假托借书之名义,明里暗里盗得近百本书。

  某一天,韩馨月再去老人家借书时,却被告知小人书已悉数卖了废品。她当场在老人的遗像前暗自啜泣,全身抽搐。

  后来,老人的女儿去了城里打工,老人家只余门上一把锁,每每经过老人家门口时,总忍不住想破门而入,看看是否还有幸存的小人书未被卖掉,再向那位照片上的老人深深地鞠一躬。

  再后来,她随母亲来到了一座喧嚣的大城市,那些小人书也被丢弃在了老家,从此杳无踪影。那些书,却深刻在了记忆中:《杨家将》,《泉水叮咚》、《三国演义》,《说岳全传》,《沙家浜》……

  时光掩映在石阶上,凝成一本不忍卒读的小人书,书里爬满了青苔。

  天蒙蒙亮,她坐在长满青苔的门槛上,一遍遍唱着儿时喜爱的童谣:

  门口有个雪娃娃,

  张着嘴巴不说话。

  我拿苹果去喂它,

  叫它不要想爸爸。

  她来到父亲坟前,坟茔上新增了不少杂草,她悉心地一一拔去,又添上几抔新土,种上一株她最爱的木棉树。她在父亲的坟前长跪不起。父亲,我来迟了。以后,我每年都会来,再也不会迟到。

  不知不觉,她离开故乡已十年。十年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抽走了她身体与灵魂里最纯净的东西。每每回忆起童年与故乡,总有股热泪自心底涌起,却被虚伪的面具与严酷的现实生生吞噬掉。wWW.ΧìǔΜЬ.CǒΜ

  这十年的时间都去哪儿了?它去了都市拥挤的车水马龙中,去了没日没夜的课堂、老师横飞的唾沫中,去了愚人节的山盟海誓里,去了拥有命运的生杀予夺大权的高考手中,去了永远也上不完的各种培训班里,去了考研、四六级、计算机、会计证、托福、雅思、驾驶证、公务员考试中……

  童年的弹珠遗失在了草丛里,动画片中的汤姆永远也追不上杰瑞,儿童节原本是最奢侈的节日。

  儿时的无忧无虑与内心的平和宁静已渐渐离她远去,十年内她蜕变成一个内心彷徨、一脸沧桑的女孩,不论身后有没有人奋起直追,不论途中有没有驿站用以歇脚,她唯有和城市提速的火车一起飞奔,才跟得上都市的节奏和飞涨的房价。乡村澄澈的河水像一面镜子,她从中照出了苍老、沧桑的自己。

  三天后,她带着简单的行李回到了经贸大。李磊见到她的那一瞬,将她紧紧拥在怀里,一刻也舍不得放开,似乎一放手,她就会飞走。吉米悄悄地注视着这一幕,转身黯然离去。

  吉米去了邮局,认真填写了一张汇款单。邮局工作人员问:“汇多少钱?”

  “500元。”

  此后的每个月,他都会按时往一个地方汇500元钱。

  大学毕业季猝不及防地降临,从前初一(4)班的同学,有人考研、工作、失业;也有人恋爱、分手、结婚;有人功成名就,有人进了班房。毕业成为一道分水岭,将他们各自流向不同的方向。

  这一年,他们将见面的日子安排在一个特殊的日子。李磊阳历生日的那天,偏巧和韩馨月的农历生日重逢。韩馨月想,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她将在寒夜里织了40多个日夜的一条围巾送给他,他只客气地说了声“谢谢”,这份突如其来的生疏令她愕然。那天,李磊喝了许多酒,说了许多话。

  李磊说:“我没有钱,不能送给你BP机,更买不起手机;我只能给你买一块钱一瓶的润田矿泉水,而吉米却可以给你买有钱人喝的依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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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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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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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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