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慎经过院外小径时随意一瞥,瞧见阿宓把脑袋倚在窗边,无力地拨弄快把枝叶伸进屋内的花丛,乌发梳得松松垮垮,大半散了下来铺在脸侧,莹白的小脸还没巴掌大,仅那朵花就遮了个七八。
秦书注意到他视线,张口道:“大夫没能治好洛姑娘嗓子,想来正不开心着。”
“嗯?”沈慎微偏过头,“治不好?”
“也不能这么说。”秦书仍觉得有些无法相信,“大夫道是郁结于心,哪一日洛姑娘想开了,便好了。”
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哪来那么重的心事呢?虽说这个年纪有些姑娘已经在备嫁了,可秦书看着阿宓,总觉得她还是个需要人保护的孩子。
沈慎对这件事并不十分关心,知道结果后与秦书有着同样的疑惑,但很快就被压了下去,他还要布置接下来回京对留侯的交待。
留侯下令很少更改,他说要郝金银的人头和家产,沈慎就必须要给他带去。如今郝金银已与他达成盟约,答应成为商行背后老板,再不会现于人前。伪造一个郝金银的人头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让留侯相信游城发生的一切。ωωω.χΙυΜЬ.Cǒm
留侯谨慎,事后他一定会再派人来调查,到时沈慎如何到的游城,再如何杀的郝金银,这个过程必须要能查个清楚明白。
忙于此事之下,沈慎对其他细枝末节不免有所忽略,以致被另一波人发现了行踪。
“世子,王三今日在街市看见了沈慎的人,他曾与那人交过手,不会认错。”中年管事神色肃然,站在他面前的青年长袍玉带,束发冠珍珠嵌就,姿仪甚美,举手皆风流。
正是当初在洛府作客的那位公子。
“京城都在探他行踪,没想到沈慎竟来了游城。”青年冷笑,眼中含着杀意,“都说沈都督是留侯的一把好刀,不知他到这游城又是为留侯办的何事,又有多少冤魂丧命其手?”
管事回:“暂时倒没听说哪处有命案,不过既然正巧撞见,世子,机不可失,如今我们先发现了他,不如……”
他目露凶光,大有要先下手为强的想法。
作为显王府的一员,他们和留侯是天然的对立面,如果能暗中折了留侯的这把刀,势必会让他大伤元气。想到这儿,他有些迫不及待地望去。
世子沉吟,“沈慎手下之人勇猛,硬拼不妥。”
半晌露出一笑,“不如以我的名义,请他赴宴。”
明晃晃的鸿门宴,但对方绝不敢拒绝。
显王是已逝先皇唯一留存的兄弟,如今显王年事已高,且只有一个嫡子,连庶子也无,可以料见世子李琰的地位。何况如今少帝荒唐,又有奸佞横行,许多人隐约都心思浮动,把目光瞄向了显王世子。
这种事虽然没有明说过,李琰自己心中也是明白的,这正是他在京中地位不同的原因之二。
“这样岂非让世子处于危险之地?”
李琰摇首,“我不在,沈慎不会出面。”
定下主意,他们发了请帖,今夜戌时在游城东面浮生楼请沈慎赴宴,所携从者不得过二。
请帖先到了秦书手中,他眉头紧皱,怪自己大意竟被李琰发现了都督行踪。早先他们发现显王府踪迹,特意绕行就是为了避免多生祸端。
其实他们出京以来,行事打扮一般都会低调,遇见阿宓那次是刚办了某事,情况特殊才穿上了官服。自那几日后,他们在游城再也没有显露过丝毫,这样依然被发现,只能说是天意使然。
京中想要沈慎沈都督命的人太多,显王府绝对排得上前三。如今远在游城,李琰能调动的人也不多,但他占了身份优势,且当地官府绝对会听从他的差遣。
“都督,不如让我代您去。”
“然后亲自把把柄送上?”沈慎淡淡看他一眼,秦书立刻噤声。
沈府以前在京城世家里排得上号,可早已没落,如今若不是都督自身才智过人、又是为留侯办事,哪有几人会把他放在眼里。
显而易见,都督没有拒绝李琰的权利。
“那都督要带哪二人?”秦书道,“周大忠心力猛,周二谨慎又会识毒,不如就带他们兄弟。”
秦书不是不想跟去,可他知道都督绝对会留下自己,如果有万一,剩下的事都要靠他来周旋处置。
沈慎下沉的嘴角微微上翘,“既是赴宴,焉能无侍婢。”
…………
阿宓被按在妆台时还有点儿懵,呆呆地看婢子前后忙乱,又是为自己比新衣,又是试发髻。好在这次并不夸张,衣裳虽漂亮,可样式用料只能说寻常,胭脂水粉等也没上,说是她年纪尚小还用不着这些。
婢子没有把头发编得太复杂,阿宓的头发太柔软,就把大半都分成两股散在了身侧,显得烂漫又纯稚。
秦书交待,“今夜陪大人去赴宴,洛姑娘只需帮大人斟酒递菜,其余不用管。”
他拿出一根细小的银针示意阿宓藏在袖中,认真道:“每道吃食递给大人之前,都要先用银针暗中试过才行,洛姑娘知道如何做吗?”
担心阿宓不知道这是什么用处,秦书特意示范了番,回头就望见阿宓微白的脸色,当她被吓到了,不由叹声,“洛姑娘也不用害怕,只是谨慎起见而已,大人也一定会护你。”
岂料阿宓只是纯粹地讨厌银针,以前她在别庄和公子一同用膳的时候,那些人就要先用银针把菜试个遍。
公子身份尊贵,一桌膳食不知多少,等他们试遍菜都凉了大半。公子好似习惯了这些并不在意,阿宓却没了胃口,她被允能用的吃食本就不多,如此一来更是不想吃,对此公子还总是笑言阿宓挑食。
交待完毕,阿宓被领到了沈慎身前。
他衣着焕然一新,烟青色直襟长袍,腰配流苏美玉,长发被高高束起,脸型棱角分明,宛如只是气势稍盛的贵公子。双眼微耷着看不清眼色,显得整个人愈发漠然。
阿宓往他身前一站,宛如青松旁摇曳的柔嫩小花,绵绵无力,一点也不像能服侍人的侍婢,说不定反倒需他伺候。
沈慎对这样的效果好像并不意外,略略扫过就迈上了马车。阿宓在周二扶持下一同上去,路途中这两人都是闭目养神不想多说的模样,她便也识趣地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蹄声微扬,停在了浮生楼前,管事正在大门处候驾,见了沈慎先一笑,“世子令我等在此恭候都督。”
说罢视线往沈慎身边一扫,对周二并不陌生,不过在瞥见阿宓时恰到好处地低头,掩住了心底讶异。
公子特意寻了几日的人,居然在沈慎身边。
阿宓谨记秦书吩咐,没有东张西望,也就没有瞧见管事这张于她来说会十分熟悉的脸。
也是因此,在踏上三楼雅间看见李琰的那一刻,阿宓的慌张几乎在场所有人都能察觉。
对上那张温润如玉的面容,阿宓脚往后滞了一步,几乎瞬间想逃。
世家建成需百年以上,高门倾覆只在眨眼之间。沈慎祖父当时刚及冠不久,兀然遭此重击几乎精神不振,家族容光犹在眼前,才到自己手上就连连黯淡,如果这样他死了都无言见先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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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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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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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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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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