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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还是沈慎上前,一把将人夹了起来。

  没错,又是“夹”。

  阿宓小脸皱巴巴的,沈慎动作很是粗鲁,完全没有对待一个小姑娘的温柔。正好他的手臂又夹在了正在发育的前胸,胸前还咯了个玉镯,双重撞击下的痛感比小腿被割伤还要疼上数倍,眼泪都要巴拉巴拉掉下来了。

  在场只有秦书细心些,可到底也是个糙老爷们,完全想不到这一着,见阿宓眼泪掉下来一串就担忧道:“很疼吗?洛姑娘忍忍,我马上去拿伤药来。”m.xiumb.com

  阿宓皱着脸蛋在座位缩成一团,手捂在了胸口,觉得那儿刚才都被硬邦邦的手臂撞得凹下去了。虽然她不是很懂曼妙身材对姑娘家的意义,但也知道凹下去肯定是很丑的,当即哭得更难受了。

  沈慎却不大明白她这突如其来的难过,阿宓蜷在那儿完全不在意伤脚,他就强行又把人捋直了,坐正的身形无疑加大了阿宓的痛感,只这么一小会儿,脸蛋就全被泪水打湿了,沈慎的手也不能避免。

  阿宓很想开口说话,想让对方把自己放松些,可这不是她一时想说就能说的,只能用含着泪水的期切眼神望过去。

  被望了会儿的沈慎眉头一皱,没理会她这“娇气的请求”,沉沉的眼神表明了不赞许。

  哗啦啦——回来的秦书对上这汹涌的眼泪一愣,有那么疼吗?

  他对着手上的药有些为难,自己如今肯定不能和洛姑娘太亲近,都督又不像是会为人敷药的模样……所以还是要靠洛姑娘自己了。

  “能自己上药吗?”秦书语气轻柔,得了阿宓一个小小的点头,随后在她的示意下疑惑地拿出了纸笔。

  只见阿宓抓着笔在上面歪歪扭扭地写,【大人可以先出去吗?】

  秦书默然,暗暗觑了眼沈慎,他们都督在望了那白纸黑字几息之后,面无表情地出去了。

  等阿宓满头大汗地给自己擦了药,夜雨已经停了,月上柳梢,银色的光芒倾泻而下,让站在树边的沈慎多出几点温和。

  阿宓的动静让他回头,不待她招手就几步回到了马车内。在雨下站了许久,他衣衫和头发都是半干半湿,阿宓从箱子里找出一条干巾递去,他接过在那儿默不作声地擦了起来。

  阿宓悄悄凝视他,只能看清男子冷硬的侧颜。从这个角度望过去,他的眼神极为深邃,像是装进了整个夜空,叫人看不出真实情绪。

  发间的水滴下,落在了沈慎鼻尖,再缓缓滑到了喉结,从那突出的部位慢慢落进了起伏并不明显的胸膛。

  就在这个瞬间,阿宓突然领悟到了大人的好看。那是一种不同于女子美丽和书生儒雅的好看,阿宓无法用确切的词来形容,只知道自己更喜欢大人这种体格和外貌,让她觉得很有安全感。

  虽然有时候凶起来也的确会让她害怕。

  阿宓太不懂掩饰了,她目光灼灼得就像火烧,便是瞎子也要有了知觉,更别说沈慎这种感官敏锐的人。

  黑眸一偏,阿宓也不怕这时候的他,反倒在眨眼笑。明明刚才还哭得哗啦啦,转眼就忘了小腿的痛,果然还是个孩子。

  阿宓在想,大人面冷心热,又很好看,为什么那两个人要逃跑呢?

  她没有把这个问题问出来,却下意识地记住了楚楚的那句话,“你愿意当这富贵鸟,我却不想成为笼中人”。

  话里的意思,阿宓起初并不是很明白,只不知为什么就突然想起了被养在别庄里的时日。那时候……整天待在庄子里不能外出、任人伺候的样子,好像的确和被养在笼子里的鸟儿很像。

  那种滋味并不好受,一点也不快活。

  想到这儿,阿宓抿了唇,心想,她才不会再当什么笼中鸟。

  抱着这样的想法,阿宓蜷在马车角落里闭上了眼。

  ****

  秦书等人并没有因为雨夜的这场小冲突而对清清和楚楚转变态度,说白了在他们眼中不过是姑娘间的小小不愉快,也没闹出大事,不值得放在心上,更不会让他们耿耿于怀而变得恶劣。只是因为两人有了试图逃跑的前科,而对她们看管稍微严格了些。

  阿宓同样没放在心上,因为她觉得自己已经“报仇”了,虽然第二日到了城镇后周二等人就命人给清清楚楚置办了衣物。

  越接近京城,阿宓心底就越松快。她快要和翠姨重聚,也终于快要完全摆脱洛府了。

  至于临近的认亲一事,阿宓心底渐渐没有刚重生时那么期待了。亲人这种称呼对她来说太模糊了,甚至还没有近日相处的秦书等人来得亲近。

  阿宓手抚上胸前沉甸甸的玉镯,心中不知在想什么。

  翠姨说阿宓长得不像娘亲,像不像亲父还不知道,但光凭外貌乔府肯定很难认出她来,耳坠作为认亲的凭证就十分重要,阿宓妥帖地把它放在了里衣缝制的口袋里。

  正巧秦书也问她,“洛姑娘要寻的亲是京城哪户人家?姓什么?可有凭证?说不定我们能帮你寻到,再送过去。”

  阿宓此时已经很有些信任他们了,当下就写道【娘亲姓乔,我要寻的是外祖。】

  “乔?这可巧了,总不会是我知道的那个乔吧……”秦书开了句玩笑,心底觉得不可能,朝河乔氏那样的望族,其女怎么可能嫁给一个南地的小商户。

  下一瞬,他的声音突然慢慢低了下来,直至蚊呐般轻不可闻。

  阿宓把耳坠放在了案上,缓缓写着【这就是到时认亲的凭证】。

  秦书双眼已经瞪得很大了,就在阿宓以为还能瞪得更大时,他突然拿起耳坠仔细看了看,确定没看错上面的家徽,有些结结巴巴道:“这……这真是洛姑娘娘亲的东西?”

  阿宓很是疑惑,对他点了点头,秦书更是直接露出了几乎可以称为震惊的神情。

  这可真是……

  脑子里的想法都没转完,秦书眼尖地看到帘子被挑开,眼皮一跳就要把耳坠收起来,不妨慌张之下顺手一带,耳坠就带到了来人脚下。

  漾着温柔水色的耳坠落在沈慎黑色的皂靴前,他顿了顿,俯身拾起它,并在那纹路很浅的图案上摩挲了下。

  “你的?”他平淡地掀起眸子,十分直接地看向阿宓。

  阿宓再度不明所以地点点头,只是这次点头的弧度略为迟疑。

  秦书只觉得晴天轰雷,劈得他脸都白了,脑子里只剩两个大字:要完。

  再次回到沈慎身边,阿宓一点儿也不后悔,反倒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认不认亲这件事,于她来说完全不重要了。

  毕竟她也不是寻常人家那般教导大的女儿,完全不懂亲人对于一个人的意义。

  况且阿宓也一直记得,自己和大人非亲非故,大人却已经帮了自己三次,也许其中还要冒着得罪公子的风险,她更不能做一个言而无信恩将仇报的人。

  她这么想,跟着沈慎进了厅堂后就乖乖站在了那儿,像只跟在身后的猫儿,安静得没什么声音,但只要回头瞧见那小巧可爱的模样,就总忍不住要怜爱几分。

  沈慎唤来管家,“给她准备好衣物住处,以后她就是府里的书童。”

  哈?管家差点没挠耳背,以为自己听错了。大人几年前就考取功名高中榜眼,这时候还要来个书童?

  一看到阿宓相貌,管家自认为明白了几分,真是个漂亮的姑娘。老夫人向来不许大人近女色,连伺候的侍女都不能有,更别说这么标致的美人,大人想藏着些无可厚非。

  沈慎有此一着的原因之一的确是老夫人,当然其中思量是南辕北辙,他也不解释,“住处就安排在我院子里。”

  这件事管家是向着他的,毕竟沈慎也有这般年纪了,当即应声,“这位姑……小公子跟我来吧。”

  “她姓洛。”

  管家从善如流,“小洛,我带你先认认府里的路。”

  沈府不大,比洛府都要简单许多,用于观赏的亭台楼阁假山石水基本都没有,院落里至多摆张石桌。最为精致的竟是回廊,上面刻了了许多笔法飘逸的字,让冷冰冰的沈府顿时多出几分书生情怀。

  “这是大人的先祖所刻。”管家见阿宓注意到了那些刻画的文章,颇为自豪道,“当初沈府重建,不知多少人想要求得这里的一字半句,大人都没应过。”

  阿宓似懂非懂,她的欣赏能力仅限于美和丑,不过还是努力捧场,“好看。”

  话实在敷衍,但因为语气真诚,另有本身脸蛋加成,管家对她和颜悦色道:“既然当了大人书童,怎么也得有些真功夫,平日无事就多来这里走走,总能学到几分。”

  阿宓认真点头,管家又领她去了别处,一边交待,“你平时跟着大人要乖觉些,少说话多做事总没错。既然作了书童身份,今后这内院就不能随便进,千万不能打搅了老夫人。”

  “老夫人?”

  “老夫人就是大人的祖母,平日大都待在佛堂,如果在府里碰见了嬷嬷,那就是伺候老夫人的,需得客气礼待些。”

  “嗯。”不论管家交待什么,阿宓都听话得应是,这模样叫管家很有成就感,一时竟忍不住真把她当成了书童来教导,等回过神才想到这是个姑娘,多半是服侍大人的,他教那些有什么用。

  苦于这沈府也没有个能教她的女眷,管家定了定心最后道:“小洛,你且用心服侍大人,不过切忌擅媚专宠,不可耽误了大人正业。”

  阿宓已经被他说的一大串给塞晕了,听到这儿也没细想,继续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管家叹了口气,罢了,看着是个老实的,他也不用太严格。

  他带阿宓领了衣裳换好,就归还给自家大人了。

  许是在自家府邸,沈慎看起来比京城外的那些日子要温和许多,衣裳也是简便舒适的袍子,正在案前提笔书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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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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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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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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