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以势压人,这种事留侯做得还真不少。
李琰余光望了眼阿宓,小姑娘还在状况外。
“侯爷怕是误会了,我予沈都督千金买下一人,寻常交易,怎能说是截走。”
他确实给了千金,但也确实是特意在城门口暗中逼迫沈慎。
留侯老狐狸成精怎么可能不明白,他今天不准备打机锋,直接道:“世子的意思是,今日我也得给乔府留下千金了?”
周围人一时哗然,留侯这要是真做了,岂不是在打了乔府一巴掌后又狠狠踩一脚?同理,世子如果应了,转头乔府就能也恨上他。
留侯难缠,李琰不是第一天知道,他那张嘴能把整个朝堂说得哑口无言,都是些歪理,但也着实不好反驳,一时脸色黑沉。
不过是个侍婢,寻常人这时候也知道取舍了,李琰却没有立刻松口。意外坚持的态度让留侯有些讶异,不禁好奇这同时让沈慎和李琰破例的小姑娘到底有什么魔力。
阿宓就站在李琰身后,起初的话听不明白,但留侯说李琰截人那段倒是听得清清楚楚,又见留侯和沈慎就站在一块儿,大概也猜得出这是为沈慎出头的人。
她眼中的探寻藏不住,和留侯对上时得了对方微微一笑,模样竟有几分和蔼。
留侯是个阉人,先帝还在潜邸时就带在身边,没人怀疑过他的身份。他令人称奇的地方之一便是,即便去势了模样也和正常男子别无二致,声音没有变细,体发也照长无误,还蓄了一把美髯,带笑时看上去很有些温雅儒生的味道,这让阿宓就更看不出他真实身份了。
李琰依旧没有出声,留侯继续道:“既然世子都默认了,来人,去我府上取千金来。”
等这千金取来,可就木已成舟无法挽回了。
乔省心中一急,用恳求的目光看向李琰。他知道世子能把那小姑娘带在身边,说明很是喜爱,但这怎么能和乔府还有他二婶相比,乔府和显王府关系不一般,世子应该知道哪个选择才是正确。
李琰却是又沉默了会儿。
如果管事在场,恐怕又要用看红颜祸水的眼神看阿宓了。
乔省忍不住道:“……世子。”
边道边看向阿宓,这时他的眼神也带了不善,好像阿宓是蛊惑了世子的狐狸精。
留侯斜眼瞧着这几人,像在看什么好戏,边不忘用扇子抬起妇人下巴,笑道:“夫人莫哭,本侯马上就能带你回府。”
妇人心如死灰,身体在轻轻发颤,乔省再度低声,“世子!”
“慢着。”李琰终于开口。
乔府人心口一松。
“是我忘了。”李琰话语一停,看了看阿宓才继续,“当初只是借沈都督侍女一用,现今半月快到,也是时候归还了。”
他面色平淡,眼底波涛汹涌。
留侯帮沈慎出头恐怕只是顺便,特意来和显王府作对才是真,是得到他今日在乔府的消息,冲他来的。
“阿宓。”李琰没看阿宓了,继续道,“你现在就回沈都督那儿吧。”
突然的一句让阿宓愣在那儿,她有些不敢相信公子这么轻易就让自己走了,呆呆地抬头。
李琰没有看她,她下意识把目光投向了沈慎。
沈慎开口,“过来。”
“阿宓?”留侯也跟着叫了声,似乎在琢磨是哪个字,微微一笑,“真是个好名儿,听着就喜欢,还不过来?”
阿宓这才敢相信自己是真的可以回到大人身边,可是不知怎的,依旧不大敢走的模样。她慢慢地往前迈了几步,忍不住回过了头。
李琰本不准备再反应了,见状还是轻轻出声,“阿宓不想回去吗?”
留侯似笑非笑,这时候不说话了。
像阿宓这样的小姑娘,心思都写在脸上。李琰虽不知为何她以前一直抵触自己,但以为经过这十多日的相处,阿宓心中总有些自己的地位,而且无论如何总该比沈慎那种整日见不到笑脸的人要好上许多。
岂知他不说还好,一说阿宓就被惊醒了似的,一个激灵忙回正了身子,几乎是小跑着到了沈慎身边,在他身后藏好,才露出个小脑袋惊疑不定地看来。
李琰:…………
留侯再次笑出声,拍了拍沈慎的肩,“看来阿宓姑娘很是喜欢我们沈都督啊。”
这倒离事实差不多,也许是雏鸟情节,阿宓十分依赖沈慎。至少在在场这些人中,她最信任的也无疑是沈慎。虽然曾被“抛下”过一次,可相对于曾间接至阿宓于死地的李琰,当然是沈慎要好上许多。
李琰到底有些失望,他自认对阿宓用了足够的耐心,没想到还是没能让小姑娘破除心防。
当下又被留侯算计一着,李琰没了周旋的兴致,几句话后就带着人离开了乔府。
***
沈慎带着阿宓出府的时候,也着实没想到,他还没来得及去,人就回到了自己身边。
本以为留侯会借阿宓来说什么,但他只是看了眼沈慎,温声道:“先把阿宓姑娘安置好。”
如果说留侯是什么好心人,沈慎绝对不会信,阿宓的相貌也确实是留侯以往会喜爱的那款,今日他却丝毫没有开口要人的意思。只能说在留侯那儿,阿宓约莫另有他用。
倒是少帝临走前仔细端详了下阿宓,调笑道:“朕道庭望怎么不近女色,原来是要求太高,小看你了。”
“陛下。”沈慎沉声这么一说,少帝就连连摆手,“好了,你也别抱怨朕,朕这就走,不打扰你和小美人的重聚。”
待人散尽,阿宓就一直沉默地跟在沈慎身后,如果没注意,还真容易忽略她。
转身入了小巷,沈慎停步,阿宓也适时停了下来,低垂着脑袋,让人只能望见她乌黑的发顶。
“刚才怎么不在乔府认亲?”沈慎这么漫不经心地问着,得了阿宓小小抬头望了眼,仔细看,那里面应该还有丝奇怪。
沈慎却看不懂的模样,从袖间拿出了一对耳坠给她,“是少了这个?”
乔府给女儿的耳坠从来都是独一份,这点京城许多人家都知道,只要拿着它,阿宓无路如何也不会受到忽视。
但阿宓只是接过耳坠握在手中,并没有迈步。看她还有要用手比划的架势,沈慎低沉开口,“说话。”
阿宓微抿了唇,好半晌才低低说道:“我答应了大人,不会认亲。”
她的声音和人一样,都是软绵绵的,浮在空中没什么力气,还带着一点小女儿家的稚气,当真像个孩子。
沈慎挑眉,“嗯?”
他明显不信,阿宓心底也有点小小的心虚。在刚见到乔省的时候,她其实是动过心思的,可一见到这位表哥和公子的亲密,她就在想,如果自己回到了乔府,公子再一开口要人,不是更加轻而易举吗?
阿宓不通世事,许多事情都不清楚,只能凭自己的经历判断。她并不知道,一旦自己成为了乔府的女儿,绝不可能像个奴仆一样被轻易送人。
也许是洛城的父亲身份给了她错觉,让阿宓以为,只要关系不好,即使身份上再亲也会把她随手赠人。
而外祖家的人都不曾认识她,关系当然好不了。
沈慎当然想不到阿宓这种心思,毕竟正常人都不会有阿宓这种思维。不过他在这种事上并不喜欢追根问底,阿宓说了不认亲,他就更不会去强求。
他确认了遍,“当真不去?”
阿宓犹豫了会儿,还是轻声道:“不去。”
“嗯。”沈慎转身道,“走吧。”
阿宓不愿认亲,确实是他没想到的,但另一方面,也不失为好事。
想到回京后着人查的阿宓身世,沈慎眼中明暗不定。
阿宓的母亲乔颜与先帝熟识,更是曾差点嫁给先帝。也因此,沈慎的人查到,乔颜有一段时日时常与当时还是太子的先帝见面,其中缘由并不清楚。
但……如果阿宓真是先帝血脉,乔颜没有理由会不告诉乔府,而是任家人把自己远嫁。这正是沈慎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闭目不言不语时,才叫人敢有心思注意到他的五官。没有特别出众的部位,只组合起来有种锋锐之感,衬着高大的体格,第一眼不会使人想到这人会是佞幸手下的鹰犬,反而更像话本中凌厉正气的剑客。
人不可貌相大约就是这样。
阿宓收回视线,回头往里屋那儿去铺好床褥,她浑身出了大半的汗,算是白沐浴了,她准备等会儿再换身里衣。
沈慎睁眼平静望着她的背影,什么意外都没有,没有蓄意讨好也没有旁的小动作,似乎就是个柔弱无害的小姑娘。
然而要判断一个人从来不简单,时日太短,总要再调查一番。
…………
啾啾雀鸣,阿宓小耳朵被晨风吹得抖了抖,碧纱橱内装饰得太漂亮舒适,她忍不住在凉滑的被褥上蹭了蹭,又来回滚了两圈。
这样的日子和在哪儿都不一样,无论是洛府还是那座别庄,她都没有这么放松过。虽然那位大人看起来凶巴巴,可在他面前还是比公子面前要好许多。
晨光被窗棂分隔成漂亮的小格子映在了榻上,阿宓伸手过去自顾自玩得开心,细白的手指做出各种奇怪形状,像个幼稚的小孩儿。
侯了许久,发现阿宓很难察觉自己的存在,婢子不得不发出了带着笑意的轻咳,兀然的声响让阿宓呆了呆,脸上浮上红晕。
傻乎乎的模样被人瞧见,她害羞了。
“大人让奴婢来服侍您。”婢子这么说着,把阿宓扶了起来,俯身为她穿上新置的绣鞋,“这鞋合脚吗?姑娘喜欢吗?”
阿宓点点头,不想叫人一直托着自己的脚,不由往回收了收。
婢子就是昨夜服侍她的那位,对她性子也算有了大致了解,知道这位贵客安静害羞,是个易相与的。她不再有旁的动作,只在帮她洗面又忍不住夸了句,“姑娘真白。”
不止白,触感也是细腻如脂,叫人爱不释手,连他们府中用羊奶泡大的大姑娘肌肤也没有这么好。
阿宓却很不习惯她这样的亲近,在婢子再一次碰触她脸庞之际往后仰了仰,拿过软巾就自己擦了起来。
婢子愣住,见她抿着唇也不知是哪儿讨了不喜,更加小心伺候。
“姑娘起得晚了些,老爷和大人一早就出门了,奴婢让人把膳食端到偏厅去吧?”
阿宓点头,余光往里稍微瞥了下,果然是早就没了人的模样。她觉得自己一向睡得不沉,没想到人都走了自己也没发觉。琇書蛧
不过也确实是昨日行程太赶,又想了好些东西不免疲惫,到如今醒来也是一副怏怏无力的模样。
她这模样明显被婢子误会了,与沈慎同睡一房,阿宓虽是睡在了碧纱橱这儿,但那又不妨碍夜里做什么。婢子见过不少贵人,知道他们或多或少都有各自的癖好,这位大人夜间喜欢独睡也没什么特别。
何况阿宓看着年纪是小,可一张小脸委实漂亮惊人,对于心中猜测的宠妾身份,婢子一点也不奇怪。
膳食还未呈来,婢子先为阿宓挑了件湖蓝色滚雪细纱裙,并道:“今儿天热,姑娘要不要梳个高些的发髻?”
待阿宓应允,她编好发后又问,“姑娘要上妆吗?”
上妆?阿宓看着她所指妆台上的胭脂水粉,眼中闪着好奇,又点点头。
阿宓肤白,婢子只给她上了一层极淡的脂粉,使肌肤像自带了柔润的光泽,又顺着她眉形浅浅描了遍,眼角点了淡淡的红脂,有些像哭过后泛红的眼眶,带着惹人心折的怜爱之意。
最后拿出小盒口脂,单用小指抹了些点在阿宓唇上,浅淡的粉色立刻就成了娇艳欲滴的樱红。
妆毕,婢子自己先呆在那儿,许久愣愣想起曾听府中公子念过的一句诗——“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
她垂眸,阿宓正拿着脂粉盒把玩,这个角度看去长长的眼睫就像两把精美的蒲扇,一点一颤都动人心弦。
怎么会有人美成这个模样?婢子回神中想着,觉得上天实在不公,有人天生富贵,有人天生绝色,也有人天生为奴为婢,一生苦楚。
她到底习惯了这些,很快收回思绪温声道:“膳食想来都备好了,姑娘移步吧。”
秦书和周大正办完事回来,撞见阿宓时还没反应,愣了瞬迟疑道:“洛姑娘?”
阿宓点了头,看清了他略显古怪的神色,也是疑惑不已,难道她有什么不对吗?
妆后的阿宓与平日的她差别很大,阿宓除了眉眼,其他部位都小而淡,尤其是肤色极白,五官搭配起来纯真可人,清亮的黑眸像天真不知世事的小鹿。如今口脂与眼角的妆容破坏了这种纯稚的美,不浓,却瞬间改变了整张面容,不复清纯,有种近妖的美感,偏偏她的年纪与纤瘦的身体并没能支撑起这种美,身体与面容的不同便造成了一种令人又惊艳又觉得奇怪的感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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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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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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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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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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