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见犹怜>33.点心
  此为防盗章,防盗比例60%从沈慎有记忆起,就没见过父亲露出笑颜。

  沈父是个诗人,爱好风月,沈老夫人对他的要求却是位极人臣。孝字大过天,沈父不曾反抗,也十分努力地参加科举,可惜总进不了殿试,止步于贡士。所以时日一长,他总是目光沉重地看着所有人,神色恹恹,仿佛对任何人和事都失去了兴趣。不出所料,沈慎的父亲在他六岁那年就自尽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沈父离世几日后沈夫人就被查出有了两月身孕,本算得上件好事,可惜也在怀胎八月时因同胞亲妹的死受了刺激早产,一尸两命。

  自然而然,年幼的沈慎就承担起了这三代的重望。

  沈慎童年也不曾有过欢颜,祖母总是用一种深重又凄切的眼神望他,望得他收敛了孩童天性、抿起唇角,成为了旁人眼中冷漠又老成持重的少年。

  他天赋比沈父高,苦读十载成为了天子门生,位居榜眼,又是那般年纪,称得上是少年天才。本以为从此有了希望,可同为翰林院编修,年纪又相差无几,他不如状元那般锋芒毕露引得众人瞩目,亦不如探花容貌俊美得天子宠爱,沉默寡言的他根本不像时下的文人雅致风流,也就不大受重视。

  沈慎心中有所思量,所以在留侯抛出橄榄枝后,他只思考了一天就到了留侯麾下,由文转武,成了一名武将。

  留侯名声不好,在他手下的人通常都被称为佞幸之犬,沈慎本以为祖母会动怒,哪知老夫人半点反对都没有。他自此明白了,这么多年下来,祖母要的就是光耀沈家门楣,这已经成了执念,她不会计较其中手段。

  二十多年间,老夫人对他极为严苛,少时不可玩乐,稍大些就是绝不能近女色,沈慎身边连个伺候的婢子都没,全是书童小厮。沈老夫人入了痴,觉得如果没有振兴沈氏,根本没有颜面绵延子嗣,她要沈慎做出功绩后才能娶妻生子。

  也是因此,秦书等人偶尔都会为自家大人的终生大事忧愁。沈慎本人对此没什么感觉,倒是属下们暗中着急。

  多年来从三岁到八十岁之间能近他身的女子一个手掌就可数出,如今好不容易有了阿宓这么个疑似对象,可不得成为他们琢磨的点。

  下棋的人又换成了沈慎和秦书,虽说是代阿宓接下棋局,但沈慎半点没有出声指导的意思,他的每一步都要靠阿宓自己来琢磨。起初阿宓看得津津有味,时辰长了想不明白路数就不免失去兴致,车内又那么安静,所以看着看着,她就又照例思念起了翠姨,只一会儿就趴在沈慎膝上睡着了。

  阿宓还很瘦小,可浑身软绵绵的,伏在那儿的感觉就像一只轻软柔弱的小动物团在了身上,叫人不忍惊动。沈慎未动,好像完全没察觉到这点多出来的重量。

  秦书慢慢收子,看似随意往小案下扫了眼,又继续低头下棋,好半晌才说出一句听起来莫名其妙的话,“洛姑娘很不错。”

  无人应声,他就像是自言自语,“她虽不能说话,但乖巧懂事,相貌也是少有,待都督还格外亲近。”

  顿了顿,秦书意味深长,“待到了京城,我跟去看看洛姑娘的亲人到底是哪家?”

  说罢自己还先笑了笑,惹来沈慎冷淡的眼神,“下棋不语。”

  听上去没什么兴致的模样,秦书暗自摇头,已经打定主意到时去问问到底是哪户人家再行商议。

  自己比都督尚小两岁都已经定亲,都督身边却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秦书不免操起了老妈子的心。像洛姑娘这样出众的相貌,即使家世不显也定会有不少狂蜂浪蝶,不早些动作等迟了就来不及了。

  路途无事,两人单这样下棋就下了快两个时辰,等秦书实在招架不住就叫了周二进来。

  周二上了马车,见到阿宓伏在沈慎膝上小憩的情景先愣了一愣,与秦书飞快对视一眼,没有任何表示。

  周二心思缜密,棋力比秦书也稍高些,不过到底比不上沈慎,心中忍不住叹道大人不愧是曾经的天子门生,论文绝不逊色于武。如果大人当初没有改投留侯,而是一直待在翰林院,不知现下又会是什么光景。琇書網

  行至傍晚,又遇了骤雨。夏日总是如此,雨水来得急且猛,众人临时连个破庙也寻不着,只能停在林子里,把马车围成了圈。

  雨声噼啪,阿宓揉了揉眼睛,马车内已经无人,只有一碗犹有余温的汤在冒着浅浅淡淡的热气。

  她探出脑袋一望,沈慎正与几人站在树下说着什么,偶尔有几点雨透过细密的枝丫洒下,把他们衣裳浸了个半湿,露出明显的肌理与较常人要更加高大的体格。

  还好没有雷。阿宓想的却是这个,她忘了曾听谁说过,雨天打雷站在树下容易被劈。以前就有那么个例子,人被劈得焦黑,居然还没死,只是也生不如死了,皮都烫掉了大半。

  被自己想象的情景吓得眼皮颤了颤,下一刻阿宓就听见外面突然大起来的动静,有人高声喊了什么话,她便又伸出去看了看。

  有几人跑动起来,长腿跨过马车围成的圈就迅速奔了出去,隐约间能听见什么“瘦马”“偷跑”的字眼。

  正疑惑间,秦书走过来对她道:“洛姑娘就待着别动,没什么大事,只是雨势太大,另外两个姑娘和我们不慎走散了而已,很快就能找回。”

  他语气风轻云淡,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但阿宓不傻,从刚才的情景猜得出那两人是自己跑了,她不明白的是,她们为什么要跑。

  虽然大人和其他人凶了些,但在阿宓眼里,他们无疑都是好人。

  如秦书说的那样,那两人不出一刻钟就被抓了回来,被雨水打得浑身狼狈,在沈慎的目光下瑟瑟发抖,一句话都不敢说。

  然而沈慎并没对她们说任何话,许是完全提不起理会她们的兴致,直接就叫人带回了马车内。

  阿宓从旁悄悄看了会儿,犹豫写道【我可以去看看她们吗?】

  秦书一怔,思索道:“都是小姑娘,洛姑娘去应该没事,就给她们带两碗汤吧。”

  阿宓应下,小心端了两碗汤,在周大的帮助下上了她们那辆马车。

  清清和楚楚正在更衣,听了动静先是一声尖叫,发觉只有阿宓时才犹有余悸地放下遮挡的手,“……什么事?”

  眨眨眼,阿宓对她们露出笑容,示意了下手上的碗。

  轻手放下后,其中一人嚅动了下嘴唇,发出微不可见的声音,“谢谢。”

  出声的是清清,她人就像名字一样温柔,也十分胆小,相比之下楚楚就显得泼辣些,她不善地望着阿宓,“想做什么?”

  阿宓不想做什么,只是见过和相处的同龄人太少,她早就想和她们接近了,之前一直没机会。

  她已经养成了随身携带纸笔的习惯,沾了点罐子里的墨缓缓写道【你们还需要什么吗?可以告诉我。】

  “要……要干净的衣……”清清话没说完,就被楚楚瞪住,不客气道,“什么都不要,你快走吧。”

  沈慎等人待阿宓的不同都被她们看在眼里,在楚楚猜测中,这个洛姑娘约莫是那位大人的侍妾,自然不会给她好脸色。

  阿宓有点失望,楚楚的态度太尖锐了,根本不想和她多说一句话,这样针对的模样也让阿宓有些无措,她想了想还是写下最后一句,【外面很危险,你们……】

  薄薄的纸张被楚楚一把掀开,碎成几片,她嗤声道:“叫我们不要跑是吗?你愿意当这富贵鸟,我却不想成为笼中人,再危险又怎么样,左不过就是一死。”

  阿宓愣在那儿,楚楚却愈看她这天真柔软的神色愈没好气,和她们不过是同一种人,都是伺候人的命,凭什么她能以这种居高临下的模样来怜悯她们。

  “我们才不要你们任何东西!”楚楚端起那两碗汤就往怀里一塞,滚烫的汤水溢出烫得阿宓下意识松手,瓷碗下落碎开,她又被楚楚猛地一推坐在地上,那碎片就扎进了她小腿,瞬间渗出了血。

  “怎么回事?”听了动静周大第一个跑来,望见阿宓被欺负得惨兮兮的模样瞬间皱眉,声音大得像洪雷,让清清楚楚都瑟缩了下。

  阿宓抿了唇,既疼又觉得委屈不解,她只问了她们两句话,没有任何坏心,她们为什么要这样?

  阿宓不喜欢。

  于是沈慎秦书都走来时,就看到阿宓撑着小腿站了起来,又掏出一张纸写道【是你自己说的,不要我们任何东西。】

  ??

  两人还在畏惧沈慎中,也不免露出疑惑神色,很快她们就明白过来了。

  因为清清楚楚买来时买得急,她们根本没能带什么行李,沈慎他们又不会特意给时辰让她们去置办,所以这两天她们换的衣裳都是阿宓的。

  现在,阿宓决定把这些都收回来了。

  一刻钟后,清清楚楚两人身上只剩下了里衣,神色僵硬地缩在了马车里,再不敢有一个动作。阿宓捧着那几套衣裳,看了看露出不开心的神色,就把它们都丢在了树下。

  秦书终于忍不住扑哧笑出声,真是孩子气。

  沈慎漆黑的眸中亦泛起了些许涟漪。

  可是这人的衣裳不知什么布料,看着柔软却韧得很,中间还隔了层薄薄的丝绸,阿宓的小虎牙咬下去,连布料都没能穿破。

  秦书匆匆跟上,担心她惹怒都督忙劝道:“姑娘放心,我们不过分了两路,等过几日又能会合的。我和你姨母解释清楚了,她也叫你好好跟着我们呢。”

  把翠姨搬出来,阿宓马上就听了进去,拼命往回看,但隔着重重雨幕,她已经望不见翠姨身影了。

  见她停止折腾,秦书暗暗松了口气。其实那妇人哪儿交待过他这话,反应比这小姑娘还大呢,两人彼此都不愿分开,可都督的命令不容违抗,他也只能这样哄哄。

  阿宓不挣扎后得到的待遇也没好多少。

  沈慎天生就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上马后他把阿宓往前面一塞,直接就抖开缰绳,连点反应的时间也没,马儿就迅速飞奔起来。

  大雨漂泊,加上骏马飞驰的速度,阿宓差点没被摔下去。她拼命抓住了沈慎前袍,仅这么小刻就成了落汤鸡,雨打的滋味实在不好受,她努力慢慢挪进了这人的斗篷里,有些冷就用那袍子勉强盖住了自己,手转而紧紧揪住了腰带。

  阿宓实在是小,又瘦,在斗篷里蜷缩成一团的模样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只有她瑟瑟发抖的颤动感才偶尔让沈慎意识到,马上还有个小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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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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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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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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