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隐婚蜜爱,霸道大叔喂不饱>第312章 生死瞬间
  辛小乐暗叫不好。

  大叔果然做了缺德事了。

  难怪时川会这样兴师动众的。

  只是当时大叔才十岁,这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了?

  “记得就好,到了清算的时候了。”时川到了这个时候,忽然笑了。

  辛小乐明白,时川多年来,一直怀着报仇这个信念。

  现在仇人就在自己的控制之下。

  难免会有很多的感概。

  于是,她也不顾先前被这两个男人训,仗着胆子问时川,“管家大人,你们究竟有什么恩怨,别打哑谜好不好?说出来你心里也会好受一些。”

  辛小乐的想法是,希望大叔可以借着时川八卦过去事情的机会逃走。

  至少电视剧上都是这么演的。

  但是看眼大叔。

  大叔气定神闲,仿佛面对的不是生死攸关的时刻,而是出来郊游的。

  时川看看辛小乐,“丫头,我也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年轻的时候谁都血气方刚,谁都自以为是,我知道你不过是想趁着我说话的机会,给你的心上人找逃命的机会,但是我告诉你,没有这个可能。”

  原来被识破了,辛小乐囧了个囧。

  “不过,话我是会对你说明白的,也好让你知道你嫁了个什么人。”时川说道。

  辛小乐听这意思。

  这是要给大叔开批判大会。

  热带雨林里除了虫鸣声和风声,就是时川对往事的叙述。

  “男人年轻的时候,难免风流。”

  辛小乐听这开篇就撇嘴。

  大叔十岁要怎么风流?

  时川继续说,“我年轻的时候,也一样。用仅有的积蓄环游世界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美丽的法国女孩,相爱了。”

  辛小乐这才明白,原来是时川在给他自己写自传,没大叔什么事。

  她也就抱着一颗听八卦的心来听。

  不知道为什么,有大叔在,即使面对生死,她也渐渐地不再害怕了。

  “后来那个法国女孩怀孕了,当时有一股去非洲的淘金热,我梦想着能发大财。”

  “但是女人真是麻烦,那女孩挺着大肚子,死活都不让我走。”

  “好男儿志在四方,没有人可以阻挡住我的发财梦。”

  “在一天晚上,她睡熟之后,我悄悄的走了。”

  “我当时的想法很简单,距离孩子出世还有四个月,我想着四个月的时间,怎么也可以在非洲发财。”

  “到时候衣锦荣归,我的孩子就可以不再和我一样受苦了,可以和有钱人家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

  辛小乐腹诽。ωωω.χΙυΜЬ.Cǒm

  时川这就是不负责任。

  哪个女人怀孕的时候,不希望男人就在自己身边?

  时川不过是用发大财来给自己的自私找借口而已。

  辛小乐这边腹诽着,时川的话还在继续。

  “到了非洲我才知道,淘金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在艰苦的环境下,我不仅没有发财,还被同行的人给打劫,被打的遍体鳞伤,把我扔在了大沙漠里。”

  “我一动都不能动,白天是炎炎烈日,黄昏的时候有沙漠独有的秃鹫在我周围盘旋,这种秃鹫专门吃死人尸骨,专门等着我死了,好饱餐一顿。”

  辛小乐心里说,活该,你这就是报应。

  “在那个时候,我很后悔,如果不是我执意要做发财梦,就能看到自己的孩子出世,一家人就算贫穷,也其乐融融。”

  “我以为自己死定了,却天无绝人之路。”

  “当地的土著救了我,我九死一生总算是活了下来。”

  “那个时候,特别想家,想我心爱的女人。”

  “好容易回到了巴黎,我才发现世事沧桑,人生的际遇变化就是那么快。”

  “我的妻子在我走后就想我想疯了,每天到处在街上找我,被一辆车给撞了,孩子早产,而她死了。”

  “如果我能在她身边,也许就不会是这样了。”

  时川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可恨之人必有其可怜之处。

  再坏的人,内心深处也有一片柔软。

  从辛小乐那个位置,可以看到时川眼里有泪光。

  那泪光一闪而过,时川又恢复了正常。接着往下说。

  “邻居告诉我,孩子是个男孩,被孤儿院抱走了。”

  “我从孤儿院领回来我的儿子,那是个很漂亮的孩子,金发碧眼,长的特别像他妈妈,如果不说,完全看不出是混血儿来。”

  “有了儿子,我就有了动力,拼命的工作,望子成龙。”

  “我觉得一般的学校根本不能把我儿子培养成人才。”

  “一个男孩要是想成长为真正的男人,必须经历非人的训练。”

  “我在非洲淘金的时候,听一个朋友说过,他来这里淘金为的就是能够送自己的孩子去南美猎人学校,凡是从那里走出来的,才是真正的男人。”

  “我觉得,我的儿子也必须去猎人学校。”

  辛小乐听到这里。

  知道事情慢慢的向大叔靠拢了。

  时川这老小子,罗哩叭嗦的说了这么一大堆废话,可算是到了正题了。

  因为大叔也是猎人学校的学员。

  而且是多年来唯一一个活着走去的学员。

  这样说来,时川的孩子应该是死在了这里。

  难道时川孩子的死和大叔……

  果然,时川一脸哀凄和憎恶的看着萧子越,“我千辛万苦养大的孩子,我对他给予了厚望,没想到却死在了你手里。”

  辛小乐终于明白,时川为什么要啰嗦那么一大堆了。

  那个孩子从一出生就劫难不断,好容易长到了十岁,时川付出了全部的心血,结果就这么死了。

  哪个做父母的都会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报仇。

  萧子越面对时川的憎恨,只淡淡的说,“猎人学校的校规中说,一旦成了这里的学员,就会经历残酷的训练,生死在天,如果不能接受,就不要进这所学校。”

  意思就是说,如果禁不起打击,就不要来这里。

  好汉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萧子越还说,“在这里接受了一个月的训练后,学员有权利选择离开或者继续,这不是家长或者任何人能够代替做主的,必须学员自己决定自己的将来,你说的那个孩子,我知道他是谁,当时他自己选择了留下。”

  怪不得任何人。

  是时川的一颗玻璃心在作祟。

  “说的可真好听,如果我的儿子真的是在训练中死了,我认倒霉,但是他死在你手里了,而且是非训练时间,这是我后来和学校的教练打听来的。”时川面目狰狞的嘶吼。

  辛小乐头都大了。

  当时时川的孩子也不过十岁,大叔也应该还是个孩子。

  两个小屁孩能有什么生死恩怨啊?

  “萧子越,不管你怎么狡辩,事实就是事实,容不得你抵赖,我自打知道你害死了我儿子之后,我毕生的精力都用来对付你了,我混到了萧家,从最底层的佣人做起,逐渐得到了你们的信任,做了你的管家,这么多年卧薪尝胆,可不是你三言两语就能打发的!”时川要的是萧子越的命。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时川情绪很激动,一边说一边就到了萧子越面前。

  手里的枪口贴上了萧子越的衣服,正对着他的心脏。

  如此近距离的射程,必死无疑。

  那一刻辛小乐魂飞天外。

  而萧子越还是那副满不在乎的表情。

  时川因为情绪起伏很大,身子也跟着隐隐发抖,雨林里忽然刮过来一阵大风。

  风吹开了时川的领口。

  辛小乐看到时川戴着一条似曾相识的项链。

  刚要出声。

  就觉得浑身无力。

  而现场也发生了骤变。

  萧子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一只大手,握住了时川要扣动扳机的手。

  一个要扣动扳机射杀对方,一个就是不让对方扣动扳机。

  两个人就这样僵持着。

  “放手!”萧子越猛然惊雷似的一声吼。

  时川本来也和辛小乐一样感到浑身无力,硬是咬牙僵持着,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吼,加上萧子越多年来对他的威压。

  时川就是一个愣神。

  在这电光火石之间。

  萧子越夺下了枪。

  但枪声也响起来了。

  子弹斜着射了出去。

  打穿了一旁的一棵大树。

  如果射中的是萧子越,那神仙也难救了。

  萧子越反手就用枪托在时川脑袋上狠狠打了一下。

  时川被打的晕倒在地上。

  而与此同时。

  四周的大树上和丛林里,冒出了无数和萧子越一样都穿着迷彩服的手下,控制了时川的党羽。

  萧子越顾不上收拾时川,扑过来抱住了要倒地的辛小乐,给她解开绳子。

  “大叔,我怎么和做梦似的,是不是真的没事了?”辛小乐还是不敢接受如此的逆转。

  难怪大叔一直不着急,原来早就部署好了。

  萧子越二话不说,把辛小乐抱起来,到了不远处一个空气流通的地方。

  还吩咐辛小乐,“多做几次深呼吸。”

  辛小乐很听话的照做。

  然后觉察出来了什么,惊道,“老公,刚才忽然刮到那阵大风是不是有什么古怪,会不会伤到宝宝?”

  记得就是在那阵大风后,才忽然无力的。

  “要是会伤到我的孩子,我还会那么做吗?风里不过放了一些南美土著特制的药,对身体没有任何伤害。”萧子越查看辛小乐的脸色,见她恢复了正常,才放下心来。

  可是辛小乐不放心,“要真是没事,为什么你还让我赶紧深呼吸?”

  “这些药只是让人半个小时之内无力,如果你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岂不是要抱着你这头猪半个小时?”萧子越嘲讽。

  辛小乐悲了个催的。

  原来是嫌她太胖。

  可是她不是没有想过减肥啊,是大叔不让她减肥的,现在又嫌她胖,天下的理都让你占了,哼,这就是不讲理。

  辛小乐生气不搭理萧子越。

  萧子越也不哄她,直接回到刚才的地方,让手下把时川弄醒。

  还有很多事要审问时川。

  辛小乐看到后,立马就忘了生气,走了过来。

  审问时川,那是既八卦又好玩的事情,还可以为时川绑架自己的事情报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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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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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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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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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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