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样。
辛小乐恨不得一头撞死。
小张为什么会来云海市买螃蟹?都是因为她在作死!
昨天她一边做那一百零八道菜,一边在心里骂萧子越,当时小张让她写今天需要采购的菜单,辛小乐第一个就说了云海大螃蟹。
因为云海大螃蟹几乎和黄金等价。
魂淡萧子越你不是刁难我吗?那我就让你破财,哼!
虽然也知道萧子越很有钱,这一点从他买下两百万美金的珍珠项链随手送给明娜就可以看出来,可多让萧子越破财一点,她心里就舒服一点。
好吧,也小小的承认一下,她想吃大螃蟹了,以前打死也舍不得买,正好假公济私,借机报复。
事实证明,真的不能有坏心眼啊,害别人没害成,结果把自己给绕进来了。
小张每次出来采购都会买很多东西,后排座里放不下,就放在后备箱里,所以辛小乐是不能再藏在后备箱里跟着回D市了。
现在当务之急是从码头溜走,以免被小张发现。
正好码头上人很多,辛小乐穿的很普通,长相也平常,在人群里压根就找不到她。
从码头出来,辛小乐先上了厕所,解决了这个麻烦问题,然后想打个电话给梁飞鸿。
这么久都没有联系,他肯定急坏了。
可是一看手机,辛小乐就懵了。
她的手机是D市的通讯网,云海市虽然和D市只隔着三个来小时的水路,可是这里就是没有那边的信号。
唉,辛小乐叹了口气,只好去找公用电话。
好容易在一个小卖部里找到了公用电话,又出事了。
“天杀的小偷,你们去偷那些有钱人啊,那叫劫富济贫,偷我东西算怎么回事啊?”辛小乐欲哭无泪。
刚才从码头出来的时候,人又多又挤,信用卡和现金应该是在那个时候被偷的,手机一直握在手里,才幸免于难。
“这都叫什么事啊?人家小张是他乡遇故知,我是跑到这里为小偷服务来了。”辛小乐无奈望天。
天上刚好飘过一片乌云来。
要下雨了。
小雨点很快就落了下来。
转瞬就是倾盆大雨。
辛小乐在街上到处乱窜。
云海市虽然离世界级的大都市D市很近,但远远没有D市那样发达,这里与其说是市,还不如说是个小县城。
街道不是很宽,到处都是老旧的平房,高楼大厦也有,在开发区那边,而辛小乐所在的恰好是老平房街道这边。
她本来站在一个老百姓的院落大门洞下避雨,结果出来一个老太太,拿她当坏人了,硬是拿着扫把给她轰走了。
辛小乐,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长得像坏人了?
想去小餐馆或是小卖部里避雨,但是不买人家东西,人家都不让避雨,以为是小偷呢。
辛小乐没办法,只好冒着被雷劈的风险,站在街头一棵大树下。
好在这个季节的雨都是急雨,不会打雷闪电,可等这阵雨过去,她头发衣服也湿透了,要多落魄就有多落魄。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小张应该买好螃蟹回去了。
如果去找小张倒是可以解了燃眉之急,但回去萧子越肯定饶不了她。
于是,辛小乐朝着更加远离码头的方向走。
雨天天黑的早,下午五六点街上的路灯就亮了。
街边小饭馆里冒出饭菜的香气,招揽着顾客。
辛小乐的头发衣服都被风吹干了,傍晚的风很凉,她打个喷嚏,肚子咕噜咕噜开始叫了。
可惜,没钱吃饭。
“唉,昨天让大叔一个劲的喝茶,不让他吃东西,这么快我就遭报应了。”辛小乐走了这几个小时,脚也累了。
这个时候,大叔应该在暖暖的城堡里,坐在铺着雪白台布的餐桌前,开始用银质的餐具吃晚餐了吧?
不行,不能想吃的,越想越饿。
不知不觉中,辛小乐从老城区走到了开发区这边,正好站在一家餐厅的长窗外面。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就是那卖火柴的小女孩。”辛小乐望着餐厅里的人来人往,衣香鬓影,喃喃自语。
望着望着,忽然发现一楼一个包厢里,好像有个熟悉的身影。
可是仔细想想,自己的生活中绝对没有这样的朋友,可能是流落在外想找个朋友帮忙想疯了吧。
那个熟悉的身影是个男人。
戴着一顶别致的帽子,只能看到侧颜。
给人的感觉既妖却不失男人的硬朗,不食人间烟火一般。
举手投足都是高贵和优雅,翩翩浊世佳公子一样。
可能是偶然,也可能是无形之中感觉到了辛小乐强烈的目光,那男子转头往辛小乐这边看来。
而辛小乐已经移开了视线看别处了。
那男子只看到冷的抱着肩膀的辛小乐,长发在夜风中凌乱,虽然狼狈不堪,但是乌溜溜的大眼睛里却是不屈不挠,那份倔强和这个水泥城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琇書蛧
应该是饿了吧?
男子叫服务员打包了一份饭菜。
可是,当他从餐厅里出来的时候,辛小乐已经不在那里了。
男子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还有不停闪烁的霓虹,忽然有种说不清的莫名失落感。
“你这是怎么了,平时你可一直铁石心肠,今天怎么这么有爱心了?”和这男子一起用餐的同伴追了出来打趣。
“没事,我只是出来透透气。”男子的声音空灵华丽,一句普通的话也说的像是在演绎歌剧一般。
他随手将打包的饭菜丢进了垃圾桶里,和同伴进餐厅继续用餐了。
辛小乐在街头又走不知多久,最后实在累的走不动了,就坐到街心公园的长椅上休息。
别的事情都好说,总这么饿着肚子可不行。
必须想办法找东西吃。
忽然,辛小乐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大叔说的真对,辛小乐你还真是个猪头,怎么把这个茬给忘了!”
说完,辛小乐仿佛有了力气,站起来就大步的朝着郊区走去。
云海市除了盛产大螃蟹,还有一样远近闻名的东西,那就是红薯。
郊区很多人家都种植红薯,而附近很多地方有无主的野生红薯,辛小乐就想先去找一些野生红薯吃。
想想看,在湿冷的雨后,凉凉的夜风里,一边烤火,一边吃香喷喷的烤红薯,简直太幸福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终于走到了郊区有野生红薯的地方。
那里有一大片碧绿的树林,林子里开着很多不知名的五颜六色的小花,地上盘根错节的就是野生红薯。
据说越是野生的味道越好,辛小乐也怕摘错了老百姓种植的红薯,便往林子深处走去。
当确定这里都是野生无主的红薯后,辛小乐看到一个很大的红薯秧蔓,开心的往那边跑过去。
刚跑到红薯跟前,无意中抬头一看,吓得差点晕过去。
不远处正站着几个穿着古代衣服的人,手里拿着刀剑,一副要火拼的样子。
为首的那人长发飘逸,衣衫猎猎,面庞俊美,而一双桃花眼中暗藏着无限杀机。
“啊!”辛小乐吓得一声惊叫。
怎么还穿越了?
不带这么玩的!
那几个古人听到惊叫都看向这边,其中一个人用的是飞刀,那飞刀朝着辛小乐射了过来。
速度太快,辛小乐都来不及躲开,一下子被飞刀打中了右肩,往后栽倒。
“导演,不好!误伤老百姓了!快叫医生!救护车!”那几个人都惊叫起来。
只有那个面庞俊美的男子第一时间就朝着辛小乐这边跑了过来。
“别怕!”音质华美空灵。
辛小乐肩膀的伤口鲜血直流,染红了衣服,男子帮她压住动脉,以免失血过多。
“我知道你是谁了。”辛小乐有气无力的看着男子俊美的容颜。
“我也知道你是谁了。”俊美男子看着辛小乐明亮的大眼睛说。
“你是大明星蓝羽扬。”辛小乐总算明白为什么会觉得餐厅那里的身影那么熟悉了,原来是自己的偶像。
“嗯,我是蓝羽扬。”蓝羽扬完美的面庞上一个微笑,“很高兴认识你,倔强的流浪小女孩。”
“真是的,好容易见到了自己的偶像,怎么也要有一个美丽的巧遇吧,这,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啊?”辛小乐十分懊恼。
“挺美丽的巧遇,我们在拍一场打斗的戏,我用的暗器飞刀,刚才飞刀的弹簧出了问题,就恰好误伤到了你。”蓝羽扬解释。
这时,导演带着剧组的人,以及跟随剧组拍摄以防有演员意外受伤的医生跑了过来。
导演是个火爆脾气,一见辛小乐就急了,“我说,这小丫头流了这么多血,她怎么不哭啊?我家闺女比她还大一两岁,见到血都哇哇大哭,这小丫头是不是傻了?”
“本来我见到自己偶像挺高兴的,都忘了疼了,你吃饱了撑的提醒我干嘛啊?呜呜呜,好痛!”辛小乐咧着嘴哇哇大哭起来。
流血的场面本来应该很凄惨,可是蓝羽扬看着辛小乐,不知为什么忽然想笑。
医生简单的给辛小乐先包扎了一下,把她抬上车,送去医院。
蓝羽扬刚想跟着上车,陪辛小乐去医院,就被自己的经纪人陆放叫住了。
“羽扬,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去医院的好,这对你的名声会有影响,而且剧组开拍前,很仔细的检查过,没有外人的,这个女孩子出现的太突然了,我怕这女孩是被狗仔队收买来故意制造新闻给你找麻烦的。”陆放一脸的担忧。
“我从来不怕任何新闻,更不怕被找麻烦,谁想来,就让他来吧。”蓝羽扬安慰似的拍了一下陆放的肩膀,就上了辛小乐所在的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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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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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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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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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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