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过了这个夏天,我们分开整整十年。
十年可以做什么,恋爱,结婚,生孩子都足够了。
他一定结婚了吧,或许,也已经有了孩子了,我们不可能的,十多年前我就知道。
宋俊熙,从今天开始,我想彻底忘记你!
我,真的不能再想起你了!
我妈推门进来,看我站在窗前看着戒指发呆,“夏夏!”
“妈!”我转过身子,赶紧擦干眼泪,却还是被她看到了。
“夏夏,忘了他吧!”我妈拉我在床边坐下。
“我没有!”我自然不肯承认。
“知女莫若母,妈知道你心里想的什么!”我妈拉着我的手:“傻孩子,十年了,人家早把你忘了,小时候的感情,如同儿戏,你今年二十七岁了,不是十七岁,妈不可能陪你一辈子的,若是有天妈走了,你一个,让妈和你爸在地下如何安心!”
“妈,是我不孝,总是让你操心!”有些话说起来容易,可是真到了做的时候,只有自己才知道有多难。
“哪有父母不为孩子操心的,操心是一回事,妈是不想你再犯傻,傻了十年,一个女人有几个十年,女人的青春很短的,难得遇到一个对你这样好的,志文也是个好孩子,等了你四年,他又比你大,这样的孩子也不多!”
我知道,他很好,可是很好和很爱,似乎真的关联不大。
也许未来的某一天我会喜欢他,但那也是因为他是我的丈夫。
我抬头笑着看着妈:“你放心,我会尽快和他结婚的!”
“妈知道,你心里苦,智斌也是个好孩子,妈这几年都看在眼里,妈也喜欢他,且不说他和俊熙的情谊,怕是自己也过不了自己那一关,他的家世哪里是我们及得上的,人要看清自己的位置,妈不是自轻自贱,妈不想你受人轻视。”
“我明白!”我拿纸巾给我妈擦了擦眼泪:“我只是需要时间,妈,我是想以后好好生活,不然我也不会答应他的求婚!”
明知道难受,明知道不可能,却还是不受控制的这么做,这不是自作自受是什么。
“妈,我小时候就特别羡慕你和爸爸,虽然辛苦,可是爸爸对你真的很好,我记得我七岁那年,爸从镇上回来的时候给你买了一条裙子,我羡慕的很,就说爸爸偏心,喜欢妈妈比夏夏多,爸爸笑着告诉我说,有一天我也会遇到一个像爸爸喜欢妈妈那样的人,代替爸妈照顾我一辈子。
后来,我遇到了宋俊熙,我觉得我找到了,虽然我明明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可我还是执迷不悟,妈,我从来没有后悔我爱上他,可是我后悔,我害死了爸爸,现在这爱,已经成了我的负担,我不快乐,我内疚,所以,我必须放手!”
我妈拉着我的手:“陈年旧事了。有的感情并不一定会在一起。正如相爱容易相守难。”她拍了拍我的手,“陪在你身边一辈子的人不一定是你喜欢的,可他一定是喜欢你的,就像志文!”
“我明白的,妈,我也该放下了!”我朝着妈浅浅一笑,“当我承受不起这份爱的时候就要学会放手,我明白的太晚,我们相爱没有错,可当成为彼此负担的时候就该放手,我们那时都太年轻了!”
第二天,我上班的时候带着陈志文送给我的那枚戒指,办公室的人一眼就看到了,一下子凑过来,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哇,夏夏姐,你要结婚了?是不是和我们陈经理啊!”
“笨蛋,那还用问,一定是啊,不然还会有谁?”
“日子定在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请我们吃饭呢?”
“到时候定了日子一定告诉你们!”我淡淡的笑笑在位置上坐下。
“夏夏姐,你和我们老大结婚后,是要调去别的部门还是辞职呀,公司可是有明文规定的,夫妻是不能在一个部门的!”
“是呀,夏夏姐,你可别辞职,我们难得遇到这么好的主管!”
“那岂不是陈总要离开这个部门?”
“陈总的工作能力早就可以升职的,现在夏夏答应求婚,陈总升职,双喜临门!”
“好了,好了,大家都先别猜了,等我们决定了就告诉大家,不管在不在这个公司,大家都还是朋友!”
其实这个问题我不是没有想过,夫妻两个人待在一个公司总归是有些不好,悦言姐也催了我好多次让我到她的工作室,我去那边也行,反正我已经决定嫁给陈志文了。xiumb.com
以前的事,都已经是过眼云烟,过去了就算了。
吴刚去年的时候和马丽结了婚,婚礼那天我也去了,那天吴刚喝了很多酒,醉的一塌糊涂,哭的惊天动地。
马丽坐在我身旁,看着他发酒疯,没有骂,也没有哭,安静的,默默的说道:“我知道他喜欢的人不是我,我可以和任何人争,任何人抢,可我争不过一个死人,我这辈子认命了!”
她静静的笑着,眼中有爱,有包容,有无奈,每一个人的感情都并不是尽如人意,可是生活总是要过下去。
罗美娟一圈一圈的搅拌着杯中的咖啡:“要结婚了,恭喜你!”
我眸色淡淡,微微的笑了笑,自己都觉得这个笑容太过苦涩。
“还是忘不了?”
我没有说话,眸光落在前方,正是一对情侣,两人各自拿着一本书安静的看着。女生时不时的会问男生问题,男生一脸的耐心。
我不由得想到了很多年前,我和宋俊熙在一起的情景。
转眼,十年了,十年时光匆匆,带走的是我的青春,留下的是一颗垂垂老矣的心。
我慢慢的收回目光,喝了一口咖啡,好苦,难以下咽:“我和他总是没有缘分的。”
“女人呀,一结了婚,什么都好了,我以前也以为我这辈子再也不会遇到比他更深情的男人!”
罗美娟笑了笑,她没有回家乡,在A市重逢了暗恋她多年的高中同学,结婚了,女儿两岁多,很可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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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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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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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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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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