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到时咱们领了赏钱,天天买好酒好肉侍候咱们爹娘!”
“咱们还要买些汉人奴隶,让他们扫地,喂羊。”
“海东青啊海东青,我们家的这场富贵,全靠你了!”
这四个大金国牧民,俱是一脸苦寒相,显是在北地劳苦多年,岁月在脸上割出了沧桑的痕迹。
海东青,是大金国的神鸟,最整个大金国最受崇拜的物事。它的政治意义,丝毫不逊于天满教。
大金国人认为它是世界上飞得最高和最快的鸟,有万鹰之神的美称。在大金国的传说中,十万只神鹰里才有可能出现一只海东青。
在大金国的所有贵族中,占统治地位并掌控最终话语权的是女真族,海东青对于女真族的意义,可不仅仅是一只鸟那么简单,更是女真族最神圣的图腾。
在大辽国强盛的时候,曾肆意欺压周边的民族,屠杀宋朝百姓自不必多说了,对女真族的欺压,也只能用变本加厉来形容。
辽国的契丹贵族屠杀了数不清的女真族人,在他们的尸体上插上狼旗,还威胁那些活着的战败者:每隔三年必须交出一只神鸟海东青,除此之外,女真族的所有美女出嫁之前,必须先让契丹贵族睡一宿!
美其名曰:契丹贵族的初夜权!
太欺负人了!
女真族人每天这样卑躬屈膝的活着,要是还不反抗,那还真不如痛痛快快的死了好。
为了女人和海东青,为了尊严和自由,女真族英雄完颜阿骨打崛起于白山黑水间,率领族人击败强辽,创立大金国。在这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战中,完颜阿骨打驯养的那只海东青啄死了一名契丹王,立下赫赫战功,从这时起,完颜阿骨打正式册封海东青为大金国神鸟,家家焚香叩拜。
明白了海东青和大金国之间的这些渊源,你也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些驯艺高超的驯鹰师带着海东青出现在大金国,一定会被人当成天王老子来尊敬!
皇帝对进献海东青的人,无论贵贱,一概重赏!
赏金一次又一次的刷新以往的记录!
因为在皇帝眼中,海东青的出现,代表着大金国最高贵的祥瑞!这是老天爷要让大金国风调雨顺,国力强盛!
这大金国的牧民四兄弟,费时数年,总算捕获并驯服了一只海东青,他们深知,绝望而又苦难的日子即将远去,迎接他们的是,将是后半辈子衣食无忧的生活!
很不幸的是,正在他们兴奋的手舞足蹈,欢乐到不知所以的时候,一位白发少年从他们身边经过,并且一字不漏的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潜入金境这么久,他也能听懂一些女真语了。
虽然他无法精准的解析出四兄弟的每一句话都是什么含义,但至少可以在听懂一部分女真语的同时,从他们的神态以及他们手上的海东青来判断出这样一个事实:他们想要进献神鸟海东青!
四秒钟后,大金国多了四具新鲜的尸体,白发少年手上的沥泉蛇矛上,喷溅了四腔颈血。
拴着海东青的绳子落到了白发少年的手中,白发少年撕下他们的衣服,像以往一样包裹了蛇矛的刃尖,又换下金国牧民的衣服,戴了他们的毡帽,遮住了满头白发。
鹰笛也拿了。
他迅速挖坑,埋了牧民四兄弟,然后带着被绑的结结实实的海东青,走了。
海东青瞪着两只小黑眼珠,惊恐的注视着这位残忍的新主人,不敢鸣叫。
来雁镇。
这个荒凉孤僻的小镇子上,突然热闹了起来。
因为这里爆发出一件爆炸性新闻。
这里竟然出现了神鸟,只是,它病了!
神鸟矫健有力,按说不应该生病,可它偏偏就病了。
那个提着长矛,戴着毡帽的少年,四处求医,可是这地方连能给人治病的郎中都少,一时半会上哪找医术高明的兽医去?
大金国人虽然野蛮,却是最看重手艺人。这些人在富庶之地活的有滋有味,又怎会屈尊来此苦寒之地呢?
看官,你可还记得当年的靖康之耻?
徽钦二帝以及众臣工被掳走后,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他们的女眷,全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男的把你折磨到皮肉脱落为止,女的直接充为军妓,怎一个惨字了得。
然而众俘虏之中,有一种人的待遇却是好到了极限!
那就是手艺人!
高官个个惨死,而北宋俘虏之中的手艺人,却似生活在天堂!
他们在大金国,受到的礼遇竟然比在大宋还好!金国贵族从不虐待他们,反而还嘘寒问暖,好吃好喝的养着他们!
大金国最敬重手艺人!
而驯鹰这门手艺,就更是广受金国皇室贵族的青睐!xiumb.com
这位少年无论走到哪,所有饭馆一律提供免费食宿!
鲜牛肉,烤羊腿,随便吃!上好的马奶酒,随便喝!
即使遇到官兵,也都对他毕恭毕敬!甚至没人敢抢了海东青领功,因为如果那样做的话,他们怕被神灵惩罚!更何况万一因他们的抢劫行为导致海东青死伤,那可是死罪!海东青是代表着国运昌隆,吉祥如意的神鸟,谁敢把它弄死,谁就是成心诅咒大金国!皇帝把他凌迟碎剐,灭他九族都是轻的!
于是少年的肩上继续站着这只无精打采,病焉焉的海东青,走遍了镇子里的每一个角落。
求医无果后,在众人的注视下,这少年健步如飞,踏着黄昏落日的余晖,骑马向西北方的霄岭山方向奔去。
人们用最激烈,最感恩,最热烈的眼神盯着那只神鸟,目送的那个驯鹰少年带着神鸟离去,他们双手合十,祈祷神鸟早日遇到良医,贵体康复。
在这个时间段里,这个穷乡僻壤唯一一个人脉最广,最有可能找到名医给神鸟治病的人还在野营里,他就是完颜守谦。
他的身份是囚犯加枪棒教头。
他以前是天满教副教主,后因行刺岳飞失败,还连累曾头市满门老小,受到教主完颜希尹的重罚,流放于此,过着颠沛流离,妻离子散的日子。
在大金国的边野之地,很多人不知道完颜亶是个什么东西,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惧怕完颜希尹。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完颜守谦是冤枉的,但是在完颜希尹活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敢帮助完颜守谦。
完颜希尹死后,来雁镇的千夫长敬重完颜守谦的为人,尽他能力的极限,让完颜守谦做了枪棒教头。他给完颜亶的上书和给完颜兀术的私信中是这样说的:“此营地临海,士兵武艺稀松,臣想让完颜守谦帮着训兵,替皇上尽上一份心力。”
皇帝和金兀术乐的做顺水人情,更想借此事收买人心,便同意了。金兀术刚接管天满教不久,有这等不花一文钱便能收买人心,积累人望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再者说,一个失势己久的副教主,对他完颜兀术已经构不成半点威胁。
此刻完颜守谦正带着军队在海边训练。
岳冲早把他的行踪摸的一清二楚,于是故意挑了他不在来雁镇的时候,才大肆宣扬海东青生病之事。
果然不如他所料,当完颜守谦回来后,人们立即把此事绘声绘色的告诉了他。
“天哪,神鸟的病情千万不能耽搁!那个驯鹰人,哪去了?”完颜守谦大惊失色。
人们指以霄岭山的方向。
完颜守谦找到千夫长,开门见山:“大人,在下想去追寻海东青,再带它找个大郡治伤,大人可否允准在下离开此地?”
千夫长是个爽利人:“完颜大人,您抓紧去吧。您的为人,别人不知道,我还能不知道?”
“你不怕我这一去,就再也不回来?”
千夫长凛然道:“整个大金国,是个人都知道您是冤枉的!那完颜希尹活着的时候,无人不怕他,现在他死了,谁还遵守他的狗屁禁令?”
完颜守谦心下一凛,道:“大人,多谢您的信任,在下救下神鸟后,立即回来服刑,绝不食言!”
千夫长催促道:“快去吧!祝您一路顺风!”
完颜守谦上了马,疾追驯鹰少年。
不知跑了多久,天已经越来越黑了,这个时间段,基本是家家闭户了,大街上和山路上已经没有几个人了。
完颜守谦追了好久,不见驯鹰少年踪影,他只得找家客栈栖身。
完颜守谦喝了碗水,大气还没喘完,便急忙问店家,有没有看见一个少年,带着一只海东青来过,店家欣喜道:“有啊,吃完饭没住店就走了。他还向我打听这里离霄岭山还有多远。”完顔守谦脸上露出笑容,心想:“如此甚好,知道他在哪,不怕找不到他,累了一天了,不如先睡一晚,明天再追吧。”
完颜守谦起来后,买了一天的干粮,结算了店钱,向西北方纵马疾奔。
他走的都是荒僻小路,本来就荒无人烟,孤身一人,更显荒凉。
他骑马跑了一天,除了下马大小便,上马吃喝,其它时间都在奔跑。
到了傍晚,完颜守谦又找到一家客栈,那店离老远就能让人闻到酒香四溢,还没落座,完颜雍就问:“有没有一个带着海东青的少年来过你店里?”
店家神情坚定的说:“有啊!”
“你这么肯定?”完颜雍有些疑惑。
店家语气极是笃定:“不瞒客官,我这店里每天人来人往的,我肯定记不住每一位客人的外貌,但那人带着海东青四处张扬,也太显眼了,所以在下绝不会记错!他吃完晚饭就走了,没有住店。”
完颜守谦心道:“为什么到了晚上了都不住店呢,难道是怕有人惦记他的海东青,继而图财害命?”接着又转念一想:“算了,你不住店,我得住,明天再追你就是了。”
躺在床上,他又想:“这人会不会是在故意设陷阱专门引我上钩的呢?想我完颜守谦一生轰轰烈烈,专杀欺压百姓的恶棍,难道是仇家寻上门来了?无妨,以我的武艺,天下间能胜我的,还真不多,且看他有什么名堂。”
闭上眼,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三天又追了一天,转眼太阳落山了,完颜守谦老远就看到一个“酒”字旗迎风招展,一问店家,又是和前两天的情景一样,“海东青”恰巧刚走不远,并且“海东青”还问店家哪里有好买主,他急等着用钱,后天必须卖掉这东西。否则万一这神鸟死在自己手里,可就一文不值了。
这次完颜守谦反而淡然了,心道,这套把戏已经被你用了这么多次,再用几次又何妨?
以完颜守谦的江湖阅历,他已经隐隐约约感觉出那个卖海东青的人是在故意引他上钩了,但那又如何呢?
有种的你就杀了我,没本事的话,你就留下海东青吧!
第四天,完颜守谦上了霄岭山。
天空悄然下起了雪,完颜守谦飞奔上山,这时雪越下越大,刚想要去找个地方躲避一会,一抬头,猛然看到半山腰一只苍劲矫健的大鹰凌空展翅,正是海东青!
它使劲挣扎,想要高飞,怎奈被绳索勒的太紧,逃不出那少年的手心。
再看那巍峨雄壮,云山雾罩之景,完颜守谦心中腾起一股豪情,一直以来的囚犯生活给他带来的压抑感,一扫而光。
他似乎忘了这几天几夜奔波跋涉所带来的疲惫,他一脸兴奋,纵马奔向山腰。
金人骁勇,常在雪天与野兽搏击,这点小挫折难不倒这位天满教高人。
山路益发崎岖,他只得将马拴在一棵树上,徒步上峰,最终在一处阴冷陡峭的悬崖上,他看到那只海东青已经不再挣扎了,而是乖乖的站在一位少年的肩上,海东青和驯鹰少年皆背对着他。
虽然只是看到对方的背影,他却能非常明显的感觉到驯鹰少年身上的杀气!
完颜守谦到底是老谋深算,久经世故之辈,他定了定神,不慌不忙的问道:“阁下费尽心机引我至此,不知有何指教?”
“行刺我父亲的狗贼,你终于现身了!”这句话从少年的口中冷冷传来,有如这深冬的料峭寒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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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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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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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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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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