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行了七十多里路,杀了一百七十四人。wWW.ΧìǔΜЬ.CǒΜ
他最先遇到一名年轻的十夫长,挑了他的脚筋,然后把他扔进一座老林中,爬上树,面无表情的等着各路猛兽登场。很快,一只大熊闻见人肉和鲜血的味道,便循声前来,饱餐了一顿。
十夫长痛苦的吼叫着,哭嚎着,怒骂着,而岳冲却一直在重复着一句话:“金贼全部该死。”
十夫长尸骨无存,大熊没吃够人肉,和岳冲对峙很久,他不下来,大熊就用力拍击树躯。待得大熊力泄,岳冲飞身扑下,迅速刺出两枪,大熊两眼皆瞎!
大熊发了疯的乱扑一阵,岳冲却早就闪身躲到十步开外,然后迅速攀到另一棵树上去了。
最后大熊彻底失去耐性,更忍不得那疼痛,一步一巅的跑了。
岳冲下了树,出了林子。
这时他又遇到一个十夫长,正带着家人赶路。金人服饰上面的彩羽和标记不同,显示出不同的阶级和身份。平民的衣服上是没有装饰的。
所以官和民非常好认。
当然,对岳冲来说,金人的这一特征,让他杀起来非常容易。
这地方的人还不知道“白发魔鬼”的传说,十夫人笑着对夫人说:“你看,这家伙年纪轻轻,竟然长了一头白发……”
然后他的心脏处,就起了一个大血口子,身子僵硬的倒下了。
刚才还把别人当成笑料呢,还没笑完,就去阎王殿报道了。
这位十夫长的夫人和女儿全都吓瘫了,脸色煞白,以手捂脸,连话都说不出了。
“白发魔鬼”看都没看他们一眼,径自从他们身边走过去了。
第三个被杀的人,是个百夫长。岳冲杀这个的人时候,闹出了连锁反应。
这个村子里闹蛇灾,有条大蛇出来伤人,已经害了十多条性命。多亏这百夫长和他那勇敢的儿子齐上阵,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总算杀死了大蛇。大金国是个崇拜勇士的国家,众乡里感谢他们为民除害的义举,拿出酒肉相谢。
百夫长成了人群中的焦点,英雄情结陡生,在篝火晚宴中,他双手高举,大笑着接受着众人的赞赏。
然后后心上一凉,沥泉蛇矛透心而入。
他儿子大惊指着行凶的白发少年大惊道:“你……”
沥泉蛇矛以闪电般的速度从百夫长后心拨出,从百夫长的儿子前胸刺进,又连搅十八下,生怕百夫长的儿子死不绝。
百夫长的儿子成为今天第四个被岳冲杀死的人。
两位大英雄就这样死了,在众目睽睽之下,白发刺客明目张胆的将他们残杀了,那不屑的眼神扫过众人,意思是说:“爷根本不把你们金人放在眼里。”
“乡亲们,杀了这白头恶魔!给百夫长报仇!”
一位大金国老牧民高喊一声,众人挥起哨棒,大镐齐上。
岳冲更不打话,把那沥泉蛇矛施展开来,放手大杀!
岳冲的身子似车灯般旋转腾挪!
刺!捅!扎!割!
不管杀到谁,总是一击毙命!
血花一篷又一篷的向地上溅落。
众人将他团团围在垓心,久经战阵的他毫无惧色,他轻轻的摸了摸手中他父亲赠下的沥泉蛇矛的矛尖,微笑道:“伙计,现在我要给我爹报仇,你放心,有的是人血给你喝,我会让你喝个够。”
一瞬间,岳冲的双眼变成了血红色!
强烈到令人窒息的杀气!
他像一只展开巨翼的大鸟,扑向人群中,专往人多的地方冲!
历经多年苦练,岳家枪和杨家枪已经被他使得炉火纯青,他杀了一百多人!越杀越欢!
他毫发无损。
他的头发上、脸上、脖子上、衣服上和腿上,全都沾满了金人的鲜血。
整个身子,就像用鲜血洗过澡一样。
白发银丝上,渗着鲜血的血滴子,十分疹人。
“爹!杨家叔叔!你们安息吧!”岳冲的脸上始终挂着招牌式的微笑,他自言自语道:“冲儿帮你们消了这无穷无尽的怨恨!”
自入金境以来,他始终比狼还精,每次杀人,都是提前做好一切准备。有一次为了杀一位千夫长,为了不打草惊蛇,他竟然在雪地里趴了整整一夜,腿都麻了!最后在次日天明,千夫长只带了两个随从外出的时候,被他成功击杀。
像今天这样肆无忌惮,不顾一切的杀人,那是从没有过的事。
今天他彻底杀疯了。
那根紧绷的神经啊,放开吧,索性快意恩仇!
每杀一名金人,他在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异样的快感:你们金贼屠杀汉人,是何等的威风啊?可是你们今天竟然被我杀的跟猪狗一样!
他的斗志越来越强。
他全神贯注的杀人。
金人越愤怒,他下手就越狠毒。他把金贼的脑袋削下来,当球踢。他还把金贼的心肝挖出来,冲着愤怒的人群放声狂笑。
他今天彻底放松了。
就连金军大股骑兵闻到动静,前来扑杀他,他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
当他冷不丁反应过来的时候,听着那打鼓一样的齐整的马蹄声,看着那惊涛骇浪一般冲杀过来的大群马队,他心中只剩下一个想法:“坏了,再不跑,命就没了!”
他迅疾挥枪,捅死一名骑兵,抢了他的战马,飞速遁走。
他取出身上的弓箭,连续搭箭上弦,从容射杀那些追在最前面的金兵。他这手百步穿杨的箭术,乃是杨再兴亲传,习练多年,早已熟稔娴定,他箭无虚发,转眼间己射倒一十七人。
他以马鞭,马锥不停的折磨跨下战马,那马吃痛,奔起来撒了疯一样,渐渐将追兵甩开,怎奈这群金兵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击杀他,一边追一边大呼:“杀了白发魔鬼!”
金兵死光了这堆,那堆又冲上来。
“噗!”
一支利箭射穿了的岳冲的右肩,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沥泉蛇矛险些脱手。
“狗贼中箭了,快扑杀他!”
追兵越来越多,岳冲的右臂却再也不能从容挥枪,只得以弓箭还击,只是左手射箭,终是失了准头。一连三箭,未能射中一人。
“嘶!”
岳冲的坐骑很快就中了两箭,在主人的拼命鞭笞催促下,它不敢停步,只得死命上前飞奔。
待它奔到一片树林之中,已经身中五十四箭,再也奔跑不动,扑地倒了。
它的主人身中四箭,忍痛逃进密林。
一千多名金兵很快冲了进来,惊起了无数鸟雀。
就在这座密林中,岳冲以惊人的意志力和金兵苦苦周旋了半宿,最终寻了个机会,杀了一名骑兵,抢了他的马匹,飞奔出了林子。
他生怕金兵追上来,不敢回头,只顾没命价的朝着前方飞奔,也不知奔了多久,恍惚间竟然上了连绵山路。
他不敢后退,纵马奔到半山腰,山路崎岖难行,马匹己是无用,他以蛇矛狠刺马腹,那马吃痛,泼喇喇的逃下山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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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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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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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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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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