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聊斋:我有一个剑仙娘子>第七十八章:公子冯林
  啊!

  啊!

  一声声惨叫在院子中响起,几名黑衣蒙面人,在叶怀安和薛清宁联手攻势下,很快就被打倒躺在地上。

  他们只是一些普通的江湖草莽,气血驳杂,还没有入品。

  “咦?这么弱?”叶怀安惊讶。

  不仅没有等来南疆方士,山羊胡老者这样的邪修术士,反而是来了几名江湖草莽。

  叶怀安和薛清宁对视一眼,有些不解。

  “说,是谁指使你们来的?”薛清宁手中金曦剑直逼黑衣蒙面人的咽喉。

  她如今再也不是那个被人追杀的走投无路的普通武者了。

  而是修炼道门杀伐最重的剑修法门,成为了一名女子剑修。

  普通入品武者,都不是她的对手。

  可是,她的长剑之下,没有回应。

  七八名黑衣蒙面人,竟齐齐咬碎了口中的毒囊,服毒自尽。

  嗯?

  叶怀安愣住了。

  大晚上的不睡觉,跑到我家里来自杀,恶心我?

  他被这几名江湖杀手的行为震惊了。

  “到底是哪方面的势力,才能干出这么卧槽的事情?”叶怀安心中道。

  沉寂的黑夜中,叶怀安和薛清宁站在院子中。

  看着这一地的死人,忽然有些发冷。

  这件事透着诡异!

  他的对手,不管是那帮觊觎归墟钥匙的邪修,还是金华郡张家,都知道自己的武道修为。

  不是这几名普通江湖草莽可以对付的。

  再说。

  “请杀手,就算实力不高,但是也要够专业啊。”叶怀安心中说道。

  这几名大哥,一进入院子,就露出了行迹。

  对地手段也是简单粗暴。

  不像是职业杀手,更像是普通的绿林黑道人物。

  打家劫舍,杀人放火那种。

  不够专业。

  但是,被抓后服毒自尽的狠辣,又表示似乎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叶怀安走上街去,找到巡夜的乡勇告知此事。

  一帮身强体壮的持刀乡勇,迅速赶来,将几名黑衣蒙面人带走。

  他们的职责,就是负责郭北县入夜后的安全工作。

  如今,竟然有人在眼皮子底下,入室杀人。

  这不是打他们的脸吗?

  幸好被叶怀安拿下。

  “叶公子果然一表人才,武功高强!”

  “不愧是郭北县衙出类拔萃的人物,真是年轻有为!”

  “佩服,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一帮年轻的持刀乡勇,纷纷对叶怀安表示自己的钦佩之情。

  “我如今声望这么高吗?”叶怀安有些飘飘然。

  对一众粉丝兄弟,表示诚挚的感谢和慰问后,这群年轻乡勇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人家跟我们一样年纪,本领如此高强,待人有如此温和,真是让人折服。”

  年轻的乡勇感慨着离开,这些诚挚的言语。

  传入如今五感强大的叶怀安耳中,心中又是美滋滋的一乐。

  “瞎说什么大实话,声望值任务如今做完了,人家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叶怀安摇了摇头。

  我,叶怀安,不是爱出风头的人。

  就这样,一场虎头蛇尾的刺杀,以几名刺客身死尸体被带走结束。

  叶怀安怀着喜悦的心情,进入了梦境。

  梦里有啥?

  梦里有洛泱深沉的爱啊。

  叶怀安大发神威,不堪忍受洛泱的鞭挞,奋起反击。

  终于,这一夜,他只被杀了五次!

  大善!

  ..........

  翌日

  叶怀安照例去上衙当差。

  虽然他现在已经小有身家,身怀几百两银子的巨款,完全可以做一个富家翁了。

  但是他依旧每日去衙门点卯,巡街。

  打工人的日子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

  昨夜潜入叶家的黑衣蒙面人,背后的主使不得而知,叶怀安只能暂时放在一边。

  躲在茶楼中摸鱼,叶怀安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听着茶客们的议论。

  自古以来,茶楼酒肆,就是消息最流通的地方。

  叶怀安注意到,街上的生面孔多了起来。

  酒家茶楼,多了一些劲装打扮的江湖客,还有和尚道士,公子小姐。

  临近中午,叶怀安去了附件一间酒楼。

  这家店在郭北县也很有名。

  他叫冯记。

  因为老板姓冯,是北地汉子,听说上过战场杀过蛮族,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回到老家,开了这间酒楼。

  菜色也是很有特点的北方菜,尤其擅长烤全羊。

  因此,这间酒楼虽然不大,老板脾气又臭,但是生意却一直很好。

  尤其最近一段日子,只要到了饭点,肯定是爆满。m.χIùmЬ.CǒM

  叶怀安是本地人,特意早去了一会儿,这才在大厅找了一个位置。

  点了几个特色小炒,还有一只烤的金黄的羊腿。

  叶怀安一个人喝着酒,大快朵颐了起来。

  店小二在店内忙的几乎脚不沾地,焦头烂额,不停的招呼客人。

  到了饭店,大厅内人声鼎沸,热闹的不行。

  来得晚的客人,只好在一旁等待,或者去别的地方。

  叶怀安相貌清秀俊朗,身穿衙门制服,独自坐在角落里,倒是有种特殊的气质。

  “这位兄台,在下冯林,直带着家仆一人,不知可否与兄台共拼一桌?”一道清亮的声音响起。

  叶怀安抬头看去,说话的是一名年轻的公子哥。

  身后站着一位气势凝重,体格魁梧的大汉,背后背着一对雕花板斧,闪着寒光。

  “公子轻便吧。”叶怀安随意道,他为人一向比较随和。

  不过这次,他这么痛快倒不是别的原因。

  “想不到说书里的情节,也让我碰上了。”叶怀安在心中说道。

  这个冯林,冯公子,唇红齿白,身材很瘦,胸口却比别的地方高出一些。

  明显是一个男扮女装的女子。

  “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只要是女扮男装,一律看不出来了。”叶怀安喝了一口酒,仿佛一个多年来的疑问得到了解释。

  因为,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姐姐,主动要求陪你喝酒。

  傻子才会拒绝呢。

  “看兄台打扮,是衙门官差,不知道可否认识叶怀安,叶公子?”年轻公子哥冯林坐下后,叫了一桌菜。

  她的手中端着一杯酒,手指修长白皙,盯着叶怀安的一对眸子,犹如点漆。

  嗯?

  叶怀安看了她一眼,有点意外。

  找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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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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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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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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