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年少时的欢喜,她曾在他出征凯旋时放下公主的面子在城门等他,也曾为了给他绣护膝把十指戳得通红。

  他教她剑法,授她一段人羡人艳的姻缘佳话。她以江山为嫁,可最终他回了她一个家破国亡,等她十年寺庙作尼,亲亡友逝,手刃仇人,二十三年异世修心,终于修得个彻彻了了。

  终于,两人近了,隔着两步的距离,苏婉停了下来。

  沈瑞看了看两人之间的距离,眼神微暗,瞥向还没走的陆迟,“那是你新找的男朋友?陆氏集团的陆迟?”

  苏婉看着他,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如果有机会的话,她是不想和沈瑞见面或谈话的,他们的仇虽然在上辈子已经清了,但仇清了不代表没存在过,周家山河破碎,她家破国亡的痛也不是沈瑞一条命就能消弭得了的。

  “沈先生有事?”她眉目疏浅,语气平淡,不悲不喜,像是面对一个陌生人,不,陌生人都不如。

  沈瑞背在身后的手骤然一紧,深深的望了她一眼,沉声道:“在路上看到你,下来跟你打声招呼。”

  “嗯,”苏婉面无表情点头表了解,应了声就不再说话,气氛又沉了下来。沈瑞是本来话就不多,只说必要的话,而苏婉是单纯的不想说,所以两人也没什么好谈的,苏婉抬脚就想离开,不料脚还没迈出去,又被沈瑞叫住。

  “树大分支,鸟大离巢,嘉懿,以你之聪慧该明白这不可避免,苏家之乱同样也不是你找一个联姻就能阻止的,苏老先生身有暗疾,不能操劳,苏小弟生性跳脱,暂不足以当大任。”

  “嘉懿你明白的,除了我,没有谁可以帮你,没有人值得你信,”他语速平缓的列着苏家的危机,眉不皱,眼不眨,似乎嘴里说的是今天下雨了这样一个陈述句,却不知带给别人的却是惊天大雷。

  特别是在早已看清苏家弊端的苏婉的耳里。她心一跳,有种疮疤被人揭开的感觉。

  苏家嫡支单薄,旁支不乏青年才俊,人心浮动,若苏爸爸倒下,蠢蠢欲动的旁支们必定会联合起来对付他们,到时尚在上学的苏小弟何以支撑这庞大的家业,即使撑下来,也必定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似乎一切又回到了当初山河摇摇欲坠的时候,当时父皇不理朝政,耽于玩乐,前朝皇子争位,后宫嫔妃逞计,没有皇子傍身的母后后位不稳,还有皇叔们伺机谋反夺权,她为了稳住母后的后位,保住父皇的江山,也曾想凭借联姻某得一时的安稳。

  现在苏家的情况和那时相似得可不是一丁点半点,一般人都觉得她一个弱女子只能联姻,靠外力解决苏家的麻烦,可引狼入室这种经历有一次就够了,她怎么会在同样的地方摔倒第二次,对付这种事,她苏婉,一个人就足以。

  她对上沈瑞的视线,下颌稍扬,薄唇微启,“我还在。”

  她前世是天之骄女,虽是公主身,一切待遇却等同皇子,皇子们学的东西,礼艺射御书数,国家大事,内务小事,一样不缺一样不少,今生又早早的学习商道,所以对于苏家的乱她一点也不惧,所以她从始至终都没想过靠联姻来解决问题,因为她能行。琇書網

  这一刻的苏婉摆脱了一直披着的温和皮囊,带着热烈,带着张扬,像一把擦去了灰尘出鞘的剑,意气风发,自信洋溢,看在沈瑞眼里,仿佛又回到了当年,她又变回了那个嘉懿公主,骄傲高贵,宛若睥睨天下的骄阳。

  是啊,嘉懿公主学识颇佳,文能辨太傅,武能打将军,只要她还在,就会成为苏家的支柱,苏家的骄傲,可是,嘉懿忘了,他也还在,他不会让她有机会离开他的。

  两人静静的对视着,说着两人才懂的话,散发着相同的气场,看在陆迟眼里,就是他们相似的气场形成了一道沟堑,别的人无法逾越。

  借着微弱的光,他终于看清了那个男人是谁,是沈家的沈瑞,以前著名的花花公子,败家子。可半年前在被人在巷子里套麻袋打进医院以后突然正经起来,不玩嫩模不败家了,积极上进,每天扎进公司,并在三月后为沈氏拉到了一大笔订单,成功挽救一直在走下坡路的沈家,并有冉冉升起之势。

  可沈瑞为什么会和苏婉一起,还相交甚深的样子,特别是苏婉对沈瑞的态度,苏婉对别人一直是温暖的,即使拒绝人也会带着微笑,可面对着沈瑞,她会皱眉,会面无表情,还会骄傲的笑,仿佛只有对沈瑞时她才是活的,而平时的她只是披着一张皮的假人。

  不知道站了多久,等天色全暗,月上高空,华灯初上,两人才分别,而低着头走的苏婉没有回过一次头,她不关心他还在不在,似乎他们下午和洽的相处都是他凭空臆想的。

  陆迟动作僵硬的靠在一根电线杆上,脚步沉重,重得他只能站在原地,他眼睁睁的看着苏婉心无旁骛的往前走,看着沈瑞以守护的姿态看着她,清楚的意识到这两人之间的距离比他要近太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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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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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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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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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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