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待潘友利继续说下去,就有人迫不及待的追问了出来。
因为作为逐利的商人,在座的恐怕没有哪个不希望大明商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就像尼德兰王国一样,成为一个真正的商业帝国。
但是,大明要成为商业帝国,那就要击败眼下世界上最强大的商业帝国:尼德兰王国。
古语有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天时和地利,在座的不少人已经能够猜到了。
大明已经改变过去偏安一隅的策略,开始迅速的向外展示自身强大的进取之心,这对商人来说,此为天时。
大明身为古老的东方大国,本身有着各方面的巨大影响力,也有着很多全世界都很亲睐的商品,此为地利。
至于最重要的人和,这几年大明内忧外患尽除,四海平定,人和也很不错呀,怎么还欠缺呢?
潘友利没有一直吊着众人的胃口,立即开始说道:“去年在南洋被我们沈大人击败的荷属东印度公司,相信在座的诸位已经不陌生了。”
“可你们知道他们最强大时真正的实力吗?你们肯定无法想象。”
“那在下现在就告诉诸位,荷属东印度公司曾经拥有一百多艘大型商船,近四十艘战舰,近五万名工人,还有一万私养的军队。”
“而他们,只不过是一家私人公司,一家世界上最富有的公司。”
听了这些数据,几乎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然后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这么说,那什么东印度公司,根本不是红毛鬼的正规军队,而只是一个拥有私人武装的公司而已?”
“是呀,我就说,为何名字后面要加上公司二字呢,原来真的就只是一家公司。”
“不愧是商业帝国呀,一家公司就能够做到如此可怕的地步。”
“可不,放在几年前,咱们的商船根本没办法与红毛鬼的商船相比,难怪人家能成为最厉害的公司。”
从他们的谈话中可以听出,他们确实不知道那些细节,还本能的将那些红毛鬼当成了尼德兰王国的远洋殖民军,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家公司的实力而已。
作为一名商人,谁不羡慕那样一家公司?
朱媺娖也很好奇的看向沈浪,低声问道:“相公,他说的是真的吗?”
沈浪点了点头道:“差不多。”
“看来这位潘老板真是一个百事通,别人不知道的事,他都能这么清楚。”朱媺娖不得不承认,此人确实比较有能耐。
这一点,沈浪也承认,但是他到现在也没有看出来这潘友利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想必应该与荷兰人有着不小的关系,不然这潘友利不可能花那么大的精力说了那么多有关荷兰人的事情。
似乎是想到了在座众人心中所想,潘友利又立即道:“诸位可知,红毛鬼为何能在短短几十年中,打造一家如此可怕的商业公司呢?”
当然想知道,所有人的目光都迅速聚焦到潘友利的身上。
潘友利神情严肃的道:“很简单,钱生钱,钱越多,生的钱也就越多。”
“他们以举国之力,不管是商人,还是平民百姓,都拿出自己的钱先成立这样一家荷属东印度公司。”
“这家公司尽量不参与尼德兰王国国内的竞争,主要贸易也都放在了东方,这就尽可能的保证了他们的利润,这就是在下之前所说的人和。”
“所以这家公司在成立之初实力就不弱,这也是他们能够远赴万里之外南洋的资本,他们迅速占据了香料群岛,垄断了那里的香料,糖等重要资源,赚取了大量利润。”
“接着,他们还占据了咱们的大员几十年,控制了从大员到倭国的贸易航线。”
“他们再从我们大明购买大量的茶、瓷器、生丝,用鹿皮、糖等从倭国赚取大量金、银、铜,然后把这些珍贵的东方货品运到欧罗巴洲,就能赚取几倍利润,赚得盆满钵满。”
在座的都不是普通人,这些话自然是一点就通,一个个都很佩服红毛鬼的商业头脑,几乎是将能赚钱的手段都使出来了,难怪会成长得那么快。
这个时候,潘友利的话锋又是一转:“在下之所以说咱们欠缺最后的人和,是因为咱们大明商人之间最大的合作,也仅仅是成立商会而已。”
“而且还分不同的地区,如天津商会、浙江商会、广东商会等等。”
“我们各自为战,甚至还会互相竞争。”
“几年前,咱们在南洋、倭国的利润还很不错,今年以来就差了不少,就是因为去南洋做买卖的人多了,互相之间的竞争变得激烈了。”
对这些话,众人深以为然,因为商人都是逐利的,看到海贸生意好做,利润大,就一窝蜂的涌了过去。
东西多了,竞争对手多了,利润自然就会下降了。
突然,潘友利的声音大了一分,振声道:“有感于此,在下便决定效仿红毛鬼,成立远洋贸易公司。”琇書蛧
“为了避免互相竞争,公司的贸易不在倭国进行,也不在南洋展开,而是去往遥远的亚美利加洲,就像当初红毛鬼远赴南洋一般。”
“事实证明,在下的决定是对的,去年年底和今年上半年参股的那些朋友,都得到了不菲的收益,有几人就在你们中间。”
“在座的其他朋友,就算没有参与进来,想必也已经有所耳闻了。”
这时,有人忍不住出声问道:“潘老板,我听谢老板说,只要出钱,无论多少,不担任何风险。在半年之后,就会有五成的收益,此话可是当真?”
潘友利看过来,笑着道:“哈哈,原来是袁老板。袁老板放心,谢老板没有骗你,他今年二月入股五千银元,就在上个月,两千五百银元的收益已经落入口袋了。”
“另外,谢老板还有五千银元本金在我们远洋贸易公司,如果想赎回,随时都可以,所以他不需要承担任何的风险。”
“但是谢老板尝到了甜头,不但不愿意赎回本金,又立即追加了五万银元,再过小半年,他就能轻松的收入两万五千银元了。”
听了这些话,不少人眼中露出火热的光芒。
此时,沈浪总算是有些眉目了,他的眉头不由一挑,这套路好熟悉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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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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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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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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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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