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宋、刘等几大族豢养私军,明知闯贼踪迹,不但不予捉拿,也不向朝廷汇报,竟然与贼勾连,意图谋反。”
“陛下震怒,天下私军尽皆上交,否则以谋逆之罪论处。”
李自成伏诛的消息迅速的通过《明报》传遍了整个大明。
这个消息若是放在一年前,肯定是震动整个大明的天大消息,但放在现在,已经大打折扣了。
因为李自成早已落魄,而且张献忠也被押入京师软禁了起来,是两个失败之人。
如今这世道,胜者王,败者寇,李自成被诛杀再正常不过了,只是令人唏嘘不已。
也让所有人看清,流寇在大明已经无法生存下去,造朝廷的反,很难成功了。
让更多人关注的反而是另一条消息,正是与李自成暗中勾结的一些世家大族。
明白人都知道,这些人给了朝廷一个很好的借口,朝廷正是以这些拥有私军的家族与李自成勾连为由,大张旗鼓的宣扬,不交私军者就是要谋逆了。
有这些鲜明的例子在,其他人想要抵赖都无法申辩了。
而且朝廷通过《明报》和那种大喇叭四处宣扬,普通百姓也都相信豢养私军的肯定是没安什么好心,没有私军的自然都赞同解散或者向朝廷上交所有私军。
占有绝对的舆论优势,官军便毫不掩饰的直接向一些不愿交出私军的世家大族下手了。
不但是强行收缴其私军,而是直接抄家诛其族。
这些人都是各自为战,哪里是官军的对手。
特别是李定国、刘文秀等人,本就对这些人非常的痛恨,所以剿灭这些人没有丝毫的心里负担,翻手间将其诛灭。
《明报》迅速的将这些战绩报道出来,并将这些家族打成反贼,一时间,那些拥有私军还未上交的,顿时惊恐异常。
很多人再也不敢有丝毫耽搁,连忙上报自家的私军,恨不得尽快将这烫手山芋丢出去。
也就在这时,沈浪派人到镇江,请镇江总兵郑鸿逵到应天府一叙。
这个时候沈浪派人前来相请,郑鸿逵自然知道是什么原因,心中很是忐忑,不知道朝廷准备如何对待郑家。
可以说,自从归顺朝廷之后,郑家在福建的日子过得非常的舒服,再加上海贸的收益,日进斗金。
而且福建偏安一隅,不受北方的流寇、建虏的袭扰,周围也没有任何势力能够威胁到郑家,郑家俨然土皇帝一般的存在。
可如今,朝廷弄出了个什么崇祯新政,对郑家影响太大了。m.χIùmЬ.CǒM
若崇祯新政全面实行,对郑家的影响会超过大明任何一个世家大族和势力。
因为郑家有着最为庞大的私军,而且郑家有着最为庞大的海贸,这两项可谓是郑家的安身立命之本,都处在崇祯新政的治理范围之内。
若郑家失去了这两个依仗,衰落是必然的。
对崇祯新政,郑家上下自然是极为反对的,但是,公然反对,那与背叛朝廷无异了。
虽然周围没有势力能够威胁到郑家,但不代表郑家就天下无敌,郑家也是大明的臣子,哪里是眼下如日中天的官军的对手。
郑芝龙早就派出亲信到镇江,让自己的弟弟郑鸿逵想想办法,从沈浪这里探探口风,看朝廷准备如何对待郑家,好让自己有些心里准备和应对之法。
其实不用郑芝龙千里迢迢的派人过来通知,郑鸿逵自己就知道怎么做。
可是,沈浪一直以事务繁忙为由,让郑鸿逵连吃闭门羹。
没想到在这个时候,反倒主动派人过来请自己过去,郑鸿逵不知道沈浪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是不敢有丝毫怠慢,连忙启程去应天府。
镇江距离应天府不远,快马加鞭,一天就可抵达。
魏国公徐弘基被抄家之后,奢华的魏国公府便成了沈浪的住处和办公地点,只是名字改成了参谋司。
沈浪的所有军事命令都是从这里发出的,影响着整个大明的半壁江山。
所有消息稍微灵通点的人,早已经知道应天府参谋司的权势滔天,比之之前应天府的那些文武百官的权力加起来都要大。
因为应天府只是陪都,应天府的那些文武百官大多并没有多少实权,而参谋司却是有着很大的权力,甚至能够直接调动整个大明一半左右的兵力,陛下对这沈浪的信任可见一斑。
进入应天府之后,郑鸿逵将随行的五百骑交由城防军安置,自身只带十余骑便直奔参谋司的方向而去,不敢有丝毫耽搁。
一行风尘仆仆的抵达临近的鼓楼下大街时,便不自觉的放缓了速度,因为他们皆是感受到了一股肃杀之气。
“下马。”郑鸿逵一声低喝,十多人连忙从马背上下来,牵着马缓缓前行。
他们已经看到街口处守卫的几十个穿着短装的勇卫营士兵,显得非常的精神,他们挎着勇卫营的制式火枪,身形笔直的站好自己的岗位。
在看到郑鸿逵一行靠近之后,一个小队长带着几个士兵小跑过来,他抬起手做了一个郑鸿逵不太看得懂的手势,但大概猜出是让自己停下来。
郑鸿逵不敢有任何架子,连忙停下。
小队长跨前两步,抬起手,手掌平直,掌心向下,迅速的用指尖在太阳穴处点了一下,又迅速放下,双掌掌心紧贴腿部外侧。
这一套动作简洁有力,行云流水,看得郑鸿逵暗暗心惊,因为他仅仅从这些就认定精锐之军就应该是这样。
小队长敬礼之后,高亢的声音响起,直接道:“参谋司重地,来者何干?”
郑鸿逵心中敬畏,连忙表露身份道:“镇江总兵郑鸿逵,受沈督师所招,特来请见。”
说罢,还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腰牌。
小队长检查了一下说道:“鼓楼东大街不可纵马,马先留下。”
郑鸿逵不敢有任何异议,连忙让自己的麾下将战马交由这些勇卫营守卫,然后才被放行。
从路口走进宽敞的鼓楼东大街后,他们便看到一队队勇卫营士兵排着极其整齐的阵列,他们扛着制式火枪,枪口上寒光闪闪的刺刀发出森冷的光芒。
几十上百人踏着简洁有力的步伐,好像只发出一个声音一般。
郑鸿逵注意到,每一排都非常整齐,士兵们目不斜视,好像都是同时抬腿,同时将腿放下,甚至腿抬的高度都非常一致。
所以看起来极其整齐,这么多人走路,好像就只能听到一个声音一般。
而像这样的队伍不止这一支,七支、八支、十支,甚至更多,郑鸿逵不知道,但是知道每一个阵列都非常的整齐。
这是郑鸿逵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察勇卫营,只能感受到八个字:秩序井然,军令如山。
若是所有勇卫营士兵都是如此,郑鸿逵想想都可怕。
难怪八千勇卫营就可以击溃十万建虏大军,难怪不可一世的刘泽清这么快授首就戮,监国朝廷顷刻间瓦解。
难怪李自成和张献忠这两股祸乱大明十多年的流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先后被灭。
为何?因为都有勇卫营参与啊,只要勇卫营出现的战斗,不管敌人多么强大,就两个字:必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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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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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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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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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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