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这时,一骑从不远处急驰而来,先摘掉帽子露出头发,再对了一下暗号确认身份。
确认无误后,那人才连忙说道:“快离开这里,建虏援军要来了,有近五百人。”
旗总脸色一变,连忙下令道:“弟兄们,走啦。”
随即,一行人心满意足的跟随锦衣卫的探子离开了这里。
在他们一行人离开没有多久,十几个建虏的哨骑便出现在了这里,他们查看了一下这些无头尸体,死亡以及受伤未被带走的战马。
顿时一个个脸色狰狞,还有人叽哩呱啦的暴吼连连。
有几骑迅速离开,返回时领来了近五百援军,看其旗帜和装扮,应该是镶白旗的。
为首的甲喇章京叫巴克山,眼睛不大却时刻透露出慑人的凶光,他驱马上前查看了一番,然后冷冷的问向之前先到的哨骑拨什库道:“有何发现?”m.χIùmЬ.CǒM
那拨什库连忙单膝跪地回答道:“启禀主子,从现场的痕迹分析,敌人不会超过五十。”
“但敌人好像并没有伤亡,至少是没有人死,因为这一块区域并未发现掩埋血迹的痕迹,而其他有血迹的,都是我们的人。”
“我们的人,每个人身上都中了火枪,大部分是直接被火枪打死。其他的是在被火枪打伤之后,然后被刺死的。”
听到这个答案,巴克山不大的眼睛眯了起来,成了一条缝。
稍一会儿之后,他睁开眼睛,寒光四射,声音越发阴冷:“他们离开多久了。”
“启禀主子,应该不到半个时辰。”
“带着你的人找到他们,别急着交战,也尽量别暴露,我要知道是谁杀我十七个马甲而无一人死的。”
“喳。”
一会儿之后,十几骑寻着勇卫营离开时留下的足迹追了上去。
近两里外的一处草丛间,一人小心的戒备着四周,另一人则小心的抬起头,他用望远镜仔细的观察了一番,然后用对讲机将情报传递了出去。
带领之前那个旗的勇卫营离开的锦衣卫身形一顿,对一旁的旗总道:“吴旗总,建虏派人追了过来。”
吴旗总一惊,连忙追问道:“有多少人?”
“不到二十。”
听到这个数字,吴旗总心头一松,轻笑道:“那把他们引过来些,再把他们全部干掉。”
那锦衣卫点了点头,“可行。”
可突然,他脸色微变的道:“不行,就在刚刚建虏又派出了两支哨骑,与先前那支分成三路,互相保持一定的距离。”
“若我们对中间一路动手,很容易惊动另外两路。”
“那也不怕,他们来一路,我们灭一路就是。”
锦衣卫立即否决道:“不可,沈大人说了,我们不能与建虏拼消耗,另外还要尽量隐藏我们火枪的威能,只有出其不意,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沈大人的目的不只是为了吃掉几十个建虏,那样没有意义。”
听到是沈浪的命令,吴旗总顿时露出敬畏之情,连忙道:“沈大人的眼界,自然不是我等能比的。既如此,我等该如何应对?”
锦衣卫沉吟了一下道:“咱们继续先按这个方向走,我向上面汇报一下再做决定。”
……
沈浪停留在京师和昌平州之间,便没有再动了,因为他知道建虏最终会主动来到京师的。
他已经基本确认建虏这次突然入寇的主要目的,那就是报复。
报复无非几种方式,首先就是疯狂的杀人,杀得血流成河,自然能稍解心头之恨,也能产生极大的威慑。
这从建虏分兵去追击撤离的明军和百姓就可以看出来,而且建虏大军还为此放缓了速度,显然是想在抵达京师前收集到足够的人头。
其次,建虏的另一个目的便是攻打一国都城,即便打不下来,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威慑方式。
不然的话,若建虏只是为了劫掠,根本不会走这条路线,这条路线上半年已经被阿巴泰走过了,再走一次很难有多大收获。
若为了劫掠,就应该去宣大和山西,那里已经养了上十年了,可以进行收割了。
沈浪猜测,待建虏的威慑目的达到,在返程之前,很可能会去宣大和山西一趟,大肆劫掠一番,他们不可能空手而回的。
既然分析出了建虏的作战目的,沈浪自然会针对性的制定出一系列计划,不停收集情报的同时,不断的分化建虏大军。
分化建虏大军不难,之前让锦衣卫探子不断制造恐慌,让撤离的人群按照不同的路线逃离,就是为了让建虏分出更多支的分遣队进行追击。
而想要收集更多人头和俘获更多人口的建虏,果然按照沈浪的猜测,分出了一支支分遣队四处出击。
对他们来说,现在的大明能够威胁他们的力量少之又少,几乎任由他们来去自如,所以也没什么顾忌。
锦衣卫在李若琏的命令下,抽出大量骨干紧盯这些建虏分遣队,而沈浪也第一时间派出自己的分遣队跟过去。
一份份消息从四面八方传过来,有几个消息立即引起了沈浪的注意,是有关建虏几个分遣队动向的。
其中有两个建虏的分遣队周围有己方的分遣队在活动,一个是正红旗约六七百人的分遣队,一个是镶白旗近五百人左右的分遣队。
相对来说,正红旗这个分遣队的诱惑力更大。
一是因为他们数量更多,另一方面是己方在这一块区域的兵力更容易调动,吃掉这支建虏分遣队更保险,也相对容易一些。
但是,沈浪还是迅速的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镶白旗那支分遣队上面。
建虏有他们的目标和作战意图,沈浪自然也有自己的目标和作战意图,他很清楚军事就是为政治服务的。
当军事和政治冲突的时候,就要优先考虑政治。
沈浪的政治目的就是削弱多尔衮的实力,军事上就应当为这个目的做出让步,优先攻打多尔衮的两白旗,比如眼下这支镶白旗的分遣队。
原本以为两白旗会跟在阿济格身边,很难直接去攻打,但没想到阿济格会主动分出来一部分当成分遣队。
这个举动虽然看似突兀,但稍微一想,沈浪也就明白了。
多尔衮这次之所以让自己兄长阿济格担任主将,自然是为了给阿济格积累军功,从而方便阿济格掌握更大的权力,也就间接的增长了自己三兄弟的实力。
机会给了阿济格,这军功的多寡,肯定还是要阿济格自己去争取。
几个月前阿巴泰收获巨大,阿济格心里肯定会不自觉的向阿巴泰看齐,再怎么不能表现得比阿巴泰弱太多。
所以,有好机会,阿济格肯定会优先考虑两白旗。
明军不战而逃,还有什么比追杀逃兵更能捞取军功的呢?
既没有太大的风险,又可以为两白旗捞取政治资本,阿济格就算是神经粗大,也不会想不到。
所以,正白旗和镶白旗,他都抽出了部分派出去,却是正中沈浪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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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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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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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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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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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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