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老头倒骑上毛驴,斜挎着剑鞘,仰躺着,在无数道充满惊异的目光中,颠颠儿下山去了。
来时气吞山河,走时洒脱不羁。
好像天下第一,在这等人物面前,也不过是虚名一个罢了——实际上也确实是虚名,但千万年来,有多少英雄豪杰迈不过“虚名”这道坎儿。
“天下第一”四个字,就如同一座白骨堆砌成的王座,一将功成万骨枯,人们只能看到站的最高的那位,垫在身下的白骨,永远都是无人问津。
谁甘心做白骨?
剑皇不甘了一百年,就枯坐了一百年。
一百年后,他回来,拼着一条半截入土的老命,重争天下第一。
有多少人想要踩着别人的头颅,登临绝巅?
天下习剑者,几乎没人不想,但那位置,终究只有一个。
一道道目光已经齐刷刷射来,裴旻走了,黄鸿重伤,那么接下来,泰山论剑最大的赢家是谁,早已呼之欲出。
所以李白——这个年轻到令人发指,今日才名动江湖的青莲剑仙,就要一步登天,跃过龙门,成就那传奇般的天下第一剑了吗?
感受着万众瞩目,李白感慨道:“简直是躺赢啊。”
此次泰山论剑,通往天下第一的两大拦路虎,一个裴旻,一个黄鸿,结果现在黄鸿重伤,裴旻剑断了,不陪咱玩儿了。
就剩个嬴舞,实力明显还跟他有些差距,通向“天下第一剑”的道路似乎已经被扫清。
“可问题是,这样的天下第一,还有必要拿吗?”
他开始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
不说拿到这个名头,会给他在王者大陆带来多大的声誉与地位。
单说系统的奖励就已经丰厚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其中,参商二星本身的皮肤传承购买价格,就已然是天价,但与“携带本体进入传承世界”这一特殊奖励相比较起来,就又算不得什么了。
当初,他要是携带本体进入的千年之狐传承,历经千年的修行下来,如今怕是早就能与神灵相抗衡了,逮谁怼谁就是。
而眼下,王者大陆即将遭逢剧变,或许剧情介绍中,那含混不清的末日大灾就快要到来,这个机会,无疑非常难得。
是一步登天!
还是争那一口有如小孩子闹别扭的气?
似乎已经不需要考虑了。
直播间里,弹幕一阵翻腾,观众们已经开始提前撒花,庆祝李白终于从一个萌新成长为大佬,他们特开心,感觉自己见证了一切。
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李白却突然轻声道:“这天下第一,我不争了。”
似乎是没有听清他说什么,人们起先没有任何反应,直到他又重复了一遍时,此起彼伏的哗然声才迅速蔓延开来,如同一颗炸弹,瞬间爆炸。
周围所有的围观党们都惊呆了,嬴舞与李白之间的差距,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在如此大好局势下,他居然说自己“不争了”?
开什么玩笑!
嬴舞冷冰冰的眸子瞪过来,里面满是讶然。一时间,居然好似想到了什么,脸颊微红,清清冷冷道:“你要是不比了,那本宫也不比了。”
我的天,你们这帮人脑壳集体被门挤坏了吗?
大把大把的江湖豪侠们都感觉有些傻眼,有些人更是捉急,心道,要是这机会摆在自己面前,该有多好?偏生给了两个傻子!
李白没管这些,他只感觉随着这句话出口,他的剑道之心似乎焕发了别样的气机,变得更加剔透,上次在长安,诈败宫本所留下的瑕疵,也渐渐愈合,随即消失不见了!
恣心——随心所欲。
没错,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自己似乎都应该继续争下去,他之所以放弃,不是因为什么其它原因,而是——他不想!
没了裴旻,黄鸿这两个绝代剑客,这天下第一拿到手中,又有什么意义?
拿到了,就真的代表自己高过“天意如剑”与“红尘如剑”了吗?
切,自欺欺人罢了。
这样的天下第一,老子不稀罕!
……
起源之地。
连绵起伏的钢铁建筑群中,闪烁着各色的指示灯,魔道力量贯穿其中的管道将每一栋建筑链接起来,散发出充满科技感与魔幻感的违和气息。
兢兢业业的的魔种傀儡守卫在每一处吸纳天地间魔道力量的节点处,作为一切的能源发生处,这里不容有失。
起源之地之所以被称作起源之地,不仅仅是说这里是魔道与机关术的发源地,其根本实质,是超智慧体们乘坐飞船,降(zhui)临(hui)在王者大陆的地点。
头戴金冠的年轻超智慧体从天而降,落在了一处高耸入云的塔楼中,他的眼前世界变换,进入了隐藏在其中的小秘境。
他仰望着已经许多年未曾见面的导师,能够清晰地感知到,曾经那横压诸神,威临天下的恐怖力量已经很微弱了,曾经的造物主,代号为“女娲”的超智慧体,现在虚弱得可怜。
可怜?
一瞬间,名为杨戬的年轻人脑海中居然产生了这种大逆不道的想法,就算导师再虚弱,也是高高在上的至高神,不是他所能揣测的。
女娲睁开眼眸,灿金色的神目凝视着他:“辛苦你了。”
杨戬恭声道:“守护人间,亦是我永恒不变的使命。”
女娲将眸子投向更遥远的彼方:“你说,姜子牙真的被他的弟子给亲手封印了吗?那个老家伙,哪怕在千年前,都被我视若眼中钉的呢。”
杨戬思索了片刻,皱眉道:“大唐帝国的女帝,武则天的确惊才艳艳,我认为,她很快就能进阶到我们的层次,能有这种结果,或许也是姜子牙作茧自缚吧。”
女娲神情微寒,轻笑道:“又是一个像商纣一样的人间帝王啊......或许吧。但是,你就没有想过,这一切都在姜子牙的谋划中?”
杨戬微微皱眉:“包括他被他最得意的弟子亲手封印?我看不出他能借此得到什么,毕竟,那个封印,可不是谁都能破除的,兴许,一关就是关到死。”
女娲没有回话,思绪像是被拉的很远很远,片刻后,她道:“我看到了一个变数,未来迷茫不清,用你的根源之目去看看他——这个人,叫李白。”
超智慧体,的确拥有着神灵一般的力量与威能。
但神灵,也并非恒久不灭的,李白世界的天庭诸神,北欧神话诸神的黄昏......尤其是这个世界的神灵,其实也不过是拥有了超凡力量的凡人。
他们的力量并非自己百世修行得来的,而是得益于科技力量与变异,这是一种得天独厚,但也是一种束缚,最起码,他们做不到像“天仙”那样,与世同寿,如日月辉煌。
……
北地。
入冬了,日子过得越发艰难,羊群挤在羊圈里,靠厚实的羊毛与群体的力量来取暖,牧草被大雪掩埋,干草料堆积了大半个毡房。
这意味着,苏武不再需要穿着破旧的羊皮袄,顶着能把人耳朵手指硬生生冻掉的酷寒,去放牧了。
但不干活,就没有饭吃,哪怕是往常那些粗粝不堪的麦饼。
腹中饥肠辘辘,这种空虚,哪怕再习惯,仍旧能把人活活逼疯。
十九年前,他受太宗皇命,出使北夷,结果被当时的北夷汗王拦下,从此陷落于北夷,十九年间,连故乡的消息传来的都是寥寥。www.xiumb.com
他无数次回梦当年离开长安城时的场景,一次次潸然泪下,可再怎么难过,人总要活着,只有活着,才能看到那片自己日夜难忘的土地。
再者说,这么多年都熬下来了,熬到死也就顺理成章了。
他用光秃秃的旄节撑起自己虚弱的身躯,决定出去走走,顺便挖些冻得结实的草根,草实还有睡得死沉,同样瘦弱不堪的野鼠来充饥。
北夷人并没有限制他的活动范围。
但是草原太大了,他虽然有些武道修为,但不到宗师,根本别想在这般天气走出百里开外,更别提,虚弱了这么多年,那点武道修为,也早就荒废了。
以前,跟许多中原人想象的一样,苏武也以为北夷人顿顿都能吃上肉,毕竟所有的北夷人都是优秀的牧民。
但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所谓十指不沾泥嶙嶙居大厦,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富有的北夷人,可每餐食羊肉,肉汤,乳酪与奶酒;贫苦些的,只能逢大祭时,才能吃得上一顿肉食,平时则大多食用粗粝的麦饼与野菜。
每天吃肉的,除了头人,就只有王庭的官员了。
尤其是牧奴,每日守着羊群,浑身腥膻味,却连吸上一口肉汤的香气都成了一种奢侈。
牧奴是北夷人相互交战间,俘获的其他部族男丁,也有从西域小国,大唐边境俘获的汉民,他不属于牧奴,但生活情况,差不多。
雪后的草原,天地一片苍茫。
苏武搓了搓发麻的手指,捧着从鼠穴中挖出的草籽混着积雪咽下,好不容易,饿得发慌的肚皮才好受了些。
他哆嗦着,挤进羊圈中取暖,望着南方的星空,眼神渐渐放空。
前一阵子,牧奴群中的汉民传来小道消息,称:我们赢了,一个叫李白的年轻剑仙,一人一剑,覆灭了十万北夷铁骑。
像个神话,太假。
理智上,苏武是不信的,但他仍旧随着人群小声欢呼了一阵,然后信口开河地鼓励大家:“听说,大唐的兵锋就要打到这里来了。”
似乎这么说着,就连自己都蒙骗了过去。
他冰冷的内心中重新焕发出了一股热量——要活着,活下去,带着旄节,回到长安,亲手将它交还给陛下。
北夷人们突然骚动了起来。
有披着裘衣的北夷军兵大吼道:“所有人立刻向北撤离。”
新的北夷之神王昭君庇护了穷途末路的北夷人,但仅仅一场暴风雪,所能庇护的地域终究不算太多,最起码,这座小城不算在其中。
“阿骨打大人要走了。”
“快点收拾营地,你这该死的汉狗。”
有人揪着他的头发,咧开黄渍渍的牙,手里的马鞭当头就是一甩。
然而就在此时,远方,突然传出了一阵惊天动地的铁蹄声,有如无数面大鼓擂动,又像是暴雨天的电闪雷鸣,地龙翻身的天灾......
苏武意识到,一支数目众多的骑兵队伍正在赶来。
“汉狗打来了!”
“快跑!”
头人顾不得再鞭打苏武,翻身上马,飞快地甩动马鞭,那姿态,根本就是肝胆俱丧,毫无北夷男儿悍不畏死的血勇之气。
他们被打怕了。
地平线上,一杆“花”字大旗在凛风中猎猎作响。
身披绯红甲胄,背负大剑的女将军一马当先,身后,是黑压压一片的铁骑洪流,凤鸟旗帜在血色残阳的照耀下,鲜红若血。
苏武瞬间泪流满面。
他的嘴唇嗡动着,传出不敢置信的话语:“王师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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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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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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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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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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