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王者荣耀直播穿越系统>第二百九十四章狐死必首丘
  西域最初在东方诸国眼中,被视为犬戎盘踞的蛮夷之地,一片荒芜。

  后来周灭犬戎,也因为这里穷困凋敝,并未对这片土地生出什么想法。

  因为此时,东方本就地域广阔,内地里尚有大片的良田无人耕种,更别提开疆拓土了,土地上有人耕作,才算得上是财富。

  等到后来,东方世界越发繁盛,人口渐渐充盈,便开始有边民伴随大军向着西方开拓而去,西域渐渐有了汉家子民。

  结果周朝分裂,诸侯并起。

  随着周王朝分崩离析。

  那些无主的边军与边民便自立而起,继续坚守着长城,自称为长城守卫军。

  后来唐朝建立,太宗皇帝收编长城守卫军,设立安西,北庭都护府,在王者峡谷中派驻大军,算是从大局上控制了西域三十六国的大片土地。

  然而那些胡人在东方人眼中,比之北夷人更加蛮荒,土地贫瘠,大片的荒漠中,物产水源皆极为匮乏,没有太多盘剥的价值。

  太宗皇帝姑且命那些人口不足一县的小国俯首称臣,岁岁进贡。

  换了个百国来朝的名声,实际上并不能得利,往往还需倒贴进赏赐,来展现泱泱大国的宗主气度。

  直到后来有了丝绸之路,西方的香料,和田玉,良马送至长安,再转运宋秦蜀魏等国,价值以千百倍增;而东方的茶叶,丝绸,送往西方,更是风靡。

  据当时还未分裂的罗马帝国记载,在市场上,每磅丝绸可换取约12两黄金的天价。

  如此巨大的利益使然。m.xiumb.com

  西域的战略意义便显得越发突出了起来,尤其是对于大唐这一内陆国家而言,这条商路所带来的财政收入,成为了支撑大唐铁骑的重要支柱。

  但那时,大唐也并没有占据西域三十六国的意图,仅仅只是加强了驻军,用以抵御北夷和日趋强盛并且开始对过往商队苛以重税的大食。

  可以说,丝绸之路的兴起,处于必经之路的唯一一个大国大食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直到西域三十六国也伴随着丝绸之路一步步繁盛起来,鄯善、车师等西域大国渐渐兴起,更有高昌,花拉子模这样的国家雄踞一方,连北夷人都奈何不得。

  就像养肥了的猪仔,大唐认为,终于到了该收割的时候,所以便有了李恪经略西域,趁着魔种过境,带兵一举平了绝大多数西域小国,改立州县。

  李恪的一系列举措其实颇有成效,西域三十六国如今大多已经废国就县,北庭都护府与安西都护府辖地越发广阔,比起大唐十道还要来得更加广阔。

  长城

  花木兰凝视着远方那一连串的直冲云霄的烟柱,默默推算着敌情发生的时间。

  大唐《烽式》规定:烽烟传递速度“一昼夜须行二千里。“

  在边地,一般十里相隔就会设有一个烽火台,且因为面对的是来去如风的北夷铁骑与沙漠骑盗,烽火传递速度还要更快。

  所以自战事发生的沫谷烽燧到长城拢共百里之地,距敌情出现,也就刚过了不到一个时辰。

  “才一个时辰,赶得上。”她轻声道,“铠,你和苏烈立即带三千巡守者出城,支援沫谷烽燧。”

  “末将领命。”铠和苏烈抱拳道。

  北夷大军大举入侵之时,边境许多烽燧都被废弃了,如今还未重建,所以对于更远的地方,长城很难掌握敌人动向,不会做任何支援。

  但临近长城的地方,花木兰绝对不会任由敌人肆虐,这是她这个代碎叶镇守的职责,也是长城守卫军的职责守护汉家子民。

  若说当年,守卫军守住了长城,就已足够,但到了现在,他们需要守卫的是更辽阔的土地。

  之前那场大战后,许多民兵也正式被编入巡守者的行列,巡守者兵力剧增破万,但战斗力不增反降,若非经历了战火磨砺,许多巡守者新兵都已蜕变为老兵,这一趋势还会来的更加严重。

  铠乘上高大的战马,苏烈紧随其后,背负横刀,手提马槊。

  旌旗,盔缨,披风随风飘扬。

  凤鸟旗帜猎猎作响。

  三千铁骑出长城。

  ......

  烽燧中战斗如今已经进行到了短兵相接的地步。

  大食人擅射,在与帝国骑士漫长的战争中,所衍生出的具状铁骑比之寻常北夷骑兵更加能征善战,但若论及步卒,则远不如唐军精锐。

  唐朝甲士冠绝天下的重要原因在于,唐军多地处西北,民风剽悍是其一,更重要的却是因为唐朝冶铁发达,士兵装备精良。

  那寒光雪亮的横刀一刀斩下,往往能连带着大食人手持的方形木盾都给生生劈开,更不是他们手中的短矛所能企及的。

  那些手中持有长柄陌刀的甲士排成两列,横在城门口,闯入的大食士兵仿佛直接一头撞进了一架绞肉机里,血肉纷飞,不多时,城门处就密密麻麻倒满了尸首。

  但是大食人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随着越来越多,披着亚麻白布,口中山呼着祷词的大食士兵一涌而上,烽燧中的唐军渐渐越来越少,到最后,就连重伤员都放下了弩机,握着陌刀坐在了烽燧口,和袍泽一同抵御敌军。

  李阳的眼前一片血红,他披散着长发,头盔早已不知飞到了哪里,头顶一处血淋淋的伤口一直延伸到眼睛上方,流淌下来的血水将他的脸都遮蔽了起来。

  在他的脚下,横七竖八躺着十几具伏尸,堆成小山。

  像是恶魔。

  大食人的士兵渐渐心生胆怯,不敢靠近这个疯魔一般的唐人将领,而他也仿佛死了一般,默默地拄着武器,站在原地。

  “屯长......”

  一声有气无力的呢喃声响起。

  李阳机械地转动头颅,看到的是烽燧中最后一名唐军倒在大食人的短矛与弯刀之下,利器穿透肉体的声响清晰可闻,那是他带来的同乡,比他小三岁,家中刚娶上一房娇妻,据说还是读书人家的女子,经常引来不少同袍的艳羡,只是现在......。

  他怔怔道:“都死了啊......我也该死了。”

  他想起当年,他们刚刚来到边地时,他信誓旦旦地对他们讲:“明年六月份的时候,咱们就能带着赏赐回家了,到时候大家都能分到田产,铜钱与布帛;家中的爹娘与婆娘孩儿都能过上好日子。”

  只是一年未过一半,就折去了一半弟兄,如今又过了个把月,终于全部都埋骨在了这异乡的土地上,从此成一帮孤魂野鬼。

  “明年六月份儿......”他轻声道,“这辈子都等不到了。”

  突然,他听到了一阵闷哼与惨叫声。

  只见大食人后面阵型突然一阵混乱,一名白衣剑客手持湛蓝长剑,所过之处,大食人人仰马翻,那些披着铁甲的骑兵尚且无法挡其分秒,至于那些普通步卒,在他面前更是如同螳臂当车,一扫一大片。

  白衣剑客手掌微抬,下一刻,宛如分身一般,在他所经之处,留下了无数道残影,残影之手齐齐落下。

  砰

  这一刻,不知道有多少颗脑袋被拍得粉碎。

  等到李阳回过神来,这方土地上,只剩下了三个依旧站立的人:他自己,白衣剑客,还有大食人的主将。

  入眼,便是伏尸。

  白衣剑客冷冷地望着那骑乘在骆驼背上,满脸骇然之色的大胡子将领:“留你一命回去告诉你家皇帝,犯我大唐者,虽远必诛。今日厚赐,李白来日定当十倍奉还!”

  大胡子将领浑身一颤,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连句话都没说,便拨马疾驰而去......李白?那个差点就刺杀了北夷汗王的男人?

  不是说他已经死了吗?

  想到这里,他几乎连御马的力气都没了。

  李白来到了李阳的面前。

  李阳的嘴唇微微颤抖,似乎是想说些什么,半晌才吐出了三个字:“李都尉?”

  李白沉默,没有解释自己已经不是长城守卫军果毅都尉的事,只是点了点头。

  他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居然真是你啊......死而无憾了,只是,还是想回家看看,我离开的时候,孩儿才刚满一周,如今想来,应该已经能下地了。”

  他的身躯推金山倒玉柱般跪倒在地。

  李阳的瞳孔渐渐扩张,神采消弭,抬起手的手颓然落下,口中最后呢喃的一句话是“好想回家看看啊”,浑浊的泪水自脸颊流下。

  再无声息。

  李白沉默了良久,轻声道:“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长城的边民们若是战死了,还是死在自己的家门口,但这些来自河南道的府兵,却就是客死异乡了。”

  “这场战争该早些结束的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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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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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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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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