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子骨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单薄了,已然是初具少年风采。
想想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百里守约猎术再怎么了得,也不可能每天都打来猎物,在边地,营养不良,哪怕到了十七八岁仍旧只有一米五左右的男子简直不要太多。
他的一头红发如火,腰间悬挂着很罕见的勾镰作为武器,走路时的脚步异常轻盈,虽然踏在松软的沙土上,偏生只留下了很浅薄的一层脚印。
玄策很满意这样的生活,只是时常还会想哥哥。
“上来坐吧。”
兰陵王跃下坐骑,拍了拍驼鞍。
“师傅,咱们至于这么拮据吗?你那里不是有好多财宝吗?只要拿出一点点,就能再买一匹骆驼了。”百里玄策嘀咕道。
兰陵王转过头“嗯?”了一声,少年顿时住口不言。
百里玄策其实很清楚,自己师傅之所以不愿动用那笔宝藏,因为那是他用来复国的;为了复国,师傅已经付出了太多牺牲了。
那些哈萨辛培养刺客的手段,哪怕他只是听听,都会感觉毛骨悚然,偏偏自己师傅不仅成功完成了试炼,还击杀了所有的竞争对手......
那一定是一场梦魇一般的经历。
可是玄策很不明白,复国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现如今还有几个人记得那个已经被唐人踏灭的西域小国了?
故国人都已经被杀尽,就是真的在废墟中重建了那个国家,安上个北齐的名头,北齐就真的复国了吗?
只是这话他不能说,说出来也得不到答案,反而会让师傅更难过。
师傅和哥哥,还有那个素昧平生的恩人,是这辈子对他最好的人,他不愿意看到她们中任何一个人不开心。
于是他转移话题道:“师傅,只凭我们两个,真的能在那些北夷骑兵的保护下,刺杀掉那个什么颉利可汗吗?”
兰陵王解释道:“又不是正面冲阵,等到了晚上,借着夜色,我们再进行刺杀。那颉利可汗据说为人排场极大,有阏氏一百四十九名,坐卧起居必以金银器具伴手。跟北夷人那个新晋的汗王可不一样,花不了多大功夫,我们就能把他的营帐找出来。”
百里玄策突然道:“师傅你那么恨唐国,为什么还要帮他们?”
兰陵王微怔,脸上一瞬间闪过了一丝柔情,但很快又重化冷漠,低声道:“这不是你应该问的。”
“哦。”
突然,兰陵王的脸色变得凝重了起来,他望着天空中掠过的秃鹫,沉声道:“血腥味......兀鹫......前方是战场,我们小心些。”
两人下了骆驼,悄无声息向前方行去,随后他们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看着眼前的场景,兰陵王向来古井无波的脸上也忍不住露出了一丝骇然。
百里玄策瞪大了眼睛:
在那阳光的映照下,一个赤裸着脊背,浑身上下满是伤痕的男人站在一片尸山血海中,他的手中提着一颗死不瞑目的头颅。
在他的对面,是围了整整一圈的北夷士兵。
然而此刻,在这些残暴嗜血的北夷士兵们的脸上,百里玄策没有看到凶残,他所看到的,只是瑟瑟发抖,宛如绵羊一般的恐惧。
男人哈哈大笑,倚剑而立,大口痛饮美酒。
边上数千北夷大军,无一敢进一步。
百里玄策轻声道:“是......李都尉?”
......
“许琦还没回来吗?”花木兰忧心忡忡道。
为了保护长城外的居民撤进关内,振威中郎将许琦带了一支规模为五百人的巡守者出了长城。
本意也有磨砺新兵的意思,因为这些时日,边患迫在眉睫,巡守者大举扩军,许多家园被北夷人毁灭的流民都纷纷加入了其中。
以那些呈小股队伍在边地中肆虐的北夷人为对手,是最好的磨刀石。ωωω.χΙυΜЬ.Cǒm
当然,其中巡守者的核心力量不会动用太多,但到底也是有的,若是损失了,对底子还薄的巡守者们而言,仍旧会伤筋动骨。
一名银甲将军昂首挺胸,自她的面前走过,像是骄傲的雄鸡,亦或者是开屏的孔雀,花枝招展。
她暗暗鄙夷。
那些长安城里来的勋贵子弟们,眼高手低,已经全无父辈的勇武,唯一能做的事,也就是顶盔掼甲,在这长城上站上一站,充当些样子货。
毕竟,那全副武装,甲胄精良的模样,还是很像唐军精锐禁军的。
只是等到北夷人真正来了,他们立刻就会躲到后方。
兴许有不少还真能因此而加官进爵。
想到这里,花木兰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开战之前,李恪那个刚愎的蠢货就被一位神秘强者给暗杀了,所以碎叶暂时由她统摄。
然而她那军阶都不过是女帝给破格拔擢上去的,如何压得住那些骄兵悍将?
北夷人向来不可小觑,若非以往太过松散,不够团结,在野战里,哪怕是赫赫有名的大唐铁骑也未必能胜之。
所幸,北夷人不擅长攻城。
当初赵国名将李牧,秦国名将蒙恬,都曾以修筑长城的方式对抗游牧民族,已经证明了对付游牧民族,修城据守,步步为营是最稳妥也最实用的战术。
北夷人也概莫能外,长城对于他们就是一道鸿沟,很难逾越。
哪怕一些悍勇的北夷人发明了踏箭攀援的这种战法,对于攻城仍旧大感棘手。毕竟,那其实也不过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北夷人在马上都是一等一的勇士,但若是下了马,一身武艺立刻就会锐减七成。
只是据说,现在的北夷......或者说是金帐汗国军队可不一样了,似乎是得到了西方大食人的援助,并且消化了花拉子模人的遗产,他们军队里现在有完善的投石器以及攻城器械。
之前已经有许多城池被北夷人轻松攻克了......
“队长,该吃饭了。”百里守约温柔的声音从后面传来,这是个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很温柔很温柔,像江南男子更多过于边地男子的人。
“好。”花木兰接过饭碗,道了声谢。
百里守约见花木兰仍是愁眉不展,安慰道:“队长,这场战争,我们会赢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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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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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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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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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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