吩咐碧霄去生火,叶玄从三人捉到的鱼中挑了三条最为肥美的留下,其余的却都放生了。等到叶玄把这三条鱼剥洗干净之后,碧霄也已经把火生好了。
夜色降临。
三人环坐在篝火旁,女娲还有碧霄在烘烤着被水打湿的衣裳,而叶玄则是在烤鱼。
篝火上,三条已经剥洗干净的肥美的大鱼正架在上面,叶玄正时不时的翻动着,同时还不时拿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调料洒在上面——这些调料都是他以前行走洪荒的时候闲来无事用一些灵根研制的。
很快,随着时间的流逝,一股诱人的香味渐渐地从烤鱼上面散发出来。
看着烤架上表皮上面已经开始呈现出一抹焦黄之色的烤鱼,碧霄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大师兄,还要多久才能好?”而另一边的女娲虽然没有碧霄这么急着吃,但是听到碧霄这么说,也忍不住看向了叶玄。
见状,叶玄伸出手轻轻地在碧霄脸上捏了捏:“小馋猫。别急,快好了。”
然而,碧霄却是一脸嫌弃的躲开了叶玄叶玄的手:“大师兄,不准捏我脸!你手上都是灰,又把我脸上弄脏了!”
看着碧霄气呼呼的用手擦着脸上的灰渍的样子,叶玄还有女娲都忍不住笑了起了,女娲更是伸手轻轻打了叶玄一下:“就会搞怪。”
尴尬的笑了笑,叶玄又翻了翻烤架上的烤鱼,感觉火候差不多了,这才拿起一条烤鱼,递到了因为被叶玄抹了一脸灰而一脸郁闷的碧霄面前:“好啦好啦,别生气了,给!”
看到烤鱼,碧霄小脸之上的郁闷顿时一扫而空。接过烤鱼,也不顾刚刚从烤架上拿下来的温度,碧霄就狠狠的咬了一大口,然后眯着眼睛一脸幸福的咀嚼着:“呜呜呜,太好茨了......”Χiυmъ.cοΜ
看着碧霄满嘴都塞着烤鱼,连话都说不清楚的样子,叶玄忍不住轻轻一笑:“慢点儿吃,又没有人跟你抢。”
说罢,叶玄把另一串烤鱼递到了女娲面前:“尝尝?”
点了点头,女娲接过叶玄递过来的烤鱼,文雅的咬了一小口,然后不禁眼睛一亮。
见状,叶玄不禁问道:“味道怎么样?”
不紧不慢的把口中的那一小口烤鱼咽下,女娲这才开口道:“嗯,味道不错。”
“姐姐喜欢就好。”轻轻一笑,叶玄也拿起自己的那一串烤鱼吃了起来。
............
月隐星移,夜,深了。
河畔的篝火不知何时已经熄灭了,只余几点余晖偶尔还闪着淡淡的红光,另一边,碧霄似乎是因为玩了一下午已经乏了,却是已经睡下。
取下身上的青袍轻轻的给碧霄盖上,叶玄走到小溪边。
一块青石上,女娲正静静地抱膝坐在那里。
“姐姐在想些什么?”
看了叶玄一眼,女娲往一边挪了挪,给叶玄让了些地方:“她睡了?”
“嗯。”点了点头,叶玄随手揪起一根青草衔在嘴间,然后双臂枕在头后,就这么躺在了女娲身旁。
夜很静,只有偶尔几只春虫在鸣。
愣愣的看着天上的星星,良久,女娲轻轻一叹:“确实好久没有像今天这般轻松写意过了呢。”
然而,话一出口,女娲却没有听到叶玄回应。转头看去,却发现不知何时叶玄也已经睡着了。莞尔一笑,女娲取出一件长衫来给叶玄盖上,然后,继续愣愣的看着那漫天的星光。
............
“什么?姐姐你不回娲皇宫了?”
第二天一早,河畔便响起叶玄惊讶的声音。
然而,相比于叶玄的惊讶,女娲只是淡淡道:“不行吗?难道你不欢迎我跟你一起?”
看着女娲那微微挑起的纤眉,叶玄讪讪的摇了摇头:“姐姐说笑了,姐姐要跟清玄子一块儿清玄子高兴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不愿意呢?”
见状,女娲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那就好。”
轻轻一叹,自此,叶玄身边除了碧霄这个小尾巴之外,又多了一个女娲。
............
且不说叶玄这边的事情,却说人族,自从伏羲证道,神农继位之后,人族在神农的领导之下却是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的时期。
当初在神农还没有继位的时候,他就已经识五谷,发明了耒耜,为人族解决食物问题做出了极大地贡献,之后还教人们制作陶器,使得人们可以蒸煮食物,而在继承了人皇之位之后,神农不但没有懈怠,反而更加致力于人族的种种发展。
首先,神农规定“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使得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市场,极大地推动了人族的发展。
其次,神农治麻为布,民着衣裳。
当初缁衣氏教人们以野兽的皮毛缝制衣裳,但是野兽的皮毛毕竟是稀有之物,因此并不能每个人都能制衣穿衣。但是神农教民用麻桑作布帛,缝制衣裳,从此,每个人都有衣可穿。
此外,神农还削木为弓,发明了弓箭,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捕猎野兽还有守卫部落。神农还发明了一种新的乐器,他削桐为琴,结丝为弦,这种琴后来叫神农琴。神农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上有五弦:曰、宫、商、角、徵、羽。这种琴发出的声音,能道天地之德,能表神农之和,能使人们娱乐。(百度这么说的,没有伏羲琴,反而有神农琴。)
在神农的带领之下,人族各个部落都是日益变得强大起来,人们都对神农十分的敬仰。
只不过,有一个人却不喜欢这样的神农——原因很简单,因为神农整日忙于公事,都没有时间陪她玩了。
她叫女娃,是神农的女儿。
女娃是神农和听訞的女儿,深受神农喜爱。只是因为神农整日忙于公事,所以很少有时间陪她。
神农经常不在家,女娃便独自一个人玩。不过,在女娃的内心深处,是十分的希望神农可以带她出去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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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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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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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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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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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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