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玉米极为普及,司空见惯,但是在这个时空之中见到玉米、土豆这类后世常见之物,朱大明比看见黄金都更兴奋。
玉米,也是源自南美洲的作物,同样是西方殖民者带来东南亚的物种,然后又通过东南亚等地传入中国。
据史书记载,早在1531年的时候,玉米就已经传入了广西。
李时珍在1578年完成的《本草纲目》中就已经有了玉米的记载,但是直到乾隆时期,玉米在中国的种植都还比较稀少,一直作为御用之物,并未在全国范围内普及耕作。
看着难掩激动的大明皇帝,徐光启心中也是松了一大口气。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己辛辛苦苦试种成功的新型农作物,不被皇帝重视,那样的话不仅他这几年的心血白费,就是大明北部边地的饥荒也没有好的办法挽回了。
徐光启最后拿出来的番薯,就是后世的地瓜,南方也叫红薯。这个东西也是产量超大的作物。
后世普通的山地旱地,玉米的亩产大概在一千到一千五百斤,有的后期管理到位的话,可以达到两千斤。
地瓜的亩产则更高,大概在三千到五千斤之间,而土豆的亩产尤其高,普通的农田就可以达到四千斤和六千斤之间,要比小麦、水稻、高粱的亩产高多了。
这个年代没有后世常见的化肥,产量可能没有那么高,但是即便没有化肥,照比这个时代的小米和小麦来说,产量也是高了不知道多少倍。
如今,只要这几样粗粮的种植面积上了规模,历史上的饥荒问题就能慢慢解决掉,短时期内至少也能大大缓解饥荒带来的那些严重社会问题。
看了徐光启带来的东西,朱大明非常高兴,这也是他来到大明以后最高兴的一次了。
看着皇帝如此高兴,殿中的太监宫女们也是发自内心的开心。虽然这个皇帝很少冲他们发火,但是这个皇帝可不是个好说话的善茬子啊,内廷、东厂和锦衣卫的大清洗,给这些人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
这些日常在乾清宫伺候的太监宫女们,唯恐皇帝哪天再发火,给自己和其他数不清的人带来杀身之祸。
朱大明倒是没想这么多,他现在只想尽快将土豆、玉米、红薯推广种植,希望到明年夏秋季节,就能够又一次丰收,抓紧缓解一下北方的饥荒,同时也使得饥民的叛乱范围小一点,烈度能低一点。
想到这些,朱大明对徐光启说道:“徐爱卿献上这三样作物,在朕看来,可谓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朕打算在天下推广种植,凡是山地、坡地、旱地、盐碱地,皆可种植这三样作物。今后吏部考评选拔官员,也要把这三样高产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作为一项内容。”
徐光启听了这话,当然高兴,有一种得遇知音的感受,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却说道:“陛下,此等作物,虽然高产,且极易种植存活,但眼下臣培育出来的良种尚不多。
“臣建议明年春,陛下可先在京畿附近划出一块田庄种植,到了秋季,此物两种则数十倍于当前,到了后年即可在直隶、九边,乃至陕西、山西等地逐渐推广种植。”
朱大明也知道这种事情不能急,但是到了崇祯元年以后,整个天下就开始乱了,由不得朱大明不急啊。
徐光启看朱大明沉吟不语,接着说道:“陛下,此物在闽南、粤北等地,已经种植多年,朝廷或许可以去文福建、广东等地州府,由其进献良种,若能在北地种植成功,也算是多了一条推广的法子。”
既然没有别的办法,朱大明也只好接受这个现实,请徐光启尽快起草一个折子,把请求试种和推广种植玉米、土豆和甘薯的事情写清楚,然后转发天下
说到这里,朱大明又说道:“徐爱卿既然认为培育良种至关重要,朕想,不如就在京畿周边的通州,开设一个农事院,专门安顿这几年来跟随爱卿在天津试验的人才,同时招募更多的人手,在为朝廷培育良种的同时,担起推广土豆、玉米和地瓜种植的职责。
“至于开办农事院的银子,朕的内库每年拿出十万两,然后朕再责令户部每年拨付十万两,供卿等研究使用。”
至于执掌农事院的人选,目前只能是徐光启来亲自兼任了。
还有一个合适人选,那就是写出《农政全书》的宋应星,但是这个人,目前还在江南游学,要到了明年的时候才会来北京参加会试,到时候朱大明当然会留下他,但是现在,他还不想过多介入这些人的成长过程。
徐光启听了皇帝的想法,当即领旨谢恩,这也是他多年的梦想,如今皇帝给了施展平生抱负的广阔舞台,还有什么理由不尽力而为呢。
见完皇帝的第二天,徐光启与内阁阁臣以及礼部的官员们见了个面,然后就在司礼监秉笔太监的陪同下,到了顺天府衙,与新任顺天府尹杨鹤见了面。
再然后,就是在杨鹤等人的陪同下,马不停蹄地赶赴通州,按照皇帝的想法,找到杨应乾,要来一处原本拨给军屯司用来募民屯田的田庄,算是敲定了农事院的地址,连着忙了几,天总算是安顿下来,开始布置和办理皇帝交办的劝农任务。
当然了,作为礼部尚书的徐光启,不可能在农事院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考虑到古代劝农的职责,本来也归属在礼部,只要作为礼部尚书的徐光启重视,至于具体谁来管对朱大明来说并不重要。
好在徐光启也有一群追随者和助手要安排,其中也有不少优秀的农业专家,比如徐光启的儿子徐骥,孙子徐尔默等,在搞八股文上都不行,后来走的都是杂学的路子,作为徐光启的助手,在算学、物理以及农学上,也算是做出了一些成就,如今这些从天津带来的人,也都被安排在了通州的农事院,算是有了个不错的归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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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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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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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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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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