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伙计太忙,他把晨桥从外地也叫到了家里。
他们夫妻对儿子婚姻要走的工作进行了分工。
本来事情已经接近了尾声,谁曾想到,儿子张佑却出了这样的意外。
由于前些日子的忙乱和劳累,特别是儿子张佑去世的打击,她在过度悲伤和劳累中住进了医院。
儿子的后事,还要等她来处理,而此时此刻的她,她几乎要断送了性命。
这可怎么办呢?
过去家里家外,大事小事,都由菲春做主,菲春说了算。
晨桥是一个没有主意的人,平时在家里也不操这样的心。
因此菲春一旦住进医院,她的家里可就乱了套。
喜事变丧事,对于晨桥来说,这是他有生以来遇到的第一遭。
这些日子以来,他除了应付家庭里的一些琐碎事,还要白天夜里守在医院伺候菲春。
公安局的结论出来了,儿子张佑,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又被追认二等功。
国家对儿子优秀表现的肯定,是对菲春莫大的安慰。
得到这个消息以后,她的精神状态好多了,他的饮食起居也发生了一些改变。
她的病情刚有好转,就立刻要求出院,回家为儿子办理丧事。
葬礼当天,公安局,派出所,县,乡,村,党委政府等,都派人参加了张佑的葬礼。wWW.ΧìǔΜЬ.CǒΜ
村支书秦贵友主持了当天的葬礼活动,县公安局毛政委为张佑致了悼词。规格之高,声势之大,前所未有。
人生有三大不幸,少年丧父,中年丧偶,老年丧子。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人生三大不幸中最不幸的。
送走张佑后的第二天,菲春再次被众人送到医院,继续追踪先期治疗。
张佑去世的消息,很快传到了身体虚弱的黄氏耳朵里。
张佑作为她的外甥,是和姥姥最亲近的人。
小时候吃在姥姥家,住在姥姥家,长在姥姥家。
他们两个之间绝对是郎家川村,隔辈亲中最亲近的那种类型。
因此,外甥张佑的去世,对于黄氏的打击更大。
菲春在医院里住了三天,回到了老家后,就和老娘做伴在娘家生活。
就在张佑葬礼过后的第七天,也就是一周时间之后的一个早上,从医院回来不久的菲春,一大早怎么也叫不起老娘。
当她走到老娘跟前,去摸老娘脉络的时候,才发现老娘早已经停止了呼吸,手,胳膊和脸都已经凉了。
情急之下,她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随后通知了她的姊妹们。
然后又打给了晨桥和三嘎子。
三嘎子第一时间赶到,他断定黄氏已经不行了。
可是,晨桥仍然不信三嘎子这种说法。
菲春感觉自己和老娘睡在一起,竟然没有发现老娘出现了问题,心里一直怀有歉意。
所以,也就赞成了晨桥的意见,决定死马就当活马医。
三嘎子理解菲春当时的心理,因此,就开始准备赶往医院的事情。
在郎家川村一代,有一种生活传统习俗——病人只能在医院去世,儿女才算是孝子。
如果谁家老人死在家长,在村里乡亲们面前,就会留下不孝不敬的罪名。
结果,几个人七手八脚把黄氏抬上救护车。
尽管白跑了这一趟,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但是,这一趟也不算白跑,最重要的是,把乡亲们的嘴堵上了。
这一趟回来,再也没有乡亲们说三道四了。
菲春这样做,不是在为她自己考虑,更重要的是,她的哥哥文芳,弟弟文菲,姐姐芳春,妹妹芳文和菲文,都得到了一个好名声。
经过几天的折腾,菲春已经气若抽丝,苟延残喘。
她现在消瘦得比祥林搜还要可怜,原来的长方脸,现在变成了尖刀,原本宽大的前胸,现在已经收缩得不像样子,宽大的臂膀现在似乎连一个扁担也放不下。
原来细长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现在似乎呆若木鸡。
原来她和晨桥约定的,等儿子张佑结婚以后,他们就立刻离婚的约定,现在早已经忘到了脑后。
因为,他们一起离婚的前提条件已经不存在了。
这个时候,她更想念她的闺女张沫,还有和三嘎子的亲生闺女丽莺。
现在想起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前前后后家里发生了好几个重大事件。
每一件事都和她菲春有关,并且都是有关生老病死,牵肠挂肚的大事。
再加上她书店说经历的事件,她已经完全垮了下来。
三嘎子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尽管为自己的事情忙来忙去,但是,他时刻没有忘记,对菲春的呵护与关爱。
这次也不例外。
因为菲春儿子的意外离世,他知道菲春到了已经非常脆弱的程度,所以,他寻找一切机会,多次和她在一起。
为她疏导心理,替他解决难题,帮她孝敬老人,做到了事无巨细,无微不至,关怀备至。
菲春深有体会,在内心万分感激。
她甚至想,要不是有三嘎子在背后支持与鼓励,呵护与关爱,说不定这一连串的打击,一定会把她给击垮的。
晨桥原先一直在省城医院里照顾小姜,送走小姜以后,他又和二芹鬼混了几天,然后才被菲春叫到老家,开始为儿子的婚礼做准备。
自从得到儿子张佑离世的消息以后,晨桥一边照顾家庭,一边照顾菲春,可是从内心讲,他心里想的并不是菲春,而是那个从十几岁就被他糟蹋了的二芹。
她现在总体情况还比不上《红楼梦》里面的林黛玉。
安曼和张佑已经订了婚,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
按照法律程序,她应该和晨桥就是合法夫妻了。
安曼在张佑去世后,表现的异常冷静,她妈对于张佑去世,有着她自己的看法。
她认为这是闺女的运气不好,不应该和张佑定亲。
因为,他们两个属相不合。
安曼母亲认为,张佑属虎,安曼属蛇,这在迷信属相的她看来,这叫做虎见蛇人命难保。
菲春本应该在安曼悲伤的时候,来照顾和安慰安曼,可是,由于她自身难保,实难胜任这项工作了。
但是,她从内心里想留住安曼,可是,她心里又非常矛盾。
还没有进门的儿媳妇,在自己的丈夫去世后,年纪轻轻,怎么可能不再嫁人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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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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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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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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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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