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晨桥的一言一行,她都留意记在心里,为的就是日后给她做第二个炮灰。
她在近一段时间的观察中,已经把目光瞄准了这个帅气的小伙子——她到底还是不清楚这个假货的真是底细。
她要是知道经常向她讨好献媚的这个晨桥,是一个身价为负债二十几万的家伙,打死恐怕她也会产生这种幼稚的想法。
她已经开始构思着,把拉皂和她之间的债务,逐渐地成功地转嫁到晨桥身上。
至于她是否能够驾驭这个晨桥,是否能够驾驭这场转嫁活动的整个过程,那就要看她驾驭这号男人的本领了。
菲春的心思,与琳琳和晨桥相比,简直就是两个世界,简直就是两重天。
菲春整日考虑的是,与她书店生意和家庭生活相关的方方面面。
比如,如何把书店尽快稳妥快捷地整体搬迁过去,也就是上次她与秦大友和三嘎子看好的,那个五金电料门店,如何在搬迁过程中省钱省事。
比如,如何选配书店经营人员,特别是替换这个不老实的财主主管琳琳,如何进一步经营好打理好这个整体搬迁过来的书店。
比如,什么时候能够抽身去一趟南方,尽快和自己的多年不见的亲闺女张沫见上一面,最好能够把自己的亲闺女领回来。
比如,在什么地方购买为儿子张佑购置新房——由于她的道听途说,她对于在县城购房有些犹豫了。因为她已经听说,县城里有的人,开始在纯谭市里购房了。所以,她的心有些动摇了。
比如,她一直思考着和三嘎子之间的关系,怎样相处更合适,何时才能走到一起,以及走到一起带来的各种影响等等。
她根本就没有像琳琳和晨桥那样,尽是操一些乌七八糟,柔情蜜意,尔虞我诈之类的闲心。
张佑毕业后,终于顺利通过了省级四级联考报名考试,已经被县公安系统,录取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他的四级联考成绩名列全县第一。他的成绩已经在局长心里挂了号,留下了印象。
在面试的时候,他表现得尤其出色。
展示出了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应有的机制和果敢,赢得了现场考官赞誉。
正是因为张佑顺利的就业,菲春购房的脚步,也一天天的加快了进程。
她知道,儿子是优秀了,他的顺利就业,让全家人心花怒放,奔走相告。
于是她开始着手准备购房事宜。
“芳文,张佑已经顺利就业了。我想在购房问题上,征求一下你的意见:到底在县城给张佑购房好呢,还是去市里购买更好?我实在拿不定主意。
刚才,我已经给咱大哥联系了,他建议我还是讲究点实际,孩子毕竟了在县城就业上班,以后总不能把家安置在市里,每天往县城里跑吧?那样多别扭呀?”
菲春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就请求大哥文芳来帮忙。可是,在市里买房又不是她的初衷,所以,只好挨着个征求一些姊妹们的意见。
因为,她听了大哥的意见之后,思想上还在摇摆不定。所以,她干脆在征求一下妹妹的意见。
她知道芳文是一个商业家庭的富婆,所以,也就先问问她的意见。
“姐,你征求文菲的意见了吗?我看你也可以再听听他的意见。
依我看,你还是向大城市发展。大城市和小县城,哪能相提并论啊?那可是高层次的生活啊!
如果听你这个妹子的话,那就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就把房子买在市里。”
别看这个大妹子芳文文化不高,这些年来,她在商业家庭耳濡目染,熏陶和影响,她已经在心里有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新的更高的目标追求。
她的处事方式,也变得干脆利索。
“文菲的意见,我也听了。他和大哥不同。大概也和你的意见差不多吧!现在如果按照你和文菲的说法,我应该听你们的吧?可是,可是?”
菲春听了芳文的话,正好和文菲的意见一致,而正好和大哥文芳的意见相反。他的思想上产生了巨大波动。这到底怎么好呢?
这让她的主见,在心里开始摇摆不定了。
到底在哪里购买好呢?
“那是啊,这还用说嘛?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大自然都是这个理儿,难道人还能摆脱这大自然的规律吗?
姐,你就听我和文菲的吧!一定没错的!
你想想看,咱家张佑能在这小县城里干一辈子公安吗?说不定他有朝一日混成了局长市长呢?他不在市里住行吗?你要放长你的眼光,一切向远处看!你要是现在这样,能不屈才吗?”
芳文现在学得一套一套的,菲春听了感觉自己已经没有了抵挡的勇气。Χiυmъ.cοΜ
是啊,孩子一辈子只在小县城混吗?说不定哪一天,就像大伯秦有德那样,要是调到市里或者省城里呢!还能经常在小县城居住吗?
于是,她挂掉电话,又继续给菲文联系。
菲文的手机半天都没人接听,弄得她上下不是。积极干工作吧,心神不宁,不干工作吧,那样又会耽搁和浪费更多的时间。
于是,在她心里乱作一团的时候,她再次拉开抽届,打开了三嘎子给他的厚厚的情书本子,欣赏起来。
她想从这本情书里面寻找答案。
她想和三嘎子商量,可是,她觉得现在和三嘎子商量,还不是合适的时候。
因为,三嘎子毕竟在这之前刚刚借走了20万块钱,如果这个时候给三嘎子商量,这无疑是在向他讨要欠款。那是万万使不得的。
于是,她只好跟姊妹们联系。
菲文的电话一直不接,菲春有些怀疑,这个平时一打都通的手机,今天到底怎么啦?
她越是揭不开这个谜团,心里越发着急。
过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菲文才把电话返回来。
“姐,你找我有事?”
菲文返回来的电话就这么一句话。
菲春听了和芳文相比,简直有些冷落姐的感觉。
你是四妮子,属你最小,平时在家惯着你,你现在倒是高冷了。
她对菲文的态度,在思想上的温度,要比芳文低得多。
“你个四妮子,你就这么一句问话呀?你姐都给你打了半天电话,你怎么这么冷落你二姐呀?是不是上次来我这里没有把你灌醉呀?”
菲春接了电话,劈头盖脸地给菲文一顿抨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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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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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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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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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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