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又翻来覆去的看了三遍,又感觉不知道如何修改才更合适,因此,干脆就不再修改了。
她感觉这封简短的信里,最得意之笔就是“我踏上的不是寻求刺激的道路,而是在追随我心中的梦!”
尤其是前半句里“寻求刺激”四个字,更是点睛之笔。
这里明着说自己,而暗暗地提醒了她的母亲。
她在最后落款的时候,想在“你的”后面加上“不孝的女儿张沫”,可是,面对这样一个家庭,经过反复思考,她干脆不再画蛇添足,就直接写上了“你的女儿张沫”。
她在“你”和“您”两个字上,停顿了一下,最终还是用了“你”字。
她原来想把这封信就放在娘的办公桌上,她怕娘一进屋就发现了这封信,然后去车站找她,那样她就走不掉了。
她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寻找一个既可以一时不会让娘看到,又会很快就会被娘发现的地方。
她把写好的书信,又藏在母亲的床铺褥子下面,然后觉得这样娘又有可能很久看不到。
她把放进去的信件,立刻又拿了出来。
到底要放到哪里呢?
她现在心里非常紧张,她怕娘随时就会回到房间,发现了她的诡秘行动。
于是,她的心跳加速,几乎整个脸颊都成了紫色。
要不就放在娘的抽届里吧。
她看了看三个抽届,其中有两个是上锁的。
她想拉开那个没有上锁的抽届放进去。
可是,当她拉开的时候,三个厚厚的日记本一下子映入她的眼睑。
处于好奇,她立刻伸手拿出最上面的一个本子打开。
只见扉页上写道:
“献给美丽天使郎菲春姑娘……”
原来这是别人留给娘的爱情日记。
她急忙找到落款看去。
“永远爱你的哥哥秦贵友!
一九八七年九月八日星期二
农历闰六月十六日寒露。”
奥,她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这个邻居三嘎子就是娘二十多年前的初恋情人。
她把第一本日记,草草地翻阅了一遍,立刻又去抽届里翻找第二本。
因为,第一本的扉页上写着“(一)”,很明显应该有第二本,第三本……
张沫有些颤抖的手,终于拿到了第二本,随后又查到了第三本。
这三个本子封面、规格、纸质和厚薄等各不相同。
当然,她看到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这三个本子都是红色塑料的,只是颜色和样式略有不同。
第一本是粉红色的,封面上是一朵非常鲜艳的玫瑰花,象征着火热纯洁的爱情。
这是最厚的一本日记,都是文字。
可能是翻阅次数较多,页面有些毛糙了,记录的都是三嘎子对菲春的追求过程,心里感受和对菲春的爱慕。
第二本则是中国红,封面图案是一对鸳鸯鸟,寓意一对年轻人喜结连理,比翼双飞。
从这本日记的第一页开始,每一篇日记的不同方位,都精心绘画了和日记内容相协调的,各种精美图画。
第三本是紫红色,封面图案是大自然风景里一栋欧式建筑风格的古朴典雅的别墅,寓意他们成家立业,幸福美满。
这是最厚的一个日记本,但是,只有开始的三篇日记。
因为才写了没有几页,所以,张沫由此判断,这是分手的时刻。否则,这本日记一定更加精彩。
因为从这一本开始,每一篇日记都配上了菲春和三嘎子的生活照片,这是非常真实的生活写照。
由于时间原因,张沫不敢再在娘屋里就留,她怕被娘发现。
她收回刚才看爱情日记的心思,立刻重新寻找她放书信的地方。
她想放到上了锁的抽届里,可是,她又不知道娘多久才打开一次。
选来选去,最后她把书信夹在了第一本日记的扉页上。
她又按照原来的先后顺序,把三个日记本放回远处,出了门。
她走了没有几布,转身又返回母亲的房间。
她又后悔自己书信放的不是地方。因为,放在爱情日记本的扉页上,就证明自己知道了娘的隐私。
她思来想去,还是从抽届缝里放到上了锁的抽届里更合适。
毕竟这次出门不打算在短时间内回来,娘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算,知道的早与晚,没有什么重要影响。
拿定主意后,她手脚麻利地放好后,给母亲带上房门出去了。
这次她走得非常踏实。
因为,这封书信是锁着的,不一被人发现,自己在南下的路上也不易被人追赶。
尽管放心大胆地远走高飞。
她和倩倩购买的车票是上午七点三十八分,这个点书店里还没有上班,是她最容易溜号的节点。
等八点她们都上班了,即便发现她不在书店,她也不用担心她们会追上她。
因为这时的列车早已经驶出火车站几十公里以外了。
不错,尽管她年龄不大,但是考虑问题非常周全。
早起吃饭的时候,谁也不见张沫回来,还认为她一大早去了菜市场还没有回来呢。
可是等大家吃晚饭,仍然不见张沫的人影。m.χIùmЬ.CǒM
经常和她在一起的琳琳着了慌,因为老板知道她和张沫在一起的时候最多。
她怕菲春追问张沫的下落,于是借了一辆自行车,立刻去北边的菜市场去寻找。
可是,当她到了菜市场才知道,早市已经结束,这里的人大都已经疏散了。
她又沿着菜市场四周走了一遭,仍然不见张沫的踪影。
她的心跳开始加速。
莫非这个小姑娘被那个好色的花豹子给藏起来糟蹋了?
一种不祥的预感,立刻爬进她的心窝,她如履薄冰。
她又专门跑到墨城书屋,花豹子在店里,花豹子说,他们那里也不见了倩倩的踪影。
琳琳有了这个消息,心里才稍微宽慰了一些。
因为她知道张沫也非常喜欢和倩倩在一起,说不定这个时候,她们两个在哪家超市闲逛呢?
原来她打算告诉老板娘一起去寻找,结果发现墨城书屋的倩倩也不在,因此,她就回到书店工作去了,没有向老板娘反应这个问题。
菲春只顾着忙活书店里的生意,她知道女儿每天都在书店里,非常放心。
可是,今天可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啊!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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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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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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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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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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