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芳菲剪切>第三百章 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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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莺在临近高考的时候,突然住院,让菲春心急如焚,剧烈的情绪波动让她有些失控。

  但是,她现在的身份是丽莺的大姨,而不是丽莺的母亲,因此,她的角色是很难拿捏的。

  现在她蹲下来的身体有些摇摇欲坠,她的双腿有些发软,像是柔软的面条,有些支撑不住她的身体。xiumb.com

  “菲春,菲春!”

  姐姐芳春连叫了两声她的名字。

  姐姐没有别的意思,主要是怕妹妹此时情绪失控,她不允许妹妹此时有半点闪失,这完全是处于对丽莺的保护与关爱。

  因为菲春的情绪一旦失控,躺在病床上的丽莺就会遭殃。本来丽莺就处在高烧不退,严重昏迷的危机状态,如果让丽莺知道了事实真相,那带来的后果将会是非常严重的,甚至不敢想象。

  而菲春这次来的时候仓促,还带来了三嘎子,这是就更严重了。

  一旦菲春失控,丽莺又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就在病床跟前,不用多说,她自然就会清楚这一切的。

  拉皂也非常关注小姨子菲春的变化和动向,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好容易把丽莺养这么大,而且很快就是一个大学生,无论如何也不能在这个关键时刻出问题。

  他看着菲春伤心落泪的样子,替她捏一把汗。

  三嘎子看了菲春的样子,更是为她担忧,心里只想着急得上前去拉她。

  可是,对于在场的人来说,他又是拿一根葱呢?他知道,他的表现此时此刻也备受关注。他的特殊身份更难拿捏,每一句话,每一个举动,每一个眼神,都需要非常小心。

  这是拉皂的女儿,这是邰峪村人,这是菲春的外甥女,他和丽莺这一家子又是什么关系呢?充其量他就是拉皂和菲春的一个朋友而已,难道他能够顶替丽莺姨夫张晨桥的角色吗?

  真的要是那样的话,芳春会怎样看他,拉皂又该怎样对待他?

  其实,他心里比谁都清楚,既然打电话把菲春叫来,这里面不用说和菲春这不一般的关系。

  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女儿丽莺,他的心情异样的激动。让他连半点思想准备都没有,突然间一个即将参加高考的考生,就是他的女儿?他有些诚惶诚恐,他有些紧张不安,他有些不知所措。

  因为,他根本想不到他第一次和女儿见面,竟然是一种这样特殊的状态。并且他和丽莺谁也没有想到,竟然是他们的女儿丽莺住院了,还病得这样严重。

  他手里还是和菲春一起买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他们猜测菲春爹或者娘住院的情况下买的东西,第一次见面居然没有给女儿准备一个像样的礼物。

  他有些内疚而不安。

  他想自己有什么理由和资格来认女儿丽莺呢?难道仅凭着和菲春是初恋情人吗?你在孩子身上有半点操心和功劳吗?别人一把屎一把尿把孩子拉扯大,而你呢?你是一阵风一片云把女儿拉扯大的吗?

  他尽管这样想,其实,他心里非常明白,这次见面距离丽莺相认说不定还会有多远的距离呢?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二十多年来,他和自己的女儿,终于以这种别具一格的方式见面了。

  他朝思暮想的女儿已经长大成人了,是那样的高高大大,是那样的白白净净,是那样的温文尔雅,当然,也是这样的令人担忧,这样的令人不安,这样的令人伤心。

  女儿丽莺和自己不到一米六的个头,丑陋不堪,又瘦又柴的相貌相比,形成了巨大反差。

  由此让他想起了菲春第一次给他讲述女儿丽莺的情景。

  那是秋季快要中秋节的一个静谧夜晚,他喝了不少酒,正在沙发上迷糊着,突然被外面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于是他赶紧出去开门。

  他的门还没有完全打开,一个人影蹭地从他腋下钻进院子里。他插住街门,立刻撵着那个人影向屋里走去。

  他刚把前脚迈进屋里,猝不及防,这个人已经上前抱住了他,差点把他撂倒。

  女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种特有的香味,立刻把他包围起来,他用情地做了一个深深的呼吸。

  他激动万分,使劲儿回抱了她的腰肢,没有一句话,已经吻上了。

  三嘎子在亲吻的过程中,感觉脸上被眼前这个女人的泪珠沾湿了,他隐隐感觉有点不对头,于是马上把她抱起来放在沙发上。

  这个人影就是晨桥的老婆菲春。

  这是她第三次深夜来猪场找他。

  “菲春妹子,你这是又怎么啦?难道晨桥又欺负你了不成?”

  菲春坐下后,三嘎子紧挨着她坐下来,一边给她擦泪,一边歪着头关心地问她。

  “啥也别说了,我这辈子算是完了。命赖啊!”

  菲春说话带着哭声,叹息道。

  “难道我猜对了?晨桥又欺负你了?”

  三嘎子心里非常焦急,继续追问她是怎么回事。

  因为三嘎子知道,菲春前两次躲到他这里来,都是同一个理由——晨桥酒后严重家庭暴力。

  自从菲春嫁给晨桥,她身上的伤口,要比二芹身上多得多。

  菲春也不怕三嘎子看她的身子,第一次跑来的时候,她就脱下衣服,让三嘎子领略了晨桥的家暴杰作。

  她身上的伤痕和二芹的最大不同就是,第一,所处部位不同。菲春的伤痕无处不在,而二芹仅限于前胸和大腿;第二,严重程度不同。她身上都是被晨桥抽打落下的血液淤积伤痕,而二芹身上更多的是,晨桥手指的划痕和烟头烫下的烙印。第三,伤痕数量不同。菲春身上所处可见,二芹则仅限于隐私处。

  因此,菲春早已经不把晨桥看成自己的丈夫,而更多地倾向于三嘎子。他已经把三嘎子当成当年在省城打工的那个三嘎子。

  由于对晨桥咬牙切齿的无限憎恨,也因为对过去那个三嘎子的怀念,她最近已经先后两次把自己交给了三嘎子。

  看这次躲进来的样子,应该是第三次了。

  “晨桥这个混账王八蛋,喝酒成瘾,酒后闹事,真他娘的气死人!”

  菲春经过一个低落的情绪之后,终于说出了躲出来的原因。

  三嘎子清楚地记得,就是这个晚上,菲春给他吐露了衷肠。

  而这次和以往不同的是,她从头到尾,完整地讲述了她被三嘎子的大伯秦有德“遣返”回来之后生育孩子过程和外出打工遭遇的各种不幸遭遇。

  三嘎子就是从这一次开始,更加关心起菲春来。

  他觉得自己这些年来,软弱无能,竟然连自己最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让初恋情人遭遇了这么多折磨和苦难。

  从此以后他决心尽最大努力,来保护和关爱菲春,这才有了后来的一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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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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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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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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