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亮他就起床开始打扫卫生,因为菲春有了这个习惯,他也就不知不觉中学会了。
他们最初做邻居的时候,其实最早聊天就是从打扫卫生开始的。
他们扫到门前时,不免会凑到一块,寒暄几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这样,一来二往,他们聊天的话题就不限于简单的寒暄几句了。
慢慢的三嘎子就打开了菲春的话匣子,后来菲春也就掏出了心窝给他看。
有时候,男女之事就是这么奇妙地发生:聊天——寒暄——关注——认可——交流——帮忙——互动——亏欠——弥补——情深。m.χIùmЬ.CǒM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到了“情深”这一步,既是一种成熟,也是一种挑战。
因为“情深”再发展一步,有会出现两种可能:一种会发展成为生活路上的好朋友,必要的时候拉你一把,救你于水深火热之中;对于男女关系来说,一种会发展成为知己——感情生活不可或缺,有时候也会偏离轨道,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三嘎子和菲春就属于第二种情况中的情人关系。
严格的说,追溯他们之间的经历,这种情人关系也有些勉强——因为他们之间在二十岁左右就已经如漆似胶的恩爱过。
三嘎子希望能见到同样打扫卫生的菲春,见了面知道她平安,也就可以放心出门了。
今天八点前他必须赶到派出所。
可是,时间已经不早了,还不见她出来,他想进家去看看,本来昨晚他们在一起了,又怕晨桥多心。
于是,只好装模作样的打扫卫生,在门前等她。中间他已经蹲下来抽过三袋烟。
他看时间不早了,收起扫帚要回家。就在这时,三嘎子听到了菲春院子里的扫帚声。
他只好又点上一支烟,坐在门前石墩上抽起来,等菲春扫出门外。
“今天怎么打扫晚了呀?”
这是三嘎子的开场白。
他不敢单刀直入,怕隔墙有耳。这是一种试探性问话,菲春心知肚明。
“哎呀呀,晨桥这个王八蛋,昨夜里根本没有回家,我一个人睡得晚,这不刚睁开眼出来扫地,脸还没有顾上洗呢?”
菲春知道昨夜里三嘎子替他担忧,所以,干脆告诉事实真相,让三嘎子尽管放心。
“呵呵,这男人啊,女人就得管着点,别老实夜不归宿,那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三嘎子是提醒,也是跟菲春开玩笑。
“哦,哦,就你嘴贱!占了便宜又卖乖!”
菲春看四周没人,向三嘎子挤了挤眼。
意思是,昨夜里你刚占了我菲春便宜,现在就说人家不好。人家晨桥要是在家,那不是更糟糕了吗?
“哎吆!哎呦!到点了,我得赶紧去派出所!”
三嘎子说完话头也不扭,回家骑上摩托车,一溜烟向村东方向驶去。
他因为等菲春出门,根本没有来得及做饭吃。
他弟弟贵良上夜班,他娘年事已高,天寒地冻的,常常十来点钟才起床。
一个男人为了这个女人,宁可不吃饭不睡觉,这是一种亲密关系的重要标志和重要特征。
哪个女人遇到这种男人都会欢天喜地,发疯发狂,甘愿付出。
因为,男人这个行动,已经证明她在这个男人心目中的位置,已经证明她具有足够诱惑力。
菲春看着三嘎子,急急忙忙离开的样子,心花怒放,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平日里,她常常为爹娘生出她这个丑女而烦恼而担忧,她认为自己的相貌,再也没有男人喜欢了。
可是三嘎子竟然这样的疼她、爱她、关照她、呵护她,她真的受宠若惊,心满意足了。感觉自己每天都生活在公主一样的环境里。
她站在河岸边缘的一棵树下,迎着刚刚从东边村庄里树枝上钻出来的一轮红日,一直目送摩托车上的三嘎子远远地消失在东边的地平线上。
当她转身回家的时候,晨桥正站在她的身后,她异常吃惊。
她一点也没有察觉到,晨桥是何时站在她身后的。
“浪逼娘们,看他娘的啥呢?”
晨桥的声音像是从鼻子里发出一样,充满了火药味儿。
晨桥说话喷出的雾气里,仍然含有大量酒分子,菲春能够嗅到浓烈的白酒味儿。
“你才浪逼呢!看哪还要向你请示吗?我爱看哪就看哪!”
菲春甩出狠话,转身向家里走去。
菲春之所以回家,一个是自然现象,这家哪能不回呢!
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怕晨桥和她在大街上闹腾,让乡亲们知道了多么丢人啊!现在孩子一天比一天大,还要多为孩子考虑呢!
“你跑什么跑?怎么跟老子说话呢?挨C的娘们!”
晨桥意醉神游般的骂骂咧咧跟到院子里,仍然不肯罢休。
“爹,娘,你们还让不让我和妹妹消停啊?一个半夜才回,一个整夜不归,这还是不是家呀!”
儿子张佑异常气愤的拉开屋门,屋门碰撞门框,发出咣当咣当的响动,随即他已经站来到院子里。
“娘!”
张沫被激烈的吵闹声和门框撞击的响动惊醒,穿着睡衣,胆怯地扑到菲春跟前,缩成团抱紧娘的大腿,随后发出“呜呜”的哭声。
晨桥见儿子发出怒吼,自知理亏,就乖乖的向屋里走去。
“你这孩子,娘啥时候半夜里才归呀?”
菲春知道儿子刚才揭了他们俩的短,也知道晨桥听见了儿子说她半夜而归的话。
当晨桥向屋里走去的时候,趁着晨桥能够听见,赶紧责怪儿子说话不实,想及时矫正。
她担心儿子这句话会给她以后找麻烦,一旦晨桥追问下来,这不又是一场激烈的战斗吗?
其实,儿子是非常乖的,他知道娘此刻补充这句话的意思是,避免她和爹以后发生冲突。
所以,娘说了他之后,他以一种默认的方式,不再发声。
但是,他心里非常清楚,娘的确是十二点之后回来的。
因为娘回家的时候,他学习结束后刚熄了灯。
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儿子大了,已经听得懂大人的话,为了减少家庭矛盾,他选择了缄默不语。
可是心中的疑惑和不满,已经深深地刻在记忆里。
女儿张沫被菲春抱在怀里,等晨桥向屋里走去后,她和女儿一同回到女儿的房间。
三嘎子一路上风尘仆仆地赶到了派出所,那里的民警已经在等他。
他希望第一句话就是,听到这次事件的结果。
可是,派出所民警告诉他,带头闹事的人还没有放走。但是,他的饲料加工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要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结果。
“目前,需要你配合的是,提供一下你建厂以来的各种资料信息,迎接有关部门审查……”
民警非常严肃地告诉他。随后给他提供了一份审查清单。
这么简单的一个闹剧,怎么会牵扯到我饲料厂合格不合格呢?觉得这件事的确有些缠手。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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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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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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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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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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