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芳菲剪切>第七十二章 偷听
  三嘎子知道父亲的病情危急,实在不愿意出远门。

  但是,转眼之间已经到了冬月,再不去和菲春见上一面,实在感觉有些遗憾。

  于是,他选择了一个不见月亮的夜晚,他要提前爬到菲春的房顶,从郎家那里偷听一些有关菲春的消息。

  他想知道菲春是不是把孩子生下来了,菲春现在究竟到了哪里。

  他在家里快速吃过晚饭后,就按照自己的思路就开始行动了。

  他看贵良和二哥在父亲身边,母亲也躺下休息了,就拿了一把手电筒,装了一盒香烟,推说今晚要在猪场睡觉,就出了家门。

  他确实先上了南岗的猪场,在猪场外门连续抽了两支香烟——自从这次从省城里回了家,他就开始抽烟了,每天这样的抽着,他想把自己的心事抽出来,不然的话,一直憋在心里太难受。

  他独自一个人坐在猪场外面的石头上,不大功夫就感到屁股底下凉透了衣服,而且觉得屁股都是冰一样的凉。

  这个季节真的开始冷了。

  他立刻站立起来,拍了拍屁股,走到猪场里。

  猪圈里本来安静下来的猪崽子们,听到进门的脚步声,知道是他们的主人来了,都哼哼着来给他的主人讨食吃。

  听到猪场里的动静,一丝丝的暖气,立刻钻进了他的心房。

  这时候屁股也不再那么凉了,这才想起,他身上穿着的毛衣和毛裤,都是菲春在省城书摊上,为他编制而成的。

  有了这一身衣服,就像菲春跟他在一起一样,他的冬季就好过多了。m.xiumb.com

  他胡乱从饲料里用马勺给猪崽子下了料,很快锁住了猪舍。

  他站在外门,看着北边夜空下的郎家川,原来一阵阵的喧哗,此时静了许多。

  他不能再拖下去了,他要知道菲春的下落,他要去郎家做一番探访,冒一次风险。

  他没有走张开顺和秦有德常走的那一条道路,他怕在那里遇到了村里的熟人。

  他是绕开这条路线,走了平时村民们养种庄稼时走的那一条道路。

  沿着这一条路线,就可以避开村里的道路和热闹,直接绕过河川来到二鬼子家的西边。

  他在一棵黑枣树下停了脚步,因为,他远远地看到二鬼子家门外有晃动的灯光。

  他猜测这应该是郎家睡觉前的征兆。

  在农村,人们睡前都会到茅厕里把马桶提到家里备用。估计这郎家到了休息的时候了。

  他不敢在那里抽烟,他怕点烟的火星暴露了他的存在,破坏了他的计划。

  大约十分钟左右,这灯光再一次从茅厕里出来,慢悠悠的向家里晃去,最终消失在门前。

  大约又过了十多分钟,三嘎子来到二鬼子家附近,他没有敢绕着郎家四周走一遍,他怕郎家门前的大狼狗惊了他的好梦。

  他最担心的是怕让二鬼子逮住了。

  这个二鬼子本来就菲春怀孕的事,正在生着他秦家的气,又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物,此时要是给逮住了,那才叫自投罗网,自取灭亡呢。

  他摸着黑,不敢打开手电筒,小心翼翼的再次摸索了半圈,当摸索到一棵柿子树的时候,他开始兴奋起来。

  这棵不到一搂粗的柿子树,正长在菲春西厢房的墙外。

  说时迟那时快,他立刻抱住树就向上爬去,结果还是滑出动静来,二鬼子家的大狼狗,再次发出怒吼。

  吓得他两腿筛糠,刚爬出两米高,又滑落下来。

  他干脆蹲下来,大气不敢出,休息了片刻,等狗叫声再次平息之后,他轻轻的不敢在使出半点动静,慢慢的滑溜到了房顶。

  他把两只脚轻轻的放在房顶上面,生怕惊动了郎家人和郎家狗。

  他刚刚在房顶站稳,一个意想不到的画面,一下子出现在他的眼前。

  此时的他,居高临下,他站立在那里不敢挪动脚步,可是,芳文和菲文那光滑的身躯,却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两个姑娘住在东屋,好没有拉住窗帘,他站在西房上边,透过窗户对屋里一举一动看得清楚明白。

  他看到那一幕时,心跳立刻加速了。

  这两个年轻的少女,正在土炕上,撅着屁光溜溜的屁股,轮换着试穿衣服,看得三嘎子都害羞了。

  他略微扫过一眼,原来她们试穿的是她们自己编制的毛衣和毛裤,她们试穿完毛裤,又试穿毛衣,只看得三嘎子眼睛发直,精神恍惚!

  他屏住呼吸,静静地站在那里,用手捂住眼睛不敢仔细看。

  处于一个男人的本能和好奇,他一时忘记了自己的主要目的。

  这两个比菲春还小的少女,一时让他无法自拔,他感到眼前这两位少女,熟悉而又陌生,惊奇而又激动。

  他定了定神,做了几次深呼吸,才静下心来,找到了自己的方向。

  他把芳文和菲文两个姊妹和他的菲春做了一次简单的比较:

  从上身看上去,芳文圆润光滑,山峰凸现,挺拔突兀;而菲文则是时隐时现,初露锋芒,平川上架起了两座桥墩,鲜明透亮,苗条娇媚。

  从整体上看去,芳文就是徐悲鸿笔下的一匹骏马,而菲文则是达芬奇世界里的蒙娜丽莎。

  这两枚惊艳世界的酮体,让他再一次陷入了对菲春的无限思念之中。

  无论从上身看,还是从整体看,他都觉得菲春的美丽应该介于芳文和菲文之间。

  可能是要睡觉的原因,东屋里此时已经拉上了窗帘,原来的说话声也静了下来。

  三嘎子不敢在房顶上走动,他怕万一使出动静,前功尽弃了。

  于是,他慢慢的蹲下来,坐在房顶谁也看不到的地方。

  他屏住呼吸,静下神来,高高的竖起两只耳朵,搜索着郎家人发散出来的有用信息。

  “毛衣织好了,剩下这么一丁点还能干什么呀?”

  只听到东屋里两个小姑娘的说话声,他不知道这话是谁说的。

  “哎吆,正好,正好!”

  “正好什么呀?”

  “正好给咱芳春和菲春姐的两个小孩织一身毛衣。”

  “这倒是啊,我倒没有想起来。”

  ……

  屋里面正在说着话。

  当三嘎子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菲春把孩子生下来的时候,他此时的心里,立刻涌上一阵幸福来。

  原来菲春是这么的幸运啊!

  他在心里感谢自己,感谢这个晚上没有白来一趟。

  此刻的他,决定再慢慢爬到东房,看一看菲春西厢房是否还有动静。

  让他搞不明白的是,西厢房和北屋里一样,静静的黑着灯,没有任何住人的迹象。

  他知道菲春此时肯定没有在家。

  他看天色已晚,不敢再继续坚持,就爬下房顶,回猪场喝酒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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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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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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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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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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