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氏是舍不得先吃的。
两个闺女吃完之后,拍屁股进了东屋。
黄氏只好就坐在蒲墩上,等着二鬼子给她下煮面条的命令。
可是她等了很长时间也没有音讯,情急之下,她就留心起北屋里的动静来。
她发现二鬼子行踪诡异,下这么大的雨,他一直往外面跑干什么呢?
二鬼子是一个特别馋酒的男人,每一次喝酒他的屁股最沉。
他每次都是一屁股蹲在酒桌上,一直坚持到最后一个才离开。
不喝晕不离开酒桌,不喝醉不会罢休。在喝酒的过程中,他根本就没有离开酒桌的习惯。
而且,她还观察到,二鬼子不但走出街门,而且还去了西厢房。
因为下雨,灯光昏暗,她没有看清楚,二鬼子每一次出门都拿什么东西。
但是,黄氏对二鬼子这样的异常举动,产生了疑问。
因为她压根就不知道菲春回了家,所以,她根本没有冲着二闺女多想。
她在思想里认为,是二鬼子疑心太大。
也许是怕大雨冲刷门前的沟埝,他很可能是怕沟边被雨水冲刷下去,造成泥石流塌方。
黄氏想,要不就是怕马棚、猪圈、鸡舍和狗窝被雨水冲塌了。
但是,她转念一想,这个想法也不对。
因为,以前下雨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二鬼子一直往外跑。
她只是记得他有这样的习惯,只要遇到下雨天,他总爱趁着孩子们不在家,把她哄到土炕上,插上屋门。
然后,和外面的天气一样,痛痛快快的云雨一番。
兴致旺盛的时候,他甚至会变着戏法儿的找痛快,直到累得喘不过气来。
黄氏深知二鬼子的脾性,每次都会满足他的需求,当然,黄氏也会其乐无穷。
这才是她的内功和拿手好戏。
她尽管不是几个字,可是,她对生活和婚姻还是非常有悟性的。
她知道夫妻生活和谐对于家庭生活幸福的重要性。
她知道二鬼子尽管磕碜些,但是,他却是一个地地道道会过日子,会享福的那种男人。
她也知道尽管自己长得五大三粗的,皮肤黑黑的,但是,内功练得好。
也常常在悠闲的时候,把二鬼子诱惑得滴溜溜的围着自己转,直到最后云雨一番,达到了目的才肯罢休。
她认为自己是最熟悉自己男人的那个女人,而且是唯一能够彻底榨干二鬼子身上血汗的那个女人。
为此,她思想里转溜了一大圈,最终还是落在了二鬼子正常的行动上。
尽管二鬼子非常反常,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相信了自己的魔鬼丈夫。
因为雨天,二鬼子又能干出什么事呢?
芳文和菲文才不会理会这些狗踢马眼的破碎事呢。
她们俩也都是十几岁的纯真少女,都在各自怀春,幻想着各自的青春梦幻。
她们不知道自己想的有多么离谱,她们自认为自己想象的对象非常现实。
芳文大菲文两岁,今年也十六七岁了。
芳文最近在村里南岗上,清理庄稼地里的杂草,几次遇见那个非常英俊少年,手拿镰刀,肩挎着背篓,躲在离她家谷地不远的玉米地里偷看她。
有一次被她发现后,这个机灵的男孩没有逃避,也没有逃跑,而是随手从背篓里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大大的椭圆形的甜瓜,递到她的手里,并且告诉她,这是附近他家里地里的甜瓜,非常好吃,非常甜。
而且还大方的说,她可以随时去他甜瓜地里采摘。
“那,你家人看到了咋办?”
芳文犯傻似的问了一句话。疏忽有些老爹的愚钝劲儿。
这时逗得这位英俊少年,哈哈哈的大笑起来。
笑得芳文有些发愣。
这位少年为什么哈哈大笑呢?
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原来是自己太愚钝了,考虑问题也太简单了。
明明看到了人家甜瓜地里面有家人在,你怎么还会傻乎乎地去采摘呢?
四闺女菲文是几个姊妹们中最小的,也是最调皮、最顽劣的女孩。
因为属她最小,二鬼子和黄氏都非常喜欢她。
她就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在家里都是捧着惯着。
不过,这四妮子菲文倒是非常争气。
尽管是最后一个出生,可是一点娇惯的气息都没有,不管是什么事,总是亲力亲为,从不指手画脚,从不撒泼撒娇。
她不仅脾气好,有修养,而且长得也不像别的姊妹那样——男孩随母亲,女孩随父亲。
她的皮肤,白皙而细腻,她的秀发,黝黑而光亮,鼻梁略微突挺而小巧,眼睛和姐姐菲春差不多,细长而有神,最漂亮的就是她的樱桃小嘴儿,上唇从前面到两角微微上翘,两腮圆润,显得非常精明,显得非常会说话的样子。
她身高一米六八,体重一百零三斤,是一个非常苗条非常标志的漂亮女孩。
她的出生,打破了姊妹们的新纪录。
无论从哪里看,她就是姊妹五个当中,顶呱呱的那一个。
她不顾姐姐芳文的秘密思考,用力去脱姐姐的上衣,她非要试穿姐姐最近才做的白底儿蓝花格儿短袖衬衫。
姊妹五个,平时就她们两个姑娘在家,经常在一起摸爬滚打惯了。
所以,她们两个女孩,也就没有了半点忌讳和羞辱,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常常闹腾的衣衫不整,多有喧闹。
有时候就连内衣也不穿,像演戏的疯子一样,在屋子里来回疯疯癫癫的瞎嬉戏。
她们的戏场,偶尔也会被老爹和老娘从窗外路过的时候看到。
因为是自家人,她们丝毫也不会避讳,常常是光明正大,我行我素。
这不,菲文已经撤下了姐姐芳文的短袖上衣。
果然,这雨夜里芳文被菲文取走短袖上衣之后,竟然光不溜秋的袒露着上半身,被油灯的光亮返照在墙上,倒是显得浑身的曲线美来。
她们本身住在村头上,村里来串门的人又稀少,所以,她们在家里的穿戴非常随便,非常自由。
有人曾经说过,这样的纯真的自然生活,才是最有人性味儿的生活方式。
原始的人类,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要不画家画出来的人体油画,为什么会那么成名呢?
不正是选取了人最直接的部分吗?
不正是展示了人体美吗?
不正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本色吗?
对于那些别有用心,挥舞着禁黄大棒,架起了禁色武器,恶意诋毁人类本性,肆意破坏人体艺术,无端阻扰艺术发展。琇書網
这样的做法绝对是和人类生活背道而驰的,绝对是和绘画艺术大相径庭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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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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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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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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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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