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芳菲剪切>第一章 暴雨
  在豫陕鄂接壤的地带,一片连山,群峰林立,或跌岩起伏,或挺拔巍峨,或虎踞龙盘,或妩媚多姿,或飞扬跋扈……

  群山深处,隐藏着一个隐隐约约的不大的小山村——郎家川村。这里的傍晚,已经三天不见斜阳晚照了。

  村里只有不足50户人家,200多口人。

  立秋之后,村里村外茂密的树林,已经遮挡住了大多数屋顶,再加上云雾缭绕,细雨霏霏,即使站在附近山巅,也很难看清村容村貌。

  唯有偏离村西头零星分散的两三户人家,房屋是可以看到的,也是非常清晰的。

  其中最清晰的要属最西边的那一户人家。

  看样子这里应该是一块风水宝地了。

  这里不仅占据了村头的一个高地,而且周围相对平坦,门外还留出一片闲散场地。

  这闲散的场地上,除了几畦白菜、大葱之外,还有挨着围墙用柴草和泥巴搭建的简易马棚、猪圈、鸡舍和狗窝。

  一匹枣红马栓在那里正在吃草。

  猪舍圈得倒是非常严实,可以听到老母猪扯着长嗓门的叫声。

  但是,鸡圈和狗窝就不同了。

  几十只柴鸡是散养的,只有在天黑下来的时候,这些不同毛色的柴鸡,才会回到鸡舍里来,这里是山区,常有黄鼠狼出没,只有夜里回到鸡舍里来,才是比较安全的。

  狗窝是敞口的铁笼,狗窝紧挨着鸡舍,可以保护柴鸡不受伤害。

  狗窝旁边卧着一只像野狼一样,体格健壮而庞大的灰色狼狗。

  看样子是吃饱了,亦或是跟主人在山里跑了一天累了,卧在那里,不想动弹了。

  由于阴雨天气,还不到六点,天色已经黑下来了。

  郎鬼子长了一副凶相,他一出门,散跑在各处的柴鸡,扑棱着翅膀,叫着小曲,叽叽喳喳地都拥挤着钻进鸡舍里去了。

  似乎这些柴鸡见到郎鬼子,就像遇上了天敌一样。

  然后,他随手关牢鸡舍门把手,又从附近一个破瓮里,用一个葫芦瓢舀了一瓢秕谷,散在鸡舍里。

  这是在照顾一些没有吃好的柴鸡,也是在给柴鸡留下夜间的口粮。

  等放下葫芦瓢,他倒背着手,向南边闲散地块的深沟边走去。

  他站在那里,看着深沟里面河水哗啦啦地向东流去,心中充满了对在外儿女的牵挂和思念。

  他习惯地从衣兜里掏出旱烟袋,狠狠实实地挖了一袋烟,用火石擦火点燃,他眼前很快弥漫了一阵阵烟雾。

  烟雾里,昏暗中,还可以隐约看到这郎鬼子的拿手好戏——接连吐了三个烟圈,各自独立地在空中飘逸着,游荡着,潇洒地慢慢消失在云雾里。

  郎鬼子其人,长着一脸狰狞的面孔。

  挡风的四颗门牙,只剩下上面的两颗,长长的探出唇边,像是从魔鬼口里探出的长舌,令人恐惧。

  长长的花白鼻毛,分别从不太显眼不太隆起的鼻孔里偷偷的钻出来很多,两个脸颊瘦的像是两张牛皮贴在了一起。

  并且左侧脸颊处露出一道长长的弯曲的明显伤疤,那是战场上肉搏中,日本鬼子用刺刀砍杀的烙印。

  非常浓密的黑中带白的眉毛,几乎把眼睛要苫盖严实,像是水帘洞的水帘一般。

  他很少说话,声如洪钟。

  当兵那年代,曾经是连队里的号手,后来还当上了副连长。

  因为曾经上过无数次战场,立过战功多次,他的几个红色证书用好几层粗布仔细的包裹着,一直压在柜底,几十年来从未跟人提及。

  倒是他右胳膊上、左脸上的伤疤,无形中提醒人们,他曾经是一位沙场上的英雄战士。

  村子里遇上任何危险和害怕的事情,他都会首当其冲,一马当先。

  因此,村里人都叫他二鬼子。

  村里人说他是二鬼子,不是歹意。

  一是他的形象逼真,二是特指他的勇气和胆量。

  一袋旱烟,他很快就要吸完了。

  这时,灰色狼狗冲着河川下游汪汪地叫起来。

  他厌烦的向大狼狗踢了一脚,狼狗不但没有停止吼叫,反而顺着东边的陡坡,怒吼着快速跑了下去。

  这时,郎鬼子才发现,黄豆大的雨点开始三三两两落下来。wWW.ΧìǔΜЬ.CǒΜ

  雨点砸在地上、树上、沟边、猪圈上、鸡舍和狗窝上,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

  接连着几道闪电,划破了昏暗的夜空,随后就是连着几声炸雷。

  郎鬼子借着闪电的光亮,顺着狼狗的方向看去,陡坡下面似乎有两个攒动的人影。

  可是,奇怪的是,狼狗吼叫着跑下去,而此时却是静悄悄的。

  他有些纳闷,尽管雨越来越大,他还是沿着狼狗的方向走下了陡坡。

  他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他要去看一个究竟。

  当他快要走到坡下的时候,远远看见那边有两个人急急忙忙的走过来。

  他眼前一亮,这两个身影怎么这么熟悉呢?好像在哪见过。

  再往前走了几步,他听到一个女人叫狼狗的声音,听说话声才知道是二闺女郎菲春回来了。

  他心里立刻产生了一个疑问,菲春不是才走了没多久吗?怎么又回来了呢?

  狼狗跟在她身边,摇头晃尾,蹭着她的身子闹腾着,似乎是久违的朋友,再次相见那样的亲热。

  而她的旁边还跟着一个身材魁梧,形象高大的老男人。

  他有些疑惑,二闺女到底演的是哪一出戏啊?

  他急促地想知道距离七八米远的那个老男人到底是谁。

  他的脚步不由地迈得更快了。

  他刚看清楚那个老男人,还没有来得及打招呼,那个老男人已经把手搭在他的肩上,并用力拍了拍。

  其它时候他也和这位老男人见过面,而且这个老男人都是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的,非常热情。

  而这一次有些反常,他不仅没有握手,就连一句话也没有跟他说,拍肩膀很用力,二鬼子知道这次菲春回来惹事了。

  更令他吃惊的是,二闺女把头狠狠地埋在胸前,远远躲着他们,一直没有说话。

  这个老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和他一起当兵打仗的秦有德。

  当年村子很小,适龄青年能参军的很少,这个小名叫秦三牛的年轻人和他成了战友。

  后来,在攻打武汉战役之后,他们就分开了。

  再后来秦三牛屡立战功,不断进步,复员后来到省会安排了工作。

  而他郎鬼子自从解放了本县县城,就退伍回到了乡村,当了几年村干部。

  从此,尽管是老乡,又是战友,但是和秦三牛见面的机会就少了。

  要不是二闺女初中毕业没工作,也许他还不会想起这位老乡战友。

  八十年代初,内地开始解放思想,改革开放。

  而此时的秦有德刚刚从省会邮电局局长的岗位上退下来。

  他在省会开办了一个书店,把他大兄弟秦有寿的三儿子三嘎子,带去为他帮忙销售。

  谁知道,时隔五年,他郎鬼子也要把他的二闺女送去帮忙。

  这不,二闺女在省会才干了不到三年,就出事了。

  秦有德不吭声,郎鬼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他隐约预感到一定是出事了。

  否则,这天都黑下来了,秦有德怎么会亲自把菲春送到家呢?

  一个炸雷在他们头上炸响,随后苍天像是被谁捅破了大洞,雨水一下子把他们周身包裹起来。

  等都跑到家里的时候,几乎谁都成了水人儿。

  “菲春,你去跟你娘帮忙做饭去吧,我跟你爹聊几句话!”

  等大家换了衣服,秦有德压低声音,一脸严肃地对菲春说道。

  郎菲春仍然不说话,还是在陡坡下面那个姿势。

  听大伯催她去给娘帮忙,她便撩开门帘,没有听她大伯秦有德的话,直接去找娘做饭,而是悄悄地溜进自己的西屋,趴在土炕上,憋屈而羞辱了几天的泪水,一下子泉涌而出。

  秦三牛话音未落稳,郎鬼子突然站起来,嘴里骂着二闺女,手里拿着从脚上刚脱下来的湿鞋,冲着外面就跑了出去。

  看到这种情景,秦三牛人高马大,赶紧跟出去把二鬼子拽回屋里。

  “二鬼子,你这是干啥哩!听我把话说完!”

  二鬼子气喘吁吁的,又站起身来,踮着脚尖,提着湿鞋,仍然冲着外面怒吼!

  外面风雨声、雷爆声,把二鬼子歇斯底里的怒吼声,淹没在这乱作一团的糟杂天气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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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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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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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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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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